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第一个进入邓朴脑海里的字眼。
——周围的一切竟是如此巨大。
浩阔无云的天空,海浪翻涌一般的草原。除此之外,极目远眺,看不到其他任何东西,没有道路,没有车辆行驶过的轨迹,完完全全的一片空旷原野。
他被辽阔的天地给深深震撼了,他的心脏以一种截然陌生的节奏跳动着。
他坐在这片大草原上,让身体随着草原的律动而摇动。他的内心感觉一阵阵的喜悦,他想要形容此刻的感受,他曾学过的诗句不断地涌现脑海,但是却没有办法形容这片天地,更不能形容他内心的感受。
终于,他开口吐出几度出现脑海的句子:
“这地可真大啊……”
是的,这片土地是他的了,在他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扭头看着身后的女人——伊利莎,她坐在马车上看着他。
“3015平方公里,亲爱的!”
伊利莎指着这片土地说道。
“200年前,我的祖先从葡萄牙到了里约,他在种植园里呆了八年,才还够了船费,获得了自由,然后他骑着马来到了这里,然后他在这里建立了属于他的牧场,当时这里只居住着一些土著人……”
在提及祖先的过往蝗,伊莉沙的语气中充满了骄傲,她又怎么能不骄傲呢?
200年前,她的祖先一无所有来到马托格罗索高原,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那个时候,这里尽是一片蛮荒,他在这里盖起了房子,建起了家。两百年后,罗德里格斯牧场是这里最大牧场。
看着身边漂亮的女孩,邓朴不无感慨的说道。
“以华夏的说法,您们家可是世代传承的高门大户了,可……你又是怎么看我这個穷小子的呢?”
妻子的话,让伊莉莎笑道。
“亲爱的,你猜呢?”
看着面前的男人,伊莉莎的脸上洋溢着笑容,不可否认,她爱这个男人,但是除了爱之外,还有几分功利。
“这是最好的选择了。”
老罗德里格斯站在阳台上眺望着远言,自言自语道。
“两百年前,我的曾祖父来到这里的时候,他和部落酋长的女儿结了婚,后来我们成了一家人……”
在庄园的附近,还有一座座木房都盖在河岸边上,他们就居住在那里。
两百年前,这块天地还是新开辟的的时候,他们都是住在帐篷里,那些土著人为他们家族工作,放牧,两百年来一直如此。
“现在,他将会成为伊莉莎的丈夫,一名帝国陆军上尉,他是一个非常体面的军官,虽然并不是贵族,但如果是贵族的话,他又怎么可能留在这里呢?”
老罗德里格斯在自言自语的时候,他偶尔会把目光投身一旁的椅子,他的妻子在世的时候,总是会坐在这里眺望着远处,等待着他回家。
“伊莉莎,我们的女儿知道她应该选择什么……”
像是在和妻子聊天似的,老罗德里格斯走到了椅子边,坐在上面,然后拿起了一瓶啤酒。
冰镇的啤酒喝下去的时候,冰凉透心的感觉让罗德里格斯的脸上露出一种享受的表情,即便是直到现在,他都能记两年前第一次见到冷冻列车,见到冻出来的冰的时候,那副惊愕的模样。
他买了一个冰柜,然后,吃上冰激凌,喝上了冰镇的啤酒。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铁路的开通,让他的牧场里的牛可以直接运出去,不需要再像过去那样由牛仔长途跋涉驱赶着牛群。
现在牧场里的牛既然可以通过牲口车厢送往里约,也可以通过冷冻车厢将牛肉运往里约。
不,不是里约了。
是徽州。
“会走……读起来有些别扭。”
老罗德里格斯自言自语道。
尽管并不愿意承认,但是罗德里格斯很清楚,自从大明占领了巴西之后,这里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不是因为这里多了不少华裔农场主,也不是因为城市里来了华裔移民。
而是铁路、是电力,是……现代文明!
大明帝国把现代文明带到了这片高原上,在他们之前,这里和百年前并没有太多的区别。
当然,这也是为了更好的统(lüè)治(duó)”这片土地。在过去的几年间,大明帝国从各个方面渗透着,他们把大量的土地交给华裔移民,他们在这里开设新的银行,他们深深的改变着这里。与过去巴西帝国对这里除了税金之外,其它一概不闻不问不同,大明帝国对这里的统治是行之有效的,而是深入到方方面面的。
而且和所有的占领者一样,他们会利用银行啦、铁路等种种方式掠夺财富。但是这一切与老罗德里格斯没有任何关系。
三年前,他把女儿送到了应天去读大学,现在她回来了,带着她的丈夫——一名大明帝国的军官。
过几天,他会在这里举行盛大的婚礼,从此之后,这座牧场就会成为华裔牧场。
“小姐回来了,小姐回来了!”
突然,远处传来了人们激动的喊声,从椅子上站起身的老罗德里格斯笑逐颜开的看着驶来的马车,看着马车上的女儿,当然还有女儿的丈夫。
“爸爸!”
马车刚一停稳,伊莉莎就像一只漂亮的蝴蝶似的“飞”到父亲的怀中。
“伊莉莎,我的女儿,欢迎你回家,快,给我介绍一下,这位一定就是你在信中提到的邓朴吧。”
尽管罗德里格斯说的不是华语,但邓朴仍然听懂他说的葡萄牙语,他向前一步,鞠躬道。
“小婿见过岳父大人。”
听到这声“岳父大人”,老罗德里格斯的脸色瞬间露出了喜色起来。
没错,这就是华夏人的称谓,他想到了桑托斯女婿——火车站副站长,就是喊桑托斯这个称呼。
“不要客气,不要可齐,从今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
用生硬的华语说道时,老罗德里格斯给了女婿一个有力的拥抱表示欢迎的同时,他又对女儿说道。
“伊莉莎,你一定很累了,这两天伱们好好的休息一下,两天后,我会在这里给你们举行婚礼,我还邀请了市长。”
市长肯定是要邀请的,有了一个帝国军官女婿当然是值得炫耀的事情,怎么能不邀请市长呢?
况且市长……也是华裔啊!让市长来主持婚礼也是为了告诉所有的人,他的女婿,牧场的未来男主人是大明人。
从今天往后,他和他的牧场就是真正的大明的牧场了,应该和那些大明人一样,受到官方的另眼相看。
其实所有的一切归根到底都是生意,至少对于他来说,一个大明的女婿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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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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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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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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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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