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青霄也得了空闲,每日除了凝聚灵煞龙息外,剩下的时间则开始参悟同样在藏书阁得来的剑章——《楼兰听风意》。
《楼兰听风意》是一道凝练剑意的功法。
对于剑修而言,剑意自然是极为重要的东西。
其重要程度,在某种意义上,甚至超过了灵力多寡与武魂强弱。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楚昭昭曾今修行的《观剑养意诀》。
就是完全摒弃灵力,或者说是将习得的灵力完全转化为剑意的法门,甚至连日后凝练的武魂,都会与剑意息息相关。
这样的功法极端,且剑走偏锋。
但一旦大成,战力不可小觑,由此也可见剑意对于剑修而言的重要性。
已经四境的褚青霄,所用兵器也一直是剑器,自然也应该将凝练剑意之事提上日程。
剑意与灵力不同。
不能靠着从天地间吸收。
剑意同样与褚青霄体内凝聚的灵煞龙息不同。
不是拥有了功法,就能照葫芦画瓢的用灵力转化。
剑意的凝练复杂。
是意与力融合。
剑客对剑的感悟,加上体内灵力的融合,方才能转化为剑意。
而对剑道感悟,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剑意的强弱。
哪怕是有相同剑意法门,不同的修士因为感悟剑道的差别,也有可能修出两种差距巨大的剑意。
《楼兰听风意》,相比于出自魔门的《灵煞龙息功》倒是并无多少神秘。
他出自多年前,一位剑客之手。
剑客来自西域一座已经覆灭的藩国——楼兰。
楼兰曾是西域诸国中最为富足之地,传闻鼎盛时期,楼兰王都的街道都是用黄金铺就,寻常百姓家的府门,都是用玉石镶嵌,夜里更是有无数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将整个王都照得恍若白昼。
如此富足之所,自然会招来歹人觊觎。
楼兰也因此经常遭受兵戈之乱,好在楼兰国王仁慈,城中百姓爱戴,上下同心,一次次打败那些觊觎财宝的恶人。
但常年战乱,还是让楼兰苦不堪言。
于是楼兰王从国中挑选了七位天赋最好的年轻人,将他们送往当时还是大周的中原修行武道,期待这些孩子学成归来后,可以保楼兰太平。
领悟《楼兰听风意》的剑客就是这七位孩子之一。
中原与楼兰相去万里,七位孩子一路颠沛流离,抵达中原时,就有两位在路上夭折,而后五人分了临行时楼兰国王赠与的金银珠宝,各自踏上了求学之路,并约定十五年后,无论学成与否,都在此地相聚,一同返回楼兰。
那位领悟《楼兰听风意》的剑客拜入了一位剑修门下。
他是个孤儿,父母早年死于一场大病,全靠楼兰城中善良的百姓帮扶。
所以他修行得很是刻苦,十五年后,当初的少年已经年过三十。
他的修为也到七境,并且通过身上的财富,买来了诸多修行之法,准备一同带回楼兰。
只是当他兴冲冲的来到当初与同伴约定的顶点时,却并未见到同伴们的到来。
他以为他们有什么事耽搁了,于是又在此地等了三个月,可却未有等到任何一位同伴的到来。
他失望的准备独自返回楼兰。
归途之上,又是一路风餐露宿。
但故乡近在眼前,男人也不觉辛苦。
一个月后,当他穿过黄沙来到朝思暮想的楼兰时,看到的却是一座大火烧过后的残垣断壁。
他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一幕,他冲入楼兰的废墟之中,想要从中找到哪怕一位活着的楼兰人,但大火烧过的楼兰只有满地的尸骨。
后来,他打听到楼兰是被一伙强盗洗劫的。
他几经辗转,寻到了那群仇寇的聚集地。
说来可笑,将整个楼兰城夷为平地的匪盗,不过百来人,修为最高者也才五境,在七境的男人面前,不值一提。
他只是受了些皮肉伤,就将百来人的匪盗尽数杀死。
可复仇并未给他带来任何的快感,他将匪首的脑袋提回楼兰的遗址,心头却并无半点欢喜,只觉空落落的。
他就这样万念俱灰的枯坐在那里,直到一位老人经过。
他认得他,是楼兰的旧人。
据老人说,楼兰城破时,他躲入了屋中的地窖,这才躲过了楼兰城中的那场大火。
害怕歹人去而复返,他又逃到城外,在野外足足呆了一个月时间,才敢回来,这才遇见了男人。
而那些歹徒袭击楼兰城的时间,就在一个月前……
一个月前。
老人的话,让男人呆在了原地。
那些匪盗修为不算高,根本不是男人的对手。
如果他不在大周境内等着自己那些同伴,不去盘桓那三个月的时间,他就能在匪盗袭击楼兰前,回到楼兰,他就可以阻止这一切悲剧的发生。
那一瞬间,男人万念俱灰。
与老人分别后,他收拾好行李回到了大周。
他要找到自己那四位同伴,他要问问他们为何失期!
人海茫茫,想要找到他们并不是一件容易得事情。
但男人心意已决,他将这件事,当做自己往后余生,最重要,也是唯一需要做的事情。
他寻寻觅觅八年时间,终于有了线索。
那四人,一人在三年前就已经死了,为何失期,他无法从那人口中得知,不过他见到了那人的遗孀与孩子,便大抵有了答案。
他终究没有忍心当着那人妻儿的面掘了他的坟,他只是斩下了那人墓碑的一角。
一人流连声色犬马,将楼兰王赐予的金银珠宝挥霍殆尽,男人找到他时,他落魄到在街边乞讨,男人也没有杀他,只是斩去了他的一缕头发,不是不忍,而是让他这样浑浑噩噩的活着,每日被人欺凌,就是最好的惩罚。
还有一人如今富甲一方,靠着楼兰王的财富,他的生意做得很大,妻妾成群,终日锦衣玉食,自然乐不思蜀,这一次,男人杀了他。
最后一人,倒是确实老老实实的拜入了一处宗门,也刻苦修行。
男人找到他时,他已经年过四十,坐到了宗门宗主的位置,在周围的州郡都是德高望重,首屈一指的江湖宗师。
他已入八境,门下桃李无数。
男人问他为何失期,对方只道,他如今位高权重,虽身在江湖,但凭着通神的修为,一州之地,都近乎为他所用,区区楼兰,苦寒之地,何必为了那处,放弃自己辛苦得来的一切。
男人对于这样的答案早已有了准备,于是他拔剑与之一战。
这些年,他四处奔走,心力交瘁,修为停于七境,远不是已入八境的对手。
他败了。
带着一身重伤,逃回了楼兰。
他将八年来四处奔走寻来的墓碑一角、乞儿短发以及那富商的头颅放在了楼兰的废墟上。
然后静坐于那处,足足三个月。
三个月后,他再次出发回到大周,寻到了那最后一人。
对方也知道他还会再回来,请来了三位同境好友,又命百位宗门弟子布下大阵请君入瓮。
二人第一次交锋,一对一,对方八境,男人七境,他大败而归。
而第二次交锋,四对一,还有百人剑阵,对方最强战力四位八境,其余百人大都是四五境的精锐弟子,男人依旧七境。
但这一次。
他斩首八十,将那三位四境宗师,一人逼退,一人重伤,一人砍断双脚。
最后,他来到了自己那位同伴的跟前,在对方跪地的哀嚎声中,废去了他一身修为。
他没有杀他。
同样不是因为不想。
而是此战之后,他早已油尽灯枯,他没办法带着他的首级再回到楼兰。
那就只能让对方生不如死的活下去。
在生命的最后,他拖着自己行将就木的身躯来到了天悬山。
他听说这里是天下剑道之首。
他把自己感悟的剑法交到了那时的神河峰峰主手中。
他希望这本剑法能流传下去。
不是因为,他在乎自己的传承。
只是因为这是他的故乡,那座位于西域藩国,在这世上存在过的最后的痕迹。
他将它命名为《楼兰听风意》。
《楼兰听风意》的功法前半段所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那上笔迹,与后半段的功法笔迹截然不同,显然是当年那位神河峰峰主在听闻了男人的故事后,为其撰写上去的。
就像是男人的遗愿一样,他想让这个世界记住,在遥远的西域,曾今有那么一个地方。
而后人,既然要习得他的功法,理应为他记下这段故事。
这是一场公平的交易。
褚青霄默默回想着在藏书阁中看过的内容,也让自己从那悲壮的故事中回过神来。
他深吸一口气,闭目沉神,开始翻动书页的后半段——这是他在走出藏书阁后,怕自己忘记书上的内容,自己写下的拓本。
他将书页打开,看向记载功法的第一段。
剑客十三,于楼兰故地,坐于黄沙之上,听大漠之风,三月,得悟此法。
谓之《楼兰听风意》。
剑者,兵也。
兵者,凶也。
执剑者,以器御敌,如以身入杀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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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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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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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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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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