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吕布华雄>第144章 大破鲜卑(终)
  “大人,我军左方出现一支汉军骑兵,约有千人。”一名斥候神色紧张的策马赶了过来。

  步度根闻言大怒“都是干什么吃的,斥候呢,怎么汉军都打来了才有消息。”

  常年征战,步度根自是明白斥候的意义,这也是为什么之前屡次和飞骑的斥候交锋损失惨重仍旧派更多斥候的原因,战场上一旦没有了斥候,大军就成了瞎子聋子。

  “大,大人,我们在外的斥候没有一人回来。”负责传递斥候消息的千夫长感觉十分憋屈,曾几何时,鲜卑的斥候这么窝囊过。

  “一个都没有回来。”步度根喃喃道,一丝不好的感觉涌上心头。

  “大人,我军右方出现一支汉人军队,约有五千多人,正在攻打我军。”

  步度根顿时方寸大乱,如果说汉人的援军只是三千步兵和一千骑兵的话,鲜卑有自信将他们消灭,可是再加上五千士兵呢。

  步度根对于骑兵的交战并不看好,从之前的战绩看,汉军以堂堂正正之师大破两千骑兵,鲜卑骑兵只有百余人生还,这是什么概念。

  接连出现的汉军队伍,让步度根深深的感受到了鲜卑大军中了汉人的奸计,不然为何四周突然冒出这么多的汉军队伍,而在之前没有得到任何的消息,一切的一切都太不正常了。

  骑兵的交战是快速而又残酷的,你不会知道前后左右可能会袭来的刀剑,只要从战马上坠落,迎接你的只有死亡,在骑兵的主场上,落马的骑兵只有被践踏的命。

  飞骑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冲入嗷嗷乱叫的鲜卑骑兵之中,如同砍瓜切菜一般,战争,让他们对战斗有了更深的认识,让他们的战能力得以提升,孤军深入,神经紧绷,带来的进步是巨大的。

  尤其是战阵前方那两道身影,深深的刺激着飞骑。

  步度根却不愿就此撤退,他也看出此次并州也是精锐尽出,若是侥幸将这些汉军击败,得到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云中、九原的大门将会为鲜卑敞开,作为西部大人,步度根是很有野心的,他很想恢复昔日鲜卑的荣光,一统鲜卑各部,如今大汉的局势并不是很好,未尝没有饮马中原的机会。

  陷阵营,永远是战场上最亮眼的步兵队伍,他们的装备是并州军中最精良的,与陷阵营比起来,眼前的鲜卑人只能用寒酸来形容,许多鲜卑士兵甚至连皮甲都没有,手中的武器也是粗制滥造,他们作战勇猛,武器却是最致命的短板,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鲜卑人不擅长锻造兵刃,就连平时用的盐巴、茶叶,也都是大汉的商人向他们贩卖的,而且价格昂贵,至于说兵刃,获取的难度很大,汉人虽然喜欢挣鲜卑人的钱,却没有傻到去武装鲜卑人的地步。

  面对陷阵营,鲜卑士兵有一种无从下口的感觉,已经有二百多名鲜卑人倒下了,可陷阵营只有几人轻伤,这是什么样的战斗,一面倒也不至于这样,陷阵营步步紧逼,人数占据优势的鲜卑士兵反而步步后退。

  当势均力敌的时候,鲜卑人可以爆发出无与伦比的战斗力,他们一直生活在艰苦的地带,很能吃苦,却不代表着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更让鲜卑人郁闷的是,草原上的雄鹰,有朝一日竟然要以步兵却面对如狼似虎的汉军骑兵,在战场上,骑兵是无敌的,虽有一千人,却抵得上上万步兵,骑兵一旦冲锋起来,战马的践踏是让敌人死伤的最大祸首,相对而言,骑兵本身的杀伤力却不是很大。

  骑兵对战步兵有着天然的优势,战马的速度赋予了他们更大的力量,快速的行进,步兵根本难以碰触到他们。

  张辽眉头紧皱,看着连绵不绝的鲜卑大军,深深的为吕布担忧,得知吕布带领飞骑深入鲜卑腹地,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虽然已经得知吕布无恙,且打的鲜卑毫无还手之力,他仍旧有些后怕,如今的并州,吕布可谓是第一人,一切都是建立在吕布还活着的基础上,一旦吕布在草原上不幸遇难,对于并州来说,无异于是最大的灾难,他得知消息之后有些怨恨贾诩和李肃为什么不拦着吕布。

  狼骑是吕布一手训练出来的,乃是骑兵中的精锐,早在雒阳城外,他们的战斗力就让董卓震惊,即使是面对董卓军最精锐的飞熊军,也是占据上风。

  这样一支骑兵一旦发起疯来,远远不是步兵能够阻拦的,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不是依靠数量就能取胜的,狼骑用血淋淋的战刀给步度根上了生动的一课,用手中的刀枪告诉鲜卑人,不知有一支汉军能够让他们畏惧。

  手持长刀的陈到,在士兵的中间不停的指挥着,与陷阵营不同的是,这支军队的人数有五千人,是陈到一手训练而成,对于吕布,他一直有着莫名的情感,但鲜卑犯境,让他在并州找到了存在感,明白了自己的价值。

  这五千名士兵是经过战火的考验的,敌人是勇猛的鲜卑人只会更加的刺激他们,万恶的鲜卑人在云中犯下的累累血债令所有云中人终身难忘,家园被侵害,敌人就在眼前,不用陈到鼓舞,他们明白怎么去做。

  真正接触军队,接触战场,陈到也发现了自己训练的这支军队的种种不足,他已经有了新的设想,只待战争结束,回到云中郡实施。

  五千士兵,手中的兵刃皆是出自晋阳匠作坊,论兵器的精锐程度,就算是中原的诸侯也难以比较,何况是野蛮的草原人。

  步度根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这些汉军摆明了是在欺负人,我们没有骑兵,汉军骑兵却是在军中肆虐,步兵对战,汉军士兵装备精良,如同叫花子一般的鲜卑士兵虽然勇敢,却不能这么窝囊的死去啊,皮甲对铠甲,短兵相接,你有勇气,汉军也不弱,士气相当的情况下,即使你再勇猛,貌似也很难去弥补装备上的巨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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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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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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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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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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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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