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成为反派,并向渣男挥剑!>第101章 阴婚5
  于思砚搜肠刮肚的想着自己过去工作中帮助过的人。

  他寻思,没准儿是谁死了,才想起来找他报恩。

  于是他想了很久,试探道:“王奶奶?”

  黑猫发出一阵狂笑。

  陆承听瞪了黑猫一眼,抬了下黑笔。

  于思砚抿了抿唇:“那是………赵叔叔?”

  陆承听无言。

  于思砚见两支笔都不动了,也觉得自己可能是猜错了。

  接下来的一分钟里,他把自己工作至今参与过的所有大小案子里的相关人员都猜测了一遍。

  只见那支黑笔开始在桌子上不停的滚来滚去,停都停不下来。

  于思砚放弃了猜测,去他妈的吧,反正不让他死就是最好的结果。

  他将那两支笔收起来,端起那杯已经可以入口的菊花茶,喝了两口,坐在椅子上,两腿抬起来架在桌面上,闭上眼。

  不耐道:“不玩儿了,滚蛋,别烦我。”

  陆承听便不再作声。

  五分钟后,于思砚又睁开眼,对着自己的桌子:“不是,那你来找我干什么?你他娘不会是什么女鬼看上老子了吧?!”

  黑猫咋舌:“居然让他猜着了!”

  陆承听没回答后一个问题,但他怕今天不给出个答案,于思砚会彻夜不眠。

  于是他抽出了笔筒里那支红笔,翻开于思砚会议笔记的最后一页,写下了三个龙飞凤舞的字。

  【保护你。】

  话是让人感动的话没错。

  但说真的,但凡是个正常人,面对这种诡异的场景,都不会觉得感动。

  至少于思砚现在就不觉得。

  虽然他知道以前自己身边也时不时会有鬼出没。

  偶尔也会有鬼会刻意现身,妄图吓他,趁他受惊灵魂不稳之时,再趁机附身,或下一步动作。

  但在发现于思砚并不算多害怕之后,也基本都会黯然离去。

  跟这种明目张胆的跟随是不一样的,虽然说起来是以保护为目的,但于思砚只要想到自己身边一直跟着个青面獠牙,或者满脸是血的鬼怪。

  他浑身就不自在的厉害。

  于思砚合起自己的会议笔记,蹙着眉头赶人道:“不需要,你离我远点儿,我就谢谢你了。”

  他说完,再次阖上了眼。

  黑猫抖了抖毛:“还挺不识好歹。”

  陆承听却不在意,抬腿走到沙发边,坐下来,靠在靠背上,陪着于思砚一起闭目养神。

  于思砚根本睡不着。

  他心还没大到那个地步。

  任谁知道自己和某位来路不明的东西共处一室,想必都无法安心入睡。

  于思砚表现的满不在乎,可事实上,他现在心里发毛的厉害,根本就不敢随便走动。

  但无奈,人有三急。

  于思砚在原地躺着一动不动快一个小时后,终于还是坐了起来。

  他问:“你还在吗?”

  陆承听睁开眼,看了于思砚一眼,没理他。

  于思砚等了一会儿,见没人答复,也不确定陆承听是不是被他之前那句话赶走了。

  他看了眼窗外依旧漆黑一片的夜色,心想此时已经过了七月半,该走的总该走了,这才起身往洗手间走去。

  他穿过挂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标语的走廊,走进洗手间。

  过了七月半,也算入了秋,白天再怎么艳阳高照,入了夜也会凉快下来。

  洗手间常年开窗通风,于思砚一进门,就被一阵冷风吹得打了个激灵。

  正准备拉开拉链放水,就听见门外空旷的走廊里传来了一阵均匀的脚步声。

  于思砚将腰带系了回去,站在原地,竖起耳朵。

  “咔哒,咔哒………”

  听起来,像是女士的高跟鞋。

  警局有规定,工作期间禁止穿拖鞋,拖鞋式凉鞋,和带铁掌的高跟鞋。

  此时又是夜里,警局里值班的同事,不可能穿着高跟鞋在走廊里行走。

  那门外走廊里的是什么,便不言而喻了。

  于思砚心中一凛,如果现在出去,逃不过会和那东西撞个正着。

  他略微犹豫,便闪身躲进了最里面的隔间,反手将门锁住。

  他暗骂一声倒霉,早知道就找个宽口饮料瓶,在办公室监控死角里解决了。

  “咔哒,咔哒………”

  那脚步声越来越近,洗手间头顶暗黄色的灯泡发出嘶嘶两声,忽明忽灭了几下,不亮了。

  于思砚面无表情的站在隔间里,心中暗暗吐槽,多少年了,这些个鬼也没个新鲜招式,千篇一律就知道在灯泡上做文章。

  这种灯泡电阻丝烧坏的戏码,他从小到大已经经历过不下十次了。

  他知道鬼有等级,最常见的游魂和鬼卒其实不足为惧。

  它们往往只能制造诡异气氛,给人心理上施压和折磨,让人精神崩溃,在恐惧中吸食精气。

  只要胆子够大,便会应了那句“鬼都怕恶人”,只要他不害怕,这些东西就无法对他造成伤害。

  再往上,如果运气不好遇到恶鬼,就得谨言慎行,最好什么都别说也什么都别做。

  这类鬼怪杀人往往有限制。

  只有触及到他们杀人的条件,他们才能下手。

  比如尖叫,比如奔跑,再比如它会问你问题,如果你答了,或是打错了,就会触发它们杀人的条件。

  但你只要什么都别做,它们大概率也会束手无策,最终放弃,另寻目标。

  再往上,如果碰到厉鬼,对于普通人而言,那就只能躺平摆烂了,听天由命了。

  如果实在不甘心任其宰割,也可以奋力一搏,让自己死的有尊严些。

  再往上的,于思砚只在传说和典籍里见过,他不作猜想。

  那种鬼怪已经有了完全清醒的神志和近仙近神的修为,不会闲的没事儿来找自己的麻烦。

  于思砚现在,只能寄希望于门外那位不是厉鬼,让他再躲过一劫,他就谢天谢地了。

  他躲在洗手间隔间里,听着外面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最后在洗手间门外驻足。

  像是在犹豫着什么,又像是在判断着什么。

  片刻后,绕过女厕,径直走进了男厕。

  于思砚屏住呼吸。

  “咚咚咚咚。”

  最外面的隔间,响起了敲门声。

  没人应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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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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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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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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