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英国了!
作为老大总是会拉仇恨的。
而且对于法兰西第二帝国来说,英国可是死敌。
这不是历史的原因,也不是因为利益上的冲突。而是因为英国人谋杀了他们的皇帝,当然直到现在这仍然是只有极少数人知乎的绝秘,不过克劳德却也是知情人之一。
如果说大明是想要“杀鹰吃肉”的话,那么,法兰西就是恨不得食其骨了。
为了能够报仇,法国人当然愿意承受一切代价。
不过就是一块属于法国势力范围的土地而已,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法国之前的态度,完全是为了面子,现在为了复仇,法国自然愿意付出一些代价。
当然了,这并不是意味着俄国不需要付出代价,作为法国认同俄国占领朱诺湾地区的代价,罗马帝国需要向法国支付300万金卢布,用于购买那片在另一个世界被称为“吉布提”的土地。
两国外交官员在中都达成共识后,罗马帝国方面就爽快的签了约,付了钱,对于罗马帝国而言,朱诺湾的到手,不仅意味着他们得到了一块非洲殖民地,更重要的是,他们得到了进军印度洋的据点,有了这个位于非洲东海岸的据点,他们就能有一个转运基地,那么罗马帝国就有了一個可靠的港口方便从本土航行到印度甚至更远的太平洋。
这也意味着,北极熊的爪子终于伸到了印度洋。
尽管这头北极熊的举动对英国构成了威胁,可是对于深陷英布战争泥潭的英国人来说,眼下他们根本就顾不上这一切。
“我将会竭尽全力结束这场战争,让大英帝国的荣耀重新照耀那片沃土。”
在喀士穆火车站,戈登这位“苏丹的征服者”面对前来送行的官员们,如此信誓旦旦的说道。
对于成功征服了苏丹,并且镇压了“马赫迪起义”的戈登而言,他有足够的自信能够完成这一使命。
甚至在踏上前往苏丹港的火车时,戈登都禁不住想象着,他将如何成为为自己戴上“南非征服者”的头衔。
“……首先,我们需要大量的机枪。”
在奔腾的火车上,戈登直接了当对随从军官查理说道。
“至少需要购买500架机枪,不论是十年式,还是马克沁都可以,有了它们,我们肯定能赢得战争的胜利。”
戈登之所以会如此的自信是因为什么?
因为他就是用机枪征服了苏丹,那些狂热的马赫迪叛乱分子,或许狂热,但在机枪的面前他们的狂热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甚至可以说根本就是在送死。
也正是因为在苏丹对机枪的成功运用,戈登才会对机枪充满信心。
“还有就是迫击炮,我们还需要数量更多的迫击炮……”
就在戈登于火车上谋划着他的征服大计的时候,他并不知道的是自己已经上了南非秘密情报局的黑名单。
“我们必须要杀了他!”
在比勒陀利亚南非秘密情报局的办公室内,王景初看着面前威廉姆斯说道。
“对于贵国而言,戈登是一个极其严重的威胁。他来到这里势必会把他在苏丹镇压叛乱的经验用于南非,到时候很有可能会给你们带来前所未有的打击。所以,情报局有必要在他发挥作用之前,先解决掉他。”
南非秘密情报局是在布尔战争爆发之前成立的机构,他不仅从事情报搜集工作,在战争爆发前,还曾向开普敦殖民地内的布尔人提供了大量的武器,现在殖民地内部的布尔游击队,大都受其指挥。
而威廉姆斯就是其创建者。
“我也这么认为。”
威廉姆斯点头说道。
“不过,我们要怎么除掉他呢?少校,他是总督几乎不可能出现在战场上,我们总不能到开普敦杀了那个家伙吧。”
“为什么不可以呢?”
王景初直接了当的说道。
“先生,我认为我们完全可以制定一个计划。”
……
深夜里,一个身影在开普敦昏暗的街头上行走着,穿着一双旧的黑皮鞋,旧裤子和敞领衬衫的胡狼,看起来和码头附近的普通白人工人没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他的手里提着一个手提箱。
很快,他就来到了一栋楼前,然后直接来到了顶楼的一个房间门前,他从脚垫下拿出钥匙,然后把门打开,进了房间,立即把房门锁好。
“就是这里了。”
透过窗帘看着窗外的码头,胡狼自言自语道。
半个月前,他还是前线的一名狙击手,在战场上射杀英国佬,一个又一个英国老送去见了上帝。
而现在呢?他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普通人来到了开普敦,和许多初来乍道的人一样,他看起来似乎有点儿潦倒。
当然,他来到这里并不是为了享受生活,而是为了完成一个任务。
将窗帘拉好之后,胡狼把手提箱放在地上,随后,他就从衣柜里取出了一个箱子,箱子里有为他准备好的武器——一支韦氏100型猎枪,这种产自大明北海的猎枪以射击精准而闻名于世,配上凤凰光学仪器生产的4倍瞄准镜,甚至可以准确的击中1000米外的目标。
“这是最好的步枪了。”
在拿起步枪的时候,他又拿出了一盒棕熊牌7.5毫米子弹,这种子弹与普通的子弹不同,它是弹头是用纯铜制成,精度远高于普通子弹,和韦氏100猎枪搭配在一起堪称完美。
“最多只需要两发子弹……”
两发子弹已经足够了,对于一个优秀的猎人来说,两发子弹有时候也是浪费,毕竟,在狩猎的时候,那怕是多打一发子弹都是浪费,尤其是在南非高原上,每一发子弹都是昂贵的,和所有的布尔人一样,胡狼早就练就了一手好枪法。
甚至这也是他为什么叫“胡狼”的原因,因为他是草原上的清道夫。
又一次,胡狼站到了窗边,透过窗缝他凝视着港口,然后就这样坐在那里,就像过去他在大草原上狩猎一样,静静的等等着猎物的出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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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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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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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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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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