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些帝国里头,肯定不包括“鞑清帝国”,甚至人家还反其道而行之,“帝国之疆,大可割让,帝国之力,结交友邦,帝国之民,贫困交迫,帝国之外,丰衣足食。”
嗯,所以,“我鞑清亡了”。
与另一个世界靠着优待法案苟延残喘十几年没有收到任何清算不同的是,在这个世界我鞑清并没有那么好运,面对浩浩荡荡的“反贼”,只能苍皇出逃。
当然了,他们的运气也不差,至少,相比历朝历代的那些要么落了水,要么坠了马,要么吃错了药的亡国之君,光绪和一众王公大臣乘座英国船逃到了印度。
不但他们逃到了印度,甚至还有几万满清八旗子弟也跟着逃到了印度,倒不是说他们愿意背井离乡,而是不逃不行啊,我大唐可不优待他们,能饶一条命都算是格外开恩了。
对于那些没了铁杆庄稼,而且旗地也被没收的京营八旗来说,打从李氏“谋了逆”他们的日子就一天不如一点,对于这些没有一技之长的旗人来说,为了谋生典房的,卖宅的,卖儿卖女的遍地都是,嗯,不少在旗的女人都做起了“半掩门”的生意。
别说,人家头戴通天纹的做起这生意的来,那是一個地道。
不过地道归地道,打从“鞑清”亡了国,这北平城就一天天的萧条了下去,没办法,论交通它比不了天津的水陆码头——铁路和港口的优势,让天津已经取代北平成为北方第一大城。
至于北平城有什么?
除了紫禁城,也就是城内外的百万旗营了,不对,还有京郊的皇陵。
不过,对于考古学家来说,北平城就是一座宝库,下了火车后,古城就这样浮现在孙魁元的眼前,作为考古学者的他虽然是第一次来到这座古城,可是对这里却已经是心驰神往多年了。
北平……不仅是鞑清的京师,也是大明的故都啊!
“北平的人口号称两百万,实际上现在只有八十万不到。家庭数约为十万。全部都是瓦房,基本上都是旗人,不仅仅是内城住的是旗人,外城也住着很多旗人。城内的街道只有两三条像我们大明那么宽敞的,而且道路的两边都开着露天商店,敢觉十分狭窄。这种道路分为马车道和人行道,露天商店的店主就在那里住宿所以就像家里的房子一样。道路还是原始的状态从不修缮,所以坑坑洼洼的行走困难……”
领事馆参赞林仁特意强调道。
“根据我翻阅的资料来看,打从甲申天,满清就没有修过北平的街道,许多排水的沟渠都被垃圾填满了,甚至被盖上了房子,那些旗人也不爱整洁,和传闻中一样,在路上随处大小便,臭气纷纷。不过他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了并不怎么当回事情。小便到处流可以到沟里,或者倒到水池里。走路一不小心的话就会踩到……”
甚至都不等林杰介绍,车刚进城,孙魁元就闻到了空气中的恶臭味,在他皱眉的时候,又听林参赞说道。
“还好大便……”
这位林参赞说道。
“不会在那里留很长时间。这地方大便会被猪-狗-人这三者竞相处理。人赶狗,狗赶猪,相互竞争看谁获取的更多。狗十分狡猾。当人在路上大便时,它会等在一边,一等结束就马上去吃光。人就会去把狗赶走。在这里会有人背着背篓,把狗赶走后捞起大便,背到郊外,作为肥料来卖钱,在北平城外还有粪场,甚至还有霸占粪场的粪霸,过去亭产的粪霸大都是王爷贝勒府上的包衣,现在各种人都有……”
所有的一切都是匪夷所思的,甚至闻所未闻的,在孙魁元惊讶的时候,又听林参赞说道。
“而且这里的夏天还经常下雷阵雨,雨后又会刮风。基本每周会有一次从沙漠吹来的沙尘暴遮天蔽日,天昏地暗。所以十分闷热,比闷热还让人难以忍受的是一种白色的小虫。这种小虫和臭虫差不多,是肉眼几乎难以察觉的小飞虫,被这个咬了以后有时候还需要去看医生。我自己也被咬过,现在还留着黑黑的疙瘩……”
“水质不好,都不能直接饮用,总之一句话,我的建议是,考古团最好还是往在城外,我们的领事馆就设在城外,不过,城内也有城内的好处……”
林参赞压低声音说道。
“要想睡到北平,北平的窑姐真便宜,一块钱睡半年,临时还找个馒馒钱……”
正欣赏着车外北方风貌的孙魁元看着身旁的这位参赞,不解道。
“什么?”
“哈哈,就是风月场,北平城里头不仅有八大胡同,而且还有大量的做半掩门的私娼暗娼,没有十万,也有七八万,其中甚至还有的格格,这是旗人几百年来,靠压榨我们汉人为生,手无一技之长,没了铁杆庄稼,只能靠歪门邪道为生,男盗女娼实属平常之事。现在,这平姐儿,都是北平的特色,不少天津人都搭火车过来玩上几天,当然了,也有不少平姐儿到天津挣银子,别说是天津了,就是徐州、海州也有不少平姐儿,一个个的都说自己是格格,什么姐妹啦、妯娌啦,甚至就连母女也不少见,”
冷冷一笑,林参赞又说道。
“不过,即使是如此,那些人但凡老婆闺女卖上几个钱,碰上几个心情好的赏几个大钱儿,瞬间又忘本了,依旧下馆子,穷吃穷喝。这些人……值不得同情!”
“同情?”
孙魁元诧异道。
“同情他们干什么?祖宗造的孽,做子孙的还是再正常不过,他们惨,能有被屠杀的亿万汉人惨?能有被压榨了几百年的汉人惨?”
作为考古专家的孙魁元看,对历史那可是门清的很,肯定不可能有丝毫的同情,他冷冷一笑,道。
“况且,孙某这次过来,是为了考古,不过这考古嘛,难免需要雇佣一些劳力,我唯一的担心的是,在这地方能不能雇到愿意给我干活的人,毕竟,这次考古的地方有些不一般。”
“不一般?那又怎么样?”
林参赞说道。
“那些人一个个的,只要给银子,别说是考古了,就是挖他们家的祖坟,一个个的也都是欢天喜地的第一个挖土动锹!”
闻言,孙魁元惊讶道。
“林参赞,你知道了?”
这回轮到林参赞诧异了。
“什么?知道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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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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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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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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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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