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歌一听,急忙摇头:“这更没有了,我家老爷是出了名的大善人,小姐虽然性子冷淡,可对我们下人都是极好的。”

  喜来听闻,皱了皱眉,秋歌的回答并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

  随后想了想,看向秋歌继续问道:“那夏莱呢?”

  秋歌眼里闪过一丝不屑,随后撇撇嘴说道:“夏莱跟我们一样,都是丫鬟,也没什么的。”

  秋歌的表情没有躲过喜来的眼神,看得出,秋歌似乎对夏莱并不满。

  喜来看着秋歌搓了搓手,浅笑一下说道:“就是说呢,我看了一下几个丫鬟里,姐姐最为伶俐。如果我是秦小姐,自然是要让姐姐在跟前的。”

  喜来的话听在秋歌耳朵里,果然很受用。嘴角一抹抑制不住的笑意,放松了下来说道:“嗐,伶俐管什么用。那夏莱最讨小姐欢心,平日里虽然不安分,可小姐从不罚她。”

  “哦?不安分?怎么个不安分法?”喜来一听,立即来了精神。

  秋歌犹豫了一下,小声道:“我看姑娘你面善,才说的。倒不是我爱嚼舌根,只是好几次,夏莱当值的时候,都不在。我们告到小姐面前,小姐也只是说是她留下帮自己写东西。”

  喜来一听连忙反驳道:“你怎么知道你家小姐是在替夏莱说话。”

  秋歌抿了抿嘴一脸不屑道:“好几次路过,都只看到小姐一人在屋子里。有次下雨,她就不在,回来后,鞋袜都湿了。小姐还给她赏了新衣裳呢!”

  喜来一听,沉默了一会。抬头继续问道:“你家小姐,与夏莱长得是否相似?”

  秋歌一听,轻笑出声:“呵,她哪有那福气。我家小姐眼尾有颗红色的痣,若说别人脸上有痣,那自然丑极了。可我家小姐生的貌美,那颗痣更是平添几分艳丽。听说刚生下来的时候,老爷见到那痣,找了先生来看。先生说,那可是富贵招财痣呢!夏莱一个奴婢,长相还不如我呢,她凭什么。不过是个头差不多而已。”

  说话间,众人到了秦府门前,那醒目的红色让现在的气氛更加压抑了几分。

  听到官府来人,秦老夫人赶紧出来迎接,还没走到跟前,哭的就差点喘不过气来。

  喜来看到知府派来的侍卫还在搜索,顾景琰瞥了一眼四周道:“可有找到踪迹?”

  侍卫看到顾景琰,立即跪了下来说道:“启禀大人,在后院的院墙外,有一堆茅草盖着一个梯子,人应该是从那里跑了。”

  “哎呦我苦命的妙儿呦,你到底要去哪里啊!你要吓死娘啊!”老夫人哭天喊地道。

  喜来上前搀扶起老夫人,询问道:“秦老爷呢?”

  老夫人啜泣着说道:“老爷还没进院子,就晕倒了,这会子大夫在跟前呢。姑娘,你说我家妙儿会不会是被人给害了啊!”

  喜来急忙安慰道:“老夫人,您先别着急。赶紧加派人手在城中查找吧!知府大人那边也已经让人在城门盯着了,只要没出城,就还能找到。”

  一听喜来的话,夫人连忙冲身后的家丁喊道:“快!再多派点人去!快点,都给我去找!”老夫人颤抖着,几乎站不稳。

  喜来见状忙说道:“夫人还请注意身体,我想去小姐房间里看看,说不定能找到什么线索。”

  老夫人一听,顾不的自己都站不稳,连忙指着身后的秋歌道:“快,快带这位姑娘去看!赶紧吧妙儿找回来要紧!”

  秋歌急忙上前,带着喜来和顾景琰往别院走去。

  秦妙儿住的院子,在整个秦家最靠里的位置。单独的院落中,四四方方排列着三间房子。

  “正中是小姐的闺房,这位大人怕是不方便呢。”秋歌有些为难的说道。

  顾景琰点点头道:“是不太方便,你们先看,我在其他地方转转。”说着给喜来一个眼神,自顾自往另一边走去。

  喜来打量着院落,红绸彩带还未来得及车去,院内一片凌乱,想象得出早上天没亮的时候,秦妙儿一行要从这里出去,有多混乱。

  想必是秦妙儿换上了丫鬟的衣服,趁机混在人群找机会翻墙逃走。

  正想着,秋歌弯腰道:“姑娘随我来。”

  喜来回过神,点了点头跟着秋歌往房间内走去。喜来再屋内大致走了一圈,并没有发现特别的地方,肉眼可见到处都是一片红色。

  唯独梳妆的地方,看起来稍显凌乱一些。想必两个人换装的时候,就在这个位置,所以难免磕碰。

  喜来上前在秦妙儿的妆奁里翻看了一会,发现里面全都是些上好的首饰。

  看得出秦老爷对女儿很好,这些个首饰各个价值不菲。

  正想着,一根木簪印入眼帘。木簪的用料并不名贵,但簪头的部分,扎着一只圆乎乎的绒花兔子,身态可掬,栩栩如生。

  “这簪子倒也别致。”喜来开口道。

  秋歌看了一眼,眼里闪过一丝疑惑。

  喜来晃了晃簪子问道:“怎么了?”

  秋歌犹豫了一下说道:“我怎么不记得小姐戴过着簪子,嗐可能是我没注意吧。”

  喜来想着,便将簪子包了起来。正准备离开的时候,下意识撇了一眼床下面的方向。

  自从上次客栈搜到床下的证据之后,喜来看到这种床总会下意识看一眼床底。

  喜来走上前去,弯腰用手摸了摸,很快便摸到了一块布一样的东西,还真让自己给猜着了!

  等拿出来的时候,不止喜来,秋歌也傻了眼。

  “怎么……怎么是盖头?”秋歌诧异的说道。

  喜来一看,手中的盖头皱皱巴巴,显然是匆忙之下,团成团胡乱塞进去的。

  喜来疑惑的打开盖头,上面绣着精致的喜字,丝线中掺杂着金线。用料上乘不说,绣工也是顶级的。

  喜来脑海中闪过死者身上的吉服与头上的盖头。

  现在想来,死者身上的吉服与喜来手里的盖头绣样为同一种。而死者头上的盖头花样,好像是芙蓉团花!

  “我记得小姐出门的时候,是盖了盖头的啊!”秋歌还没缓过劲儿,哭丧着脸喃喃说道。

  喜来眉头紧锁,仔细端详着手里的盖头,大脑飞快转着,为什么,为什么要换盖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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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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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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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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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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