原本愤愤不平的众位才子们,一时间气焰大减。
而舞台上,一直冷面朝天,对在场众多世家子弟和才子们,都冷若冰霜的冬雪姑娘。
那双冷漠明亮的眸光之中,终于闪烁异彩,抬头望向那位风度翩翩的唐公子。
尽管她竭力压制自己情绪,眼底还是流露出一丝期待的目光。
显然这位外表高冷的冬雪姑娘,很可能也是唐伦的粉丝。
而唐伦也精准捕捉到了,佳人眼中的一丝热情期待。
他顿时心中一荡,火热无比。
对于这位冬雪花魁,唐伦早已经觊觎已久,时常去水云间观看其表演,只是对方乃是艺伎,他一直没有机会下手。
如今冬雪姑娘招入幕之宾,刚刚又确认过眼神,明显遇见了对的人。
唐伦只觉热血上涌,已经迫不及待,想要为佳人宽衣解带,一览雪山真容。
在这金秋月圆夜,携云握雨,共赴巴山。
“咳咳……冬雪姑娘,诸位朋友,同窗,唐某今夜就献丑了。”
在万众瞩目和众女期待的目光中,唐伦一抖折扇,铺开水墨扇面,微微扇动。
徐徐清风吹动墨发,那潇洒姿态,引来众女的又一轮尖叫声。
唐伦做出“西门孤城”同款动作,四十五度仰望青天,目光迷离且深邃。
沉吟半晌,终于用低沉磁性的嗓音,轻声吟诵。
“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
一首七言绝句,开篇一出,寂静的大厅内,众人纷纷低声呢喃,重复着这两句诗词。
虽然不觉得如何惊艳,但却颇具韵味,有种蓄势待发之感。
令人心中痒酥酥的,充满了期待,想要知道下两句是什么。
而唐伦此人,也深得吊胃口大法。
一句落下,沉默许久,都没有下文。
在众人都感觉急不可耐的时候,他才徐徐道出。
“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
短短四句十四个字,回荡在大厅内,却令全场一片寂静,如深谷空明。
“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
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
片刻后,众人口中重复着这句诗词,眼眸中的光芒渐渐大放,继而是此起彼伏的喝彩之声。
“好!”
“好诗!”
“好一首七言绝句,堪称十年难遇的上佳精品,不愧是诗绝唐伦!”
……
虽然唐伦这首七言绝句只有四句,算是一首短诗。
但在场众人,很多都是识货之辈,一眼品出这首诗词的绝妙。
尤其是最后那句“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几乎是画龙点睛之笔。
精妙的反转,令整首诗词,陡然提升了一个艺术台阶,成为精品佳作。
而且,后两句诗词明写,对“春色”的盼望。
实则也是唐伦表达,渴望一亲芳泽,与佳人独处的急切。
诗句灵动精妙,还透着一种风流洒脱的意味,令在场众人,拍案叫绝。
就连四楼那些,心中还隐隐有些不服气的国子监才子们,都纷纷叹息摇头,自愧不如。
不愧是帝都四绝中的诗绝,强,太强了。
居然能够在短短片刻时间,做出如此精品佳句。
恐怕帝都诗坛,接下来数年,都要被这首诗霸榜了!
而作为唐伦赠诗对象的冬雪花魁,此时也才从诗句的意境中,渐渐清醒。
此刻,她那冰雪般洁白的俏脸,竟也升起两抹红霞,眸光望向楼上俊俏风流的唐大才子。
眼中既有羞赧嗔怪,又有一丝崇拜和惊喜。
如此精品诗作,当真令她意外欣喜。
有此诗加持自身,今后冬雪之名,亦能名扬帝都乃至更远的地方,维持她数年不衰的名气。
见到众人和花魁娘子的反应,唐伦脸上也终于露出得意之色。
他目光扫视四方,虽然没有说话,但自信傲然的神情,仿佛在呐喊。
还有谁?还有谁……!?
此时此刻,唐伦宛如在黄金白银区,大杀四方的白金大神,胜券在握。
他甚至已经想到了,今夜要用什么姿势,与冬雪姑娘缠绵悱恻,度过一个美好难忘的夜晚。
而下方的冬雪花魁妙目流转,眼波含春,似乎也已经选定了最终的入幕之宾。
一切似乎已成定局,旁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冬雪花魁落入唐伦之手,无奈叹息。
但就在此时,一道声音,突兀的飘出。
“这也叫诗?”
声音很轻,但却在嘈杂的现场,清晰地传入每一个人耳中。
这道声音,带着三分戏谑和七分冷漠,仿佛在反问众人,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在场众人都不禁心头一震。
这种气场,完全超脱了白金段位,隐隐透出一丝“王者气概”。
“是谁?谁在说话?”
原本正与冬雪花魁,眉来眼去的唐伦,豁然一惊,目光四下扫视。
厅中众人,也是惊呼声一片,都在寻那语出惊人,狂妄无边的家伙!
竟敢如此藐视唐伦的诗词,那在场其他人的诗作,岂不是更加不堪?
众人的愤怒地搜寻着出言之人的身影。
就连冬雪花魁也是柳眉一蹙,目光不满地扫视人群。
唐公子这首诗词,即将成为她冬雪花魁的招牌,是那个不长眼的家伙,竟然当众出言贬低。
在群情激奋的声讨浪潮之中,三楼靠窗的一张桌席上。
沈三和四位年近花甲的老御医,再度停下了忙碌的双手,与他们怀中娇喘微微的女子,同时惊愕地看向。
与他们同桌而坐,此刻缓缓起身,负手而立的赵恒。
不错,方才开口之人,正是赵恒。
此刻,沈三很想冲上去,将自家大人拦下来,大吼一声,“刚才那句话是我说的!”
因为他知道,赵恒那句话已经引起了众怒。
这要是拿不出一首超越唐伦的诗篇,赵大人就等着被群殴吧。
然而,即便沈三已经做出,替赵恒抗揍的准备,奈何还是慢了一步。
赵恒已经在众人锐利的目光锁定下,负手踱步,来到三楼护栏前,朝众人朗声开口。
“诸位不要误会,我不是针对唐公子,我是针对在座的诸位……你们都是垃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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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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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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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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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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