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鲸落物语>第441章:老板的过往
  当然,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如果说林歌父亲母亲的爱情故事前半段有些像东方先生和纯子小姐的话,那么后面,则开始偏离轨道,变成了一出有些离奇的诡异戏码。

  “我妈妈跟他确定了关系,后来他离开青岩,答应妈妈过段时间就回来,结果我妈妈怀了孕,然后在一段时间之后生下了我,当时娜娜姐的爸妈也已经生下了她,比我大几个月,所以我小时候是在青岩营地出生,和娜娜姐是发小。”

  面前,林歌平淡的说着自己的过去,林鲸落则双手扶在桌上,默默聆听。

  “所以……老板的爸爸没有回来接你跟你妈妈?他有了别的女人?”林鲸落猜测着问。

  林歌摇头。

  “刚开始妈妈也是这么以为,毕竟妈妈一个人在营地带我很辛苦,很多时候都要靠娜娜姐的爸妈救济,妈妈一直在等他,跟几岁的我说爸爸以后会回来带我们走,但一等就是好几年,到后来妈妈自己都开始慢慢绝望,绝口不提那个男人的名字,不过……他确实没有负了我妈,他之所以离开那么久是家族出了意外。”

  林歌的眼眸中闪过回忆的迷茫。似乎是看到了那年凛冬季,五岁的自己第一次见到爸爸,见到那个满身积雪的男人出现在深夜时的酒馆门外,满脸愧疚的看着自己和妈妈。

  和大多数人的认知不同,少年时期的林知礼虽然叛逆,但却用情专一,并不是色欲熏心之徒,他和那个荒野女孩儿发生了关系,却一别六年沓无音讯,原因是他回到赞歌壁垒的时候,家族出了事情。

  他的父亲,也就是林歌的爷爷因为某种罕见的疾病突然逝世,即便是壁垒的医疗科技都没能救的回来,他的母亲,也就是林歌的奶奶郁郁寡欢,最终在父亲去世后不久也离开了人世。

  当时的林知礼二十来岁,还是个好战的叛逆青年、奇葩的赞歌准董事,但却不得不回到赞歌处理双亲去世之事,然后提前接班参加骨干培训,成为正董事。

  在这之后,他用了整整五年的时间,从一个叛逆的,好打架的狂热不良青年,变成了成熟稳重的赞歌董事,期间除掉了一系列政治对手,终于在稳定政权之后,找机会回到青岩,带走了林歌和她母亲。

  林鲸落可以理解,觉得当时老板的父亲一定有自己的苦衷,他甚至觉得林歌的父亲其实还蛮好的。

  “老板,我觉得你爸爸挺好的啊。”

  林鲸落迟疑着说出自己的看法:

  “我听你的故事,觉得你爸爸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年轻的时候叛逆一些很正常,虽然他离开的那几年你跟你妈妈相依为命吃了不少苦,但他那也算是事出有因,可能我不太了解董事的日常,但突然父母双亡,家族的重担落在肩上,他离开五年需要处理很多杂乱的事情也就可以理解了,估计是工作比较忙什么的,只要他把你跟你妈妈接走,以后好好对待你们,我觉得就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了,像他那种级别的大人物还能用情专一,已经非常少见。”

  林鲸落可是清楚同为年轻董事的王天天和安宇堂有多么荒淫无度,所以他觉得林歌的父亲其实已经蛮优秀了。

  而他的这番话,林歌确实也是认同的。

  “小林你说的没有错,在这件事上,我自己也不会怎么责怪他,虽然小时候不能理解,但在我渐渐长大以后,也就能够明白他那时有多难。”

  林歌看着面前深墨色的忘川,一字一句,声音极度冰寒的说道:

  “我憎恨他的,是在忘川出现之后的事情。”

  五岁时,懵懵懂懂的林歌和母亲一起进入赞歌,那时候的她对壁垒还很陌生,对很多新奇的事物都不了解。

  但他能感受出来,自己的妈妈很开心,脸上的笑容开始渐渐变的多了。

  自己身边也出现了许多人,他们对自己的称呼很统一,一致称呼自己为——“小姐。”

  在后面很长的一段时间中,五岁的林歌生活发生了翻天地覆的转变,突然冒出来的爸爸很喜欢自己,每天陪在自己和妈妈身边转悠。

  他带自己去打电玩、看卡通片、

  而且最让五岁的小林歌意外的是,爸爸说,自己遗传了他的能力者基因。

  跟野火革命军里的那些能力者小孩一样,林歌也是一名天生的能力者,在发现这一点之后,林知礼非常高兴,天天抱着她在董事大厦里转悠,见人就说:“你知道我女儿有多优秀吗?比我还优秀!虎父无犬女!”

  后来为了培养林歌,林知礼还专门将最信任的心腹,一位名叫“查尔斯·霍克”的老者派到林歌身边,教林歌冥想,在林知礼工作繁忙的时候保护她,照顾她。

  而对于林歌母亲,林知礼也称得上是位模范丈夫。

  林知礼并不好色,反而极度专一,成天拉着林歌的母亲各种秀恩爱,甚至是工作最忙的时候也会抽时间来陪她。曾经有人私下议论林歌的母亲身份卑微,配不上林先生,结果就是身为赞歌最大董事的林知礼当场动了杀心,差点将那些嚼舌根之人全部处死。

  因此,在林知礼的呵护之下,林歌在壁垒的童年过的很好,一家三口幸福美满,林歌后来更是被所有人称之为“大小姐!”

  而这一切,一直持续到林歌十岁,持续到赞歌的骑士团在一处荒野遗迹废墟中找到忘川之后,发生了改变,变的让林鲸落这个聆听者,都感到离谱。

  简单来说就是,林知礼那时候已经位高权重,一心就想在自身实力上得到建树,毕竟这是他从小到大的梦想。

  后来赞歌发现忘川,他就迫切的希望可以驾驭这把古籍记载中的传奇禁忌器械。

  但当时的他根本不知道如何才能获得忘川的认可。

  直到忘川被交给了赞歌科研院,在被科研院的研究者们研究一年多之后,科研院的学者们认为要想获得忘川的认可,需要吸收挚爱之人的血和灵魂。

  “挚爱之人的血?这个要求是不是有些草率啊。”

  林鲸落听的一懵,感受到了巨大的槽点。

  这也太离谱了吧!

  同为传奇禁忌器械,星芒的持有者要有拯救苍生之心,就像上官老师的评价——唯匡世经纬,胸怀天下、叹悲歌未切,为撼奈何!

  天理的持有者秦伦大哥要有诛杀世间一切罪恶,至死方休之心,而忘川……沾血就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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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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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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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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