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老爷子打量着沈季冬:“看来,沈家的孩子,都不是池中之物啊。”

  当年的沈淑秋能拐骗他的明珠,这个沈季冬,也不遑多让!

  他对沈家越发好奇了,这该再去找一下老陆才是。

  沈家村是陆远当年下乡插队的地方,以陆家的能耐,给他安排了那么个地方插队,肯定那个地方也有独特之处。

  “盛老爷子过奖了。”

  沈季冬原本还有几分不羁,在盛老爷子面前全部收敛了,表现得斯文有礼。

  看起来和大家族培养出来的继承人也没有区别。

  盛老爷子就搞不懂了。

  既然沈家这么有底蕴,沈淑秋干嘛装成个穷学生?

  沈淑秋:那不叫装,他们全村人都这么朴素!

  有钱不自知的朴素。

  “沈家老太太的心意,我收到了。”

  “让沈总费心了。”

  盛老爷子语气不咸不淡。

  沈季冬深知要伏低做小。

  就当给三哥娶一回媳妇吧?

  当年三哥娶媳妇的时候没来老丈人家,他这是替兄弟受罪来了。

  “老爷子,您叫我季冬,或者沈四就行了。”

  “你好歹是友谊集团的沈总,不用这样。”盛老爷子笑意不达眼底。

  还是十分疏离。

  这是对一个拐走自家女儿的男人的怨气。

  “我在友谊集团是沈总,在您面前,只是一个小辈。”

  “是小鹿的小叔。”

  盛老爷子眼皮抖了抖,这人倒是提醒了他。

  “听说,鹿鹿住在你那里?”

  盛老爷子对此是不满意的。

  沈家又不是没钱,不能给他外孙女在学校外面买一套房吗?

  让她寄人篱下算怎么回事?

  而且这沈季冬看着也是成年人,虽然没结婚,但万一带女人回家过夜,鹿鹿撞见了得多尴尬啊?

  “是,鹿鹿和老太太之前暂住在我那里。”

  “鹿鹿想去住校,申请了还没通过。”

  “让她一个人住在外面,我们又不放心。”

  他听出人家不高兴了,这么解释。

  之前确实想到了给小鹿在学校对面准备一套公寓。

  但沈鹿说她想住校,他们当然就尊重沈鹿的意见了。

  申请住校没申请下来,房子已经给她准备好了。

  下学期,就让她搬到学校对面的公寓里。

  “她一个人住,确实不行,老太太不去陪读吗?”盛老爷子说起陪读,倒有几分跃跃欲试。

  老太太如果不去,他可就去了啊!

  他还没给孩子们陪读过呢。

  沈季冬不太明白盛老爷子是什么意思。

  您这把岁数,难道还想去陪读?

  沈季冬只好说:“小鹿是个独立的孩子,在学习方面从不让人操心。”

  “我也不清楚姑姑会不会去陪读。”

  这件事,多少是有点商量余地的。

  盛老爷子闻言点头:“鹿鹿虽然天赋好,但她的生活得有人照料。”

  “光请保姆,我不太放心。”

  “谁知道现在的保姆,负不负责任,有没有害人之心?”

  沈季冬:“……您说得有道理。”

  “这事,还要看小鹿自己的意思。”

  他觉得小鹿可能不愿意请一尊大佛去镇着。

  盛老爷子一听,也觉得有道理。

  鹿鹿如果不愿意,谁去陪读都不行。

  “好。”盛老爷子松口,“中午留下来吃个便饭吧。”

  “你给鹿鹿说了来帝都的事吗?”

  如果外孙女知道,应该不会跟老师们一起回去吧?

  “给她打电话了。”

  “我订了晚上的机票,带小鹿一起回玉城。”

  盛老爷子看他一眼:“你姑姑是怕鹿鹿留在帝都过年,才特意派了你来吧?”

  沈季冬微笑:“怎么会?”

  这盛家的老爷子也不简单,一眼就识破了姑姑的意图。

  “哼!”盛老爷子当然不信他的鬼话。

  沈鹿回到学校,宿舍只剩下胡文文一个人了。

  看到沈鹿回来,她非常高兴。

  “鹿鹿,还好你回来了,我一个人在宿舍住着都害怕。”

  昨晚就是她一个人睡的,胡文文翻来覆去睡不着,半夜还起来写了两张试卷。

  没办法,不做题她也睡不着,还不如学习。

  沈鹿看到她的黑眼圈:“对不起哦,昨晚在亲戚家住,没办法回宿舍。”

  “咱们老师说好是九点出发对吧?”

  快要到集合时间了,沈鹿的东西是之前就收拾好的,只需要拎走就行。

  没收完的,胡文文都帮她收拾起来了。

  “文文,谢谢你啊。”

  “不客气,你还给我带早餐呢。”

  胡文文吃着沈鹿带的早餐,很开心。

  “鹿鹿,你人真的很好,我以前在班上也没什么朋友,我性格内向,大家都觉得我是只知道读书的书呆子。”

  沈鹿坐在椅子上:“你是没和人玩儿熟,话少一点,这没什么的。”

  “高中一心扑在学习上也没什么,等到了大学,应该就会好一些了。”

  “听说到了大学,几乎每个学生都会参加社团活动。”

  “你可以借着这个机会锻炼一下自己。”

  胡文文也比较期待自己的大学生活。

  等她吃完早餐,两人推着箱子下楼。

  男生们已经在宿舍楼下等着了。

  不得不说这一届的男生人还不错,自己收拾好了,行李拿下楼,还知道来帮女生的忙。

  带队的老师也十分欣慰。

  魏明明因为要回去了,整个人都蔫吧蔫吧的,他昨天和其他几个去看了升国旗。

  昨天再外面玩了一天,今天起个大早,实在有些难为他了。

  陈诺还算精神,彭佳也还好。

  人齐了之后,大家一起到校门口。

  带队老师在校门口等他们。

  “老师,我可能要晚一点回去,我小叔来帝都了,我晚点和他一起走。”

  沈鹿原本决定和老师一起,这会儿突然改变主意,当然也要征得老师的同意。

  “你小叔人呢?”

  老师有些担心,这不会是借口吧?

  “我让他给您打个电话可以吗?”

  老师点点头,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沈鹿给沈季冬打电话,然后递给老师。

  “刘老师,你好,我是沈鹿的小叔沈季冬。”

  两人就沈鹿和大部.队分开行动的事,很快就达成了共识。

  沈季冬说他会带沈鹿回去,马上就有人来接沈鹿,刘老师也不好说等人来了,他们再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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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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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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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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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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