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雪娇十分焦急。
沈鹿故意说:“难道最后来的不是沈明光吗?”
“我是说开席之前,最晚来的,坐在医生那一桌的,是不是琛哥?”
刘慧娟坐在主桌,看起来和沈鹿关系也很亲密。
沈雪娇就想起之前沈鹿说是顾琛的经纪人带她去的片场。
她越想越觉得昨儿来的就是娟姐和顾琛。
“既然你都认出来了,昨天晚上怎么没去要个签名?”沈鹿这下也不否认了。
沈雪娇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真,真是我琛哥啊?”
“不错,我之前没给你说过吗?娟姐是我二舅妈。”
“琛哥听说她要来玉城,就顺道一起过来散散心。”
沈雪娇惊喜:“那琛哥是不是已经好了?我看他脸上也看不出什么疤痕。”
“应该快好了吧。”
其实还有一点淡淡的痕迹,但沈鹿的祛疤膏是真的管用。
也正因为这个祛疤膏,顾琛对沈鹿非常感激。
“沈鹿,你说咱们关系都这么好了,琛哥要来你升学宴的事,你竟然不提前给我说,我差点在饭局上尖叫!”
还是当着学校老师领导的面儿,那多尴尬啊!
“我这不是想给你个惊喜吗?说了就没意思了。”
沈鹿狡辩:“如果我说了,你肯定提前一天都得睡不着觉,一直惦记着这事儿。”
沈雪娇:“好像有点道理,又像是强词夺理。”
沈鹿不和她多说,顾琛要在玉城玩几天,人家是私人行程,又不是要在粉丝面前亮相。
“总之你也是和偶像吃过同一场席的人了,比其他粉丝都更厉害。”
这安慰,沈雪娇收下了。
沈鹿挂了电话,去洗漱睡觉。
她第二天就要陪着老太太回乡下的。
陆星野还有盛家人都一起来了。
乡下的流水席其实比城里要热闹许多。
盛老爷子看着女儿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心里五味杂陈。
他不知道女儿是怎么在乡下生活下去的。
因为盛明珠从小就是盛家的掌上明珠,家里人宠得厉害。
她哪里吃过多少苦?
哪怕是在最难的那个年代,盛老爷子也把所有好的都给宝贝女儿了。
两个哥哥也很让着这个小妹妹。
女人结婚,真是没选好对象,就要奔向人间疾苦。
盛老爷子有点搞不懂女儿是怎么想的。
虽然这个沈家村,家家户户看着房子也不是很破旧,可乡下的路一看就不好走啊。
石子不咯脚吗?
沈鹿看盛老爷子的表情就知道,他在心疼女儿。
不过,顺着一条路走到沈家老宅,盛老爷子的表情就是一变。
果然,这乡下土财主家就是不一样。
深宅大院,有些年代了,这一座宅子就不便宜。
关键是,那个时候的人,喜欢在宅子里四处挖坑藏财富。
他之前看过一个考古队在古宅里挖出十几缸金条,银子。
虽然盛老爷子不确定沈家有没有,但人家底蕴在,家里应该穷不了。
至于为何老太太一直住在乡下,只能说老太太念旧,还有生活习惯的问题,让她就喜欢住在乡下。
乡下也没什么不好,闻闻这里的空气都是清新自然的味道。
沈老太太回村子,立即就有人迎了上来。
“姑姑,是亲家老爷子来了吗?”
沈二伯拎着一只鸭子,是杀好了的。
沈老太太提前打了电话回来,说亲家来了,让他们在家准备。
所以沈二伯两口子一大早就先来了老宅,先是把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
又杀鸡宰鸭炖大鹅,希望亲家能感受到乡下人的热情。
也能为不着调的堂弟赢得一点印象分,减轻亲家的怨念。
有二伯娘主厨,还有不少妇女来打下手。
刚进宅子,就已经闻到了杂七杂八的肉香味,院子里的猫也得了一条小炸鱼,吃得不亦乐乎。
这番景象,热闹极了。
“对,仲夏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明珠的父亲,这是她大嫂,还有二嫂。”
先介绍了长辈,又介绍两个晚辈。
盛青岩和盛青舟都是一表人才。
朴实的乡下人沈二伯都有些夸不过来。
“伯父,你们里面请,饭菜还在准备中,我让人出来倒茶。”
盛老爷子看着这汉子穿着短衫,露出胳膊结实的肌肉,倒是对乡下人又有了新的认知。
这是个壮汉,年纪和自家老二可能差不多,但人家的精神头很好。
看来这乡下的水土还挺养人。
而且他看着虽然朴实,却并不粗俗,很懂礼节。
大舅妈和二舅妈看着沈仲夏,从他身上其实看不到沈叔秋的影子。
他们见过沈淑秋,那是一个文质彬彬的年轻人。
其实光看长相,和自家明珠是很般配的。
沈二伯看着就不大一样。
五官英气许多,皮肤黝黑,看着不像是兄弟啊。
而且,刚才他喊沈老太太姑姑,这关系,怎么回事?
“沈二哥和叔秋是堂兄弟?”大舅妈方芸好奇地问。
沈二伯看了老太太一眼,解释:“其实是表兄,但我姑姑是招赘入沈家,所以叔秋姓沈,和我们一起排序。”
招赘啊?
在有兄弟的情况下,沈老太太竟然是招婿,这沈家以前得是多厉害的大户人家?
方芸看了沈老太太一眼,就挺佩服。
沈老太太笑着解释,说沈二是她堂兄的儿子。
她父亲当年既是族长,也是家主,而父亲只她一个女儿,唯一的嫡出。
给嫡出的女儿招婿,继承家业,在沈家村看来是很正常的。
“是的,姑姑现在也是咱们沈家的族长。”
平时小事不会有人来麻烦姑姑,但如果有大事,就得和族长一起商量。
又说沈鹿是钦定的少族长,以后姑姑的一切都由她继承。
虽然他们也不了解这现代社会的族长有什么作用,但看得出来,这沈家村的人对沈老太太都十分敬重。
自家小外甥女,好像也是这样的地位。
即便在乡下,也没人敢欺负。
方芸和刘慧娟都放心了一些。
她们不嫌弃乡下人,但也担心乡下规矩多,还重男轻女,导致沈鹿受委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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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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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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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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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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