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满天天挑你饭菜的毛病,怎么会是他,是我家小三庆生,他经常夸你,人美做饭还好吃。”
芙蓉听了笑了笑,“我的厨艺确实需要再精进精进。”
她从一个从来不做饭的人,短短时日就被沧满锻炼的已经会煲好几种汤,也会做好几样菜了,她一直坚信一句话,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男人的胃,不过她好像还没抓住什么。
只可惜接下来的几天芙蓉拎着食盒去给沧满送饭,再也没见到沧满。
尚汐只是知道沧满是出去办事,但是不清楚是办什么事,也不好问钱老板沧满的行踪。
尚汐劝芙蓉说:“你就应该听沧满的,不要再给他送吃的了,显然他是没时间吃。”
芙蓉心里多少是有几分沮丧和失望,这人怎么还消失了呢,是不回来了吗?还是故意躲着自己呢?这些想法让的心七上八下,只要不见到沧满她的心里就一刻也踏实不了,现在能做的就是等。
“那个秋萸儿还来这里吗?”
尚汐笑着说:“最近没来,沧满还让我约她呢,他不办事回来我约她的意义不大。”
此时芙蓉脸上的笑容都维持不住了。
“他们的关系很好吗?”
“好呀,沧满还要带着我们出去玩呢,等沧满回来,咱们几个一起去,人多热闹。”
芙蓉点点头说:“我一个人没什么朋友,你们要是不嫌弃我,出去玩就叫我一声。”
“瞧你说的,你长得天生丽质,又有一身的才艺加持傍身,我们崇拜你还来不及呢。”
听了尚汐这句话,芙蓉的脸上终于挤出了一点笑容。
沧满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一周以后了,风尘仆仆,一看就是出了远门,回来第一件事就是跑去钱老板的房间,过了很久这人才出来。
他本来是想找尚汐,但是先遇到的是程风,“这几天有没有人来找我。”
“有。”
“谁?”
“芙蓉。”
“他说了什么没有?”
“不清楚,不过......”
看着不往下说的程风,沧满有几分着急,“不过什么?”
“不过每次都拎个食盒,可能是单纯的给你送饭吧。”
沧满不置可否地说:“就是单纯送饭。”
程风看了一眼言不由衷的沧满没说别的,但是沧满还是想赘述一句:“我都告诉她不要再送了,我去和她说一声,我以后很忙,不要再送了。”
程风说:“你自己的事情,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然后他就看着沧满急匆匆地走了。
从屋子里面走出来的尚汐,正好看见刚出大门的沧满,她伸手指了一下大门口的方向说:“他刚回来,这是又要去哪里?”
“去找芙蓉说事。”
“什么事儿,我和他一起去,我正好闲的没事。”尚汐抬腿就要去追沧满。
程风把手搭在尚汐的肩膀上说:“人家两个人说事儿,你去做什么,再说,你非得要和沧满混在一起吗?”
“沧满人不错,再说他俩能有什么正事。”
“听我的,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在程风看来,正是不是正事的事才不能参与,因为她要是没有眼力见的跟去了,人家真就说不上事,也办不了事了。
尚汐只好往摇椅上一躺,晒起了太阳,无聊的生活让尚汐百无聊赖。
程风看着呆愣愣看着天空的尚汐说:“不晒眼睛吗?”
“应该说很刺眼。”
“那还那样做。”
“唉,我这不是无聊吗。”
程风说:“那你起来,我带你去打猎。”
尚汐扑通坐了起来,“还去上次的那个地方吗?”
程风说:“这次换个地方,不用骑马,咱们走路慢慢溜达也不会累。”
尚汐一双眼睛格外地明亮,她用力地点了一下头说:“我这回要好好发挥一下,上次庆生打了两只兔子,就连秋萸儿还打回了一只兔子呢。”
上次打猎她是唯一一个两手空空没有收获的人。
程风笑着说:“那你起来吧,咱们两个拿上东西就出发。”
尚汐说:“我得把玉华喊上,她还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呢。”
然后程风就见尚汐起身往屋子里面跑了。
尚汐夺过玉华手里的东西说:“你别绣了,跟我去打猎。”
“打猎,我不会呀。”
“不会可以学呀,你看看我,进步了不少。”说完还不忘拍拍自己的胸脯。
“我既不会骑马也不会射箭,最主要我胆子还小,我连只鸡都不敢杀,我哪敢打猎呀。”
“程风说了,这次不用骑马,你不敢打,你可以跟着去呀,人多热闹。”
“都谁呀?”
“就我和程风。”
“你那个大姑姐不去吗?我感觉她挺凶的,上次好像打了不少的猎物吧。”玉华又补充一句:“其实她人不错,这都住在一起了,你和程风也别表现的太冷漠,不然老人在中间不好做。”
不提老人还好,一提老人,尚汐的火气蹭的一下能窜到天灵盖,这个玉华明显要比尚汐孝顺公婆,她的公婆要给程风纳妾这件事虽然已经过去了,但是她在心里也生了两天的气,要不是看在程风的面子上,她早待见他们了,她最讨厌这样指手画脚的老人,人家本来平静的生活非要给他们弄出点风波来,真是不懂事。
尚汐抓了一把头发说:“那就把她叫上吧。”
玉华说:“你去叫她,我去换身衣服,再找点东西。”
尚汐敲响了万百钱的房门,屋子的门并没有关,她一瞟就能看见在看书的万百钱,“打猎你去吗?”
万百钱放下手里的书笑着说:“去,等我换身衣服就来。”
尚汐转身也回了自己的房间换衣服去了。
不一会大家就在院子里面集合了,尚汐看着玉华手里的篮子说:“你拎着篮子做什么?”
玉华说:“打猎我是不行了,我挖点野菜回来,这样总不至于空手。”
尚汐不得不佩服玉华独特的想法,她点了点头赞扬地说:“玉华,你才是那个懂生活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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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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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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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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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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