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成为反派,并向渣男挥剑!陆承听思砚>第134章 我陪你长大12
  陆承听每天坚持刷题,其实是为了给程思砚做榜样。

  但他晚上更多时间其实都是在看闲书。

  一开始程思砚也对他提出过质疑,但后来发现,别人要花两个小时能做完的题,陆承听通常都可以在半个小时以内搞定。

  时间长了,他也就习惯了。

  而且陆承听从不熬夜,为了让程思砚第二天有更高的学习效率,他也不允许程思砚熬夜。

  每天晚上十一点,就准时要关灯睡觉。

  程思砚的理科基本无敌,就算有个别想不明白的地方,也不需要陆承听为他讲什么,只要随手提醒他某个公式,他就能立刻反应过来。

  只要效率够高,就无需点灯熬油到深更半夜。

  晚上睡不好,白天没精神,恶性循环。

  陆承听看着程思砚做完最后一道题,准确无误,看了看时间,十一点整。

  他敲敲桌子:【洗漱,睡觉。】

  程思砚伸了个懒腰:“收到,祖宗。”

  陆承听就起身去洗手间,程思砚便开始像每一个为孩子操劳的母亲一般,帮他收拾东西,整理书包。

  等陆承听出来,程思砚再进去。

  他洗漱完,看见陆承听换下来丢在一边的袜子和内裤,任劳任怨又习以为常的将其捞过来,帮他洗干净,再给他晾好。

  当然这事儿也不总是他在做,有时候他先洗漱的话,也会把换洗衣服丢在一旁。

  陆承听洗自己的,也会顺手给他洗。

  程思砚从洗手间出来时,卧室的大灯已经关了,陆承听靠在床头上坐着,只开一盏小夜灯。

  昏黄朦胧的灯光削弱了陆承听身上那股不近人情的疏离感,让他整个人看起来软绵绵的。

  程思砚站在洗手间门口,看着陆承听,一种满足感和幸福感油然而生。

  陆承听看他傻呵呵的站在那儿盯着自己,对着他拍了拍手,示意他回神儿。

  程思砚眨了眨眼,走到床边蹬了拖鞋爬上床,贴着陆承听。

  年少时想法大多单纯,那是程思砚,第一次在心里想,如果陆承听是个女孩儿就好了。

  高中牲之所以称之为高中牲,是因为他们除了高一还算清闲,高二高三就几乎可以说是睡得比狗晚,起的比鸡早,累如牛马了。

  学校无休止的补课,学生间疯狂内卷,黑板角落上的高考倒计时,都在逼着他们忽略时间的存在,迅速成长。

  陆承听在高三上学期,获得了全国物理竞赛和数学竞赛两枚金牌,毫无悬念的拿到了保送名额。

  按理说,他可以提前放暑假了。

  但程思砚却还在关键时期。

  而且越是临近高考,他就越是觉得困得厉害,整天睡不醒。

  几次上课时间呼呼大睡之后,被班主任叫去办公室谈了话。

  为了盯着程思砚学习,陆承听申请了陪读,成为了程思砚的新同桌。

  每天跟他同进同出,形影不离,除了周末,连自己家都不回了。

  为程思砚制订了全套复习计划,和作息时间。

  每天准时十二点睡觉,六点半起床,中午在学校午睡一小时。

  其余时间,就连上厕所都要给程思砚布置二十个单词的复习。

  而且陆承听从不在两个小时以内考他,基本都是早上背完晚上考。

  每周再来一次累计式大考。

  让程思砚想忘都忘不掉。

  只要程思砚在上课时间打瞌睡,他就掐程思砚大腿,等下课去给他冲咖啡。

  程思砚的名次在挤进年级前十之前,陆承听恨不得连嘘嘘都替他去,省着来回路上浪费时间。

  程思砚一边叫苦不迭,一边也只能听话的事事顺从。

  终于熬到高考那天,陆承听也不免开始紧张。

  程煜心大的要命,包了个模特最近正在海岛度假。

  陆父便请了假,带着陆母,程老爷子,和陆承听,一起送程思砚去高考。

  一行五人,属程思砚最不紧张。

  “少喝点儿水,别考试的时候又想上厕所。”陆母看着拿着保温杯吨吨吨的程思砚,担忧道。

  程老爷子也紧张,虽说以程家的资本,他也不在乎程思砚能不能考上大学。

  但这孩子到底是他养大的,他还是希望程思砚能给他争口气,等录取通知书拿到手,他也好去到处炫耀一圈儿。

  但眼下为了不给程思砚压力,他只能故作轻松道:

  “别紧张,稳定发挥,考不上爷爷就掏钱给你开个公司,等你高中同学大学毕业了,你好给他们当老板。”

  程思砚乐了:“甭担心了,听听这两年快把我逼上梁山了,我再考不上,他非扒了我的皮不可。”

  程老爷子嘿了一声:“我看现在也就你弟弟治的了你。”

  程思砚偷偷捏了捏陆承听的手:“没办法,我不从小除了爷爷就最怕他?”

  程老爷子切了一声:“得了吧,你才不怕我。”

  有陆承听这么寸步不离的盯着程思砚,他再考不好,就实在是说不过去了。

  高考成绩一出来,程思砚果然不负众望,考进了陆承听的学校。

  他算是超常发挥,比录取分数线还高出一些,他原本就更擅长理科,这下更是顺利选进了陆承听所在的专业。

  两人相互做伴,陆父陆母工作都忙,只把他们送到学校大门口,便带着程老爷子赶回了家。

  程思砚拖着两个行李箱,上面放着提前寄到学校这边的被褥,身前身后各背一个装的鼓鼓囊囊的双肩包,走在前面。

  陆承听带着鸭舌帽,帽沿压低,遮住大半张脸,两手空空走在后面。

  不是他懒,不想替程思砚分担。

  是程思砚不让他拿,怕他累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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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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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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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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