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青舟自我介绍。
“你好。”张太太觉得这人眼熟。
张子沫眼睛一亮:“你也是我们学校的吗?”
那学校帅哥的质量未免太高了吧?
“是。”
张子沫没来得及高兴,就听见盛青舟说:“但是,我已经毕业了。”
张子沫的嘴角肉眼可见地拉直了。
不过,她也觉得沈鹿这个哥哥看着有点眼熟。
就是一时没想起来。
因为最后一个室友到了。
首先看到的就是大包小包的蛇皮口袋。
看着就像那种乡下出门打工带的,张子沫看一眼就没兴趣了。
倒是沈鹿有些惊讶:“招娣?”
没错,这最后一个室友就是沈鹿之前在冬令营的室友,也是和她一起参加了IMO的高招娣。
只是沈鹿扫了一眼最后剩下的那个床位,上面的名字不是高招娣啊。
叫高鸣。
“鹿鹿!”高招娣肉眼可见地开心。
恨不得扑进沈鹿怀里。
她原本对大学生活充满忐忑,更怕和室友处不好关系。
毕竟她家确实很穷,她的寒酸很可能被室友嫌弃。
但室友如果是鹿鹿,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在竞赛期间,鹿鹿不止没嫌弃她,还多次鼓励她,说她们是好朋友。
“你跟这个乡下丫头认识?”张子沫说话真不太好听。
但其实除了说话不好听,她眼里也没有什么鄙夷。
“对,我们一起参加了数学竞赛。”
沈鹿半点没有避讳。
“招娣,你怎么改名字了?”
沈鹿问高招娣。
张子沫摸着下巴:“我对面这个床铺写的名字是高鸣,你叫高招娣,不会不是同一个人吧?”
“冒名顶替吗?”
家里有个不省心的堂姐,张子沫下意识怀疑。
“我没有。”高招娣生怕被新室友误会,“高鸣也是我,是我改的名字,我以前叫招娣。”
说起这个,她赶紧地看向沈鹿:“多亏了鹿鹿,我才有改名的勇气。”
“原本我爸妈不允许我改,说名字是我爷爷给起的,就是这个名字为家里招来了弟弟。”
“我坚持要改,如果他们不同意,我就去把名字改成死弟。”
“我这么威胁他们,没想到他们真的怕了。”
想想以后每一次有人叫自己死弟,都可以诅咒弟弟,高鸣还有点开心呢。
“那为什么要改成高鸣,这个名字也太像男孩子了。”张子沫不能理解。
不过,她是听说过有的农村家庭,重男轻女到你无法想象。
像她家这样,爸妈只生了她一个的,实在是少数。
“因为我想一鸣惊人。”高鸣下意识看了沈鹿一眼。
其实她想到了鹿鹿说她的名字起自“呦呦鹿鸣”。
自己能和鹿鹿做朋友,那把名字改成高鸣不是更好吗?
“你能保送至帝都大学,可不就是一鸣惊人了吗?”沈鹿不知道高鸣的名字还有另一层含义。
只觉得这姑娘比以前自信多了。
“是吧,我也这么觉得。”高鸣大大咧咧地笑着。
她很快麻利地收拾了自己的床铺。
“诶,你这什么味儿啊?”
在高鸣打开自己其中一个麻袋的时候,张子沫捂住了鼻子。
“这是泡菜,我从老家带来的,虽然味道不好闻,但吃起来特别下饭。”
高鸣有些尴尬。
她的生活费都是自己攒的,包括来的路费,就想着能节约一点是一点。
虽然泡菜味道不太好,但省钱啊。
沈鹿看出来高鸣的尴尬,表示:“这个泡菜我喜欢,很开胃,有多的吗?”
高鸣见沈鹿喜欢,立马高兴起来:“等下给你分,我带了一大罐。”
“不用。”
沈鹿的拒绝,让高鸣的笑脸瞬间僵化。
“放你的罐子里,保存时间应该更长,我要吃的时候问你拿就行。”
沈鹿这么一解释,高鸣脸上才重新绽放笑容。
“好,我肯定尽可能保存久一点。”
“其实这泡菜是我自己做的,只要在帝都能买到原材料,我还能泡!”
“可别了吧!”张子沫赶紧打断两人。
沈鹿和高鸣都看向她,这才发现,张太太还好一点,张子沫是捂着鼻子就没松手。
“不是我嫌弃,是这个味道太难闻了,我受不了。”说着,张子沫打了个干哕。
“对不起!”高鸣没想到室友反应这么大。
除了说对不起,她有些不知所措。
“高鸣,你把泡菜放阳台上去吧,生活阳台通风,味道不会这么大。”
沈鹿见她不自在,提议道。
高鸣听了立即抱着罐子去阳台。
薛甜这时候才嘀咕:“这个泡菜的味儿确实有点重,真的好吃吗?”
她吧,是对什么都勇于尝试的类型,简单的说就是个吃货。
“很解腻吧。”沈鹿只能这么说,“不过,这东西吃得来的人就觉得好吃,吃不惯闻到味儿想吐也很正常。”
盛青舟想说这些东西吃多了不好。
但妹妹显然不止是为了吃那一口泡菜,还想给人家小姑娘解围。
毕竟有一个很嫌弃了。
张子沫依旧皱着眉头:“这泡菜吃起来也没什么营养吧,难怪她这么瘦。”
“有的人,能活下来就不错了。”沈鹿意有所指。
高鸣以前可是叫招娣的,家里重男轻女,她能走到今天这一步着实不容易。
张子沫也想到了这一点,她皱着眉头:“好吧,虽然我不理解,但是尊重。”
这样一交流,沈鹿发现宿舍的室友好像都不难相处。
哪怕像张子沫这样的大小姐,也只是娇气一点,本性不坏。
至少,她没有让高鸣把泡菜拿出去扔掉。
张太太看其他几个小女生也好相处,终于放下心来。
她带着阿姨离开,还一步三回头。
“不知道沫沫在学校会不会不习惯。”
“那个沈鹿和薛甜都还好,就是高鸣,会不会和沫沫相处不来啊?”
“她看起来真的太穷了,我们沫沫以前从来没接触过这么朴素的人。”
“孔姐,你说我要不要帮一下那个高鸣。”
“咱们家沫沫不是有的衣服都没穿过就不要了,我收拾出来送一点给她,她会要吗?”
“我看她的鞋好像都破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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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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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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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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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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