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李富贵没有明说,但是他带来的那几句话,让许海洋明白话是谁说的,当然揣摩到了话里的意思。
书太厚,就是内容太多。
何需神迹圣行背书,不是不需要,而是不需要那么多。
至于出版,法无禁止就是许可。
陛下是不会过问的,当然在出版之前,肯定还是需要陛下审核的。
揣摩到皇帝的心意之后,许海洋立即又对书进行了大量的删除修改。仅仅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将新鲜出炉的书送到了李富贵的面前。
书稿自然又送到了朱大皇帝的案前,翻看些许之后,他点了点头,说道。
“五角钱。”
“什么?”
“这本书只五两角钱。”
为什么只值五角钱?
因为只有定价便宜了,这才能更多的人会买这本书,这本书才能够人手一册。或许朱大皇帝不需要神迹圣行来为大明帝国的合法性背书,但是他并不排斥民众拿他当英雄,当圣人。
对于名声……没有人会拒绝,当然也不会有任何人会拒绝被神化!
只不过,朱大皇帝所需要的神化应该是稍微真实的。
什么神迹就不需要了,只需要让大明的百姓知道——他们今天的好日全靠着盛德皇帝就行了。
当然了,这个书名也有点太那啥了,想了想,朱大皇帝将书稿上的书名划掉,用左手拿笔写改了一个名字。
“伟大的时代,伟大的帝王”
伟大帝王,朱大皇帝觉得自己能配得上这個名词,再怎么着总比什么“十全老人”更靠谱吧。
如果大明需要一个神。
那个这个就是我——伟大的盛德皇帝了!
这本薄薄的书册能不能掀起一场造神运动朱大皇帝并不清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书作者的那番说法确实说到了他的心里。
新大陆的新大明……需要一个神!
这个神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神,而是一个属于这个国家、这个大陆的英雄,伟人。
华夏文明是伟大,历任帝的伟业是宏大。
但那是属于华夏的,而现在的大明帝国,开创帝国基业于异域,几千万国民落地扎根于此。
他们理所当然的需要属于他们的历史,需要属于他们的英雄。当然,也需要属于他们的神化。
这个神的化身是谁?
就是朱大皇帝!
帝国之疆,无边无际!
帝王之功,泽披万世!
是的,朕就是神!
朕不需要造神,因为朕……本就是神!
唇角轻扬,朱大皇帝又在书册上写道。
“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抚有蛮夷,以属华夏。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这是出自春秋左丘明《左传宣公十二年》的话,是用来楚国先民开创楚国的话语,现在……这句话,完全可以为此书作序。
仅仅只过了半个月,《伟大的时代,伟大的帝王》这本以中都城航拍照片为封面的书籍,就摆上了书店的货架发行了。刚一发行就在大明上下引起了轰动。
不仅仅是因为这是在为“生人做传”,更重要的是这涉及到帝王的生活迭事。
这简直就是……再吸引人不过的话题。
有比这更吸引世人眼球的吗?
可这符合法律吗?
就在人们争论不已时,书立即上了畅销榜,在初版的50万册两天内销售一空同时,针对这本书是否犯下“大不敬”之罪,法部的检察官们在经过讨论后,尽管没有找到相应的法律条文支持,但是他们仍然提出了起诉。
他们的起诉,并没有妨碍书的再次发行。当然他们同时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以“涉及皇室”为由查禁这本书,这当然引起了一定的争议。
毕竟大明还没有查禁某种书籍的前提。
不得不得,但凡是普通人对“禁疏”都有一种特殊的渴望。
更何况,这本书还抓住了盛德皇帝小时候不为人知,前半生几乎空白的履历,为了叙述的需要,展开了“合理的想象”,从他的出生讲起,讲他游历欧洲,讲他在阿根廷与印第安人以及智利人、阿根廷人的战争,再讲到他如何从太平军、清军的屠刀中拯救了数以百万计的百姓,在南美大陆率领万民奠定帝国基业,一直讲到他成为数千万人民心目中的伟大君王。
这本只有区区十万字的书,一经出版就获得大众广泛的追捧,书里成功制造出了一位伟大的英雄的同时,当然也让许海洋从中取得大量的钱财。
当然,朱大皇帝被神化了!
是真正意义上的神化!
这种神化不是其它,而是书中非常直接的提到——盛德皇帝于帝国之民的活命之恩。
当然,帝王是伟大的,他从来没有刻意宣扬过,也没有提醒过万民注意——他们本应死去。
是他,从屠刀下、从战乱里、从饥饿中把他们拯救了出来,是他,让他们过上幸福富足的生活。
帝王是慷慨的,他施以的恩德从来没有告知世人,更没有渴望世人的回报。
“闪耀在华夏的秦始皇、汉高祖和唐太宗浮华之政之上的,是盛德皇帝德泽万世之仁政!”
在云顶的一栋木质的别墅前,坐在走廊下享受着明媚阳光的左宗堂,将手中的书放到一旁的茶几上。
然后他默默就那样凝视着远方,又一次,他想到了过去,想到了来这里的原因。
或许他是作为俘虏来到南华,如果没有陛下,他左宗堂兵败之时,恐怕就是身死之时。
“陛下救命之恩,何以为报啊!”
左宗堂的神情变得庄重且肃穆,他的心里有答案——唯粉身碎骨尔!
其实,这个念头一直埋藏在他的心里,只不过……现在又一次被提醒了而已。
感叹之余,左宗堂的又自言自语道。
“好了,从此之后,我大明江山永固了!”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叹,是因为左宗堂深知,对于三千九百万帝国臣民而言,皇帝不仅仅是皇帝,是他们的恩人,是拯救万民的救世主。
或许对于其它人来说,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没有神仙皇帝,但是在大明皇帝就是救世主!是万民的救世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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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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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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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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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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