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风叹了一口气,“我记得没错的话,你的孙子已经被你们入过一次族谱了。”
这么庄重的场合,程风提起这件事,万老爷多少有几分尴尬和难看,即使这里在座的外人都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
“那次不能算,我孙儿得重新入族谱。”
程风笑了一下,“不算?族谱还能入了再入吗?看来族谱这个东西也不重要。”
不怪程风这样讲,在他们村子里面,有几家有族谱这种东西的呀,有个家谱死个人填上一个,这就是好人家了,其他人家哪有什么族谱家谱这种东西,祠堂就更没见过了。
万老爷见程风今天这么不好说话便改口说:“孙儿不改也行,但是有几件事你得答应我。”
“你说,我看看我能不能办到。”
“你要是再有孩子,必须姓万。”
“可以。”
反正他以后也不生了。
“以后攸宁的孩子也都要得姓万。”
“这个也可以。”
程攸宁的事情他以后能不能说上话还两说,他只好先答应了再说,以后的事情就交给以后,总不能自己一步也不退让,毕竟他爹为了这件事做了这么多的准备,他不能有点账都不买。
万老爷对一边帮忙写族谱的人说:“他李叔,给他们入族谱吧。”
最后在万家的族谱上出现了三个姓程的,程风,程攸宁,程尚汐。可见什么世俗,什么规矩,什么原则,都可以说变就变,不过是人的一句话而已。
万老爷对族谱这件事早就考虑过了,什么样的结果他都想过了,虽然他没有如愿,但是也不算太差,自己的儿子总算入了族谱,这回他们的关系可就稳固了。
入族谱的事情是件大事,这事在万老爷眼里可比万百钱的婚事还要重要,父子两个既然达成了共识,那程风这一家三口就不能离开了,毕竟今天这个家族盛宴要参与,家族之间都是有利益往来的,这个家以后是要交给程风的,这些人以后程风都要和他们打交道。
一天下来程风虽然没有对这些人多热络,但是这些人他都认全了,大家都是做什么生意的,和万家有什么利益往来,他都一清二楚。
虽然他不主动去了解大家,但是大家都喜笑颜开地做着介绍,程风这棵大树谁不想攀呀,万家唯一的继承人,万家的家业有多大那就不用说了,这这南北城都是翘楚,另外他有一个侯爵的叔叔,据说在汴京是个红人,此人不说呼风唤雨也差不多了,还有一个财大气粗的姐夫和他联手做生意,更邪乎是程风还有一个被人人敬仰为尚善人的贤内助,这天时地利人和都被程风一人占全了,他们不巴结这样的人还想结交什么人呀。
所有人都散了,万家老爷的嘴都没合拢,都说他有一个好儿子和好儿媳,大家仿佛忽略了入族谱时的不愉快,夸赞程风和尚汐的话真真假假不绝于耳,万老爷能不高兴吗!
今天之所以请来这么多人,万老爷就是想告诉大家,他还有儿子,他们万家这一支是有后人的。
万老爷和程风商量:“风儿,今天就留在这里住吧,一会陪爹下下棋。”
变相想把这一家三口留下来。
程风看着万老爷说:“你今天喝了很多的酒,人也应该乏了,早点休息,我明天再来陪你。”
万老爷能感觉到程风话里的关心,即使他没能如愿把程风这一家三口留在这里,但是这心里也终究是美滋滋的。
万老爷拍了拍程风的肩膀说:“好孩子,明天早点来,你姐姐的婚事该张罗了。”
程风点点头说:“我尽量。”
既然程风没有给出肯定的答复,他明天就不会早去。
当应酬一天的小两口躺在家里的木床上时早已筋疲力尽,这比干一天体力活还累,这不是单纯的身体累,这是累心呀,没有失眠毛病的一家三口躺在床上几乎是秒睡,一觉睡到大天亮。
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都是五彩斑斓的光斑,多少有那么一点刺眼,尚汐很是用力地伸了一个懒腰,想把自己的筋骨都松开,她赞叹一声:“今天的天气可真好呀。”
“嗯,阳光很足。”程风已经醒了好一会了,程攸宁都已经喊饿了。
尚汐翻了一个身打算继续睡觉。
“起来吧,今天还有事情呢。”
“去万府吗,给你姐张罗婚事吗?我不去了,我不懂这里的规矩也帮不上忙。”在她心里什么也比不上一个回笼觉。
程风强行给她翻了一个身,两个人面对面躺着,“不是,有别的事,我要带你和儿子出去。”
“上街?逛集市吗?”
程风点了一下头。
“那你怎么不早说。”然后程风就见尚汐痛快地爬了起来,一点不见往日的拖泥带水。
“早上想吃什么,我让五嫂给做一点。”
“都要上街了,还吃什么早饭,出去吃,看看这里出没出什么新鲜的小吃。”
程风只好点头答应了,“好,你想吃什么都可以......”
尚汐在程风的脸上吧唧亲了一口,笑嘻嘻地说:“我就喜欢你什么都依着我这个劲。”
程风眨巴眨巴眼睛还是把刚才的话补全了,“不过,你的儿子已经饿了,不知道能不能撑到上街。”
程攸宁仰着头说:“我能,我要去吃好吃的。”
程风无奈地点点头,这真是尚汐的好儿子,有些地方神奇的像。
看着一桌子的早餐,程风问尚汐:“这些早餐你可喜欢?”
尚汐开心的直点头:“喜欢喜欢,就是点的有点多了,不过这家店的早餐可真好吃。”
这早餐是在大酒楼吃的,好吃是自然的,平时不是吃不起这里的早餐,而是习惯了在家里吃早餐,所以早餐这个东西他们很少出来吃。
“你要是喜欢,我们以后天天出来吃。”
“真的吗?”
程风点点头。
尚汐应该是真的很开心,那么大的一双眼睛竟然笑的就剩下一条缝隙了,“你别光看呀,倒是吃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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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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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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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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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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