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办喜事,这天沈小叔家杀了一头猪,然后是鸡鸭也杀了不少。

  鸡毛被小孩们收集起来,做了鸡毛掸子。

  姐弟俩还尝试了给猪刮毛,总之,乡下的年味儿的一天,总是热闹的。

  虽然身上弄得脏脏臭臭的,但两人丝毫不介意。

  就连秦女士也觉得这样的年味很有意思,让人怀念。

  她好多年没见过这样的热闹了。

  沈老太太倒是习以为常。

  但看到客人开心,她也满意。

  初三要办婚礼,整个沈家村的人都忙碌了起来。

  沈季冬这个新郎更是忙得脚不沾地。

  最悠闲的可能就是珍妮这个新娘了。

  毕竟她不止是新娘子,还是孕妇。

  谁敢让她干活啊。

  沈季冬家老太太,对这个孙媳妇可是宝贝得很!

  沈鹿都跟着忙活了一天。

  虽然没帮上什么大忙,但小事儿不断。

  偶尔还要开车去镇上帮忙买东西。

  沈鹿累得当晚倒头就睡,倒是沈雪娇十分激动。

  “明天竟然要参加婚礼诶,我还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婚礼。”

  沈雪娇还被邀请当伴娘了。

  原本是让沈鹿去的,谁知道沈鹿这半年又长高了一点,那套伴娘服,她穿着就有点不合身了。

  反倒是沈雪娇刚好合适。

  沈雪娇迫不及待地接下了当伴娘的活儿。

  哪怕让她一大早起床,她也愿意。

  珍妮借住在沈家老宅。

  她要从这里出嫁。

  沈老太太对珍妮倒是还不错。

  也算是承认这个侄媳妇吧。

  还送了她两件首饰。

  珍妮很喜欢华国的国风饰品,所以拿到之后还和沈鹿炫耀呢。

  沈鹿当然不会羡慕她。

  珍妮也就结婚的时候能收到,沈鹿可是每年都能收到!

  老太太早就说了,她的嫁妆,以后都是沈鹿的。

  “我也是第一次,但你再不睡觉,明天就要顶着黑眼圈去当伴娘了。”

  “虽然这是乡下,但明天来的客人不少。”

  “你要是愿意顶着两个巨大的黑眼圈去衬托新娘,我相信珍妮也不会介意。”

  “不行!我介意!”虽然第一次当伴娘有点小激动,但沈雪娇还是很爱美的。

  “那就快睡!”

  说是这么说,但两人到十二点都还没睡着。

  原因是沈雪娇不停地翻身,导致沈鹿也跟着失眠了。

  “沈鹿,你们中医可以一针把人扎晕吗?”

  “我觉得我失眠了,你帮我扎两针吧。”沈雪娇翻来复去睡不着,只能求助沈鹿。

  沈鹿?

  如果不是看沈雪娇好歹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妹,她早就扎她了好吗?

  两人十点半就躺下了,十二点过了都还没睡着,这不都是拜沈雪娇所赐吗?

  等沈鹿真打开灯,把针拿出来,沈雪娇又有点害怕了。

  “这个银针该不会扎一下很疼吧?”她怎么觉得沈鹿要扎死她?

  沈鹿?

  她冷笑:“疼,可疼了,比容嬷嬷扎紫薇都疼!”

  沈雪娇刚要反悔,就被沈鹿扎了一针。

  疼是不怎么疼的,就是酸胀酸胀的,不舒服,但不至于疼到受不了。

  等扎了之后,沈雪娇果然很快就睡过去了。

  她睡了,沈鹿才能睡。

  两个人都睡觉了,第二天早上五点半,闹钟准时响起。

  是沈雪娇的闹钟!

  只是,闹钟把沈鹿都给吵醒了,沈雪娇都还没醒。

  沈鹿忍不住想把沈雪娇的手机闹钟关掉。

  但她还是选择了踹沈雪娇两脚,试图把她踹醒。

  只是她真的高估了沈雪娇。

  她那两脚,根本没把沈雪娇踹醒,还被对方抱住了腿。

  沈雪娇翻了个身,抱着沈鹿的腿继续呼呼大睡。

  沈鹿实在没忍住,坐起身,把沈雪娇的耳朵揪了起来。

  在沈雪娇发动攻击之前,抓住她的手。

  这下,沈雪娇终于醒过来了。

  她迷迷糊糊看了沈鹿一眼:“沈鹿,你干什么?”

  “沈雪娇,你还不快起床去做伴娘?”

  沈雪娇?

  她揉了揉眼睛,终于清醒过来,也认清了自己要做伴娘的事实。

  可现在才五点半啊,温暖的只有被窝,外面不止伸手不见五指,还很冷!

  “我现在说后悔做伴娘还来得及吗?”

  沈鹿掐了一把她的脸:“醒醒,已经来不及了。”

  好吧,沈雪娇赶紧起来穿衣服,摸索着去洗漱,然后去到新娘子住的房间。

  新娘子都还没起来呢。

  “珍妮姐怎么还没起来啊?”沈雪娇愣住。

  “我马上就起了,不过娇娇,你不用起这么早,还能再睡两个小时呢。”

  “你在吉时之前准备好就行了。”

  村里算好的吉时是九点过九分。

  沈小叔会卡在那个时间点接珍妮去祠堂拜堂。

  沈雪娇最迟八点半起来准备都来得及。

  不过,她要上妆,还可能要吃个早饭。

  所以卡在八点起床也可以。

  沈雪娇难以置信:“什么,我只需要八点多起床吗?”

  “到底是谁让我定五点半的闹钟啊?”

  人家新娘都能睡到六点半,偏偏她要定个五点半。

  珍妮失笑:“可能是你听错了。”

  珍妮被沈雪娇这一闹,倒是提前起来洗漱了。

  沈雪娇自个儿迷迷糊糊又回房间去睡觉。

  等八点的时候,她连闹钟都没定,还是被沈鹿叫醒的。

  沈鹿听说她起床去闹了个乌龙,也很无语。

  昨晚到底是谁说伴娘要五点半起床的?

  这不是害人吗?

  沈雪娇自己也没问清楚,没办法,今儿要是有熊猫眼,也是她咎由自取。

  好在沈鹿的化妆手法还不错,给她把黑眼圈遮住了。

  是的,没错,沈雪娇的妆容由沈鹿来完成。

  在化妆之前,两人还一人吃了一碗汤圆,以免等下忙得太厉害,顾不上吃东西,在午饭之前就饿晕了过去。

  而另一边的珍妮,妆容由沈老太太亲手打造。

  原本是聘请了化妆师的。

  谁知道化妆师过年竟然爽约了。

  珍妮为此很生气,倒是沈老太太主动表示,她可以帮忙化妆。

  原本珍妮还对老太太的化妆术持怀疑态度,直到她给珍妮试了个妆,珍妮一下子就爱上了自己。

  哦,确切地说,是爱上了老太太的化妆技术。

  因为真的很漂亮,让她都像极了古代大家闺秀。

  哪怕是个洋闺秀。

  沈鹿给沈雪娇化的也不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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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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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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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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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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