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钟晓芹王漫妮顾佳朱锁锁>第八百二十六章、三年
  “又弄到眼镜上面了……”

  王学男摘下眼镜擦了擦,然后嗅了嗅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总觉得还是有味道,立刻嫌弃地瞪了李勇一眼。

  李勇淡淡一笑,不以为意。

  反正大不了再去另外配一副眼镜,这样对他来说还有新鲜感。

  道具也是可以增加气氛,也算是花样的一种嘛。

  “我发现你就是个BT,也不知道我当初怎么会看上你、跟你好上的……”

  李勇反问道:“那你现在后悔了?”

  “是啊,我后悔了。”王学男哼了一声,摘下眼镜后她清秀的容貌展露无遗,不施粉黛的脸上,淡淡的眉,薄薄的唇,还有那或许只是因为近视看不清楚所以随时随刻都显得有些迷离的眼睛,都十分有吸引力。

  不过李勇还是更喜欢她戴着眼镜的样子,突然才想起来,好像自己以前的那些女人里面,没什么戴眼镜的,要不也就是工作的时候戴一戴,或者干脆戴着隐形眼镜,所以李勇自己都忘了,其实他还是个眼镜癖。

  戴上眼镜对他攻速起码+10,这可能也是他当初会接受王学男的主要原因。

  让王学男在自己身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趴着,李勇突然问道:“你家里没有赶紧催你在学校里找個男朋友?”

  王学男奇怪道:“没有啊,怎么了?”

  过了会儿没等到回答,她才小心问道:“是,她那边么?”

  “不是,”李勇摇了摇头,“她爸妈早知道了我们的事情,之前就管不了,现在没在身边,更管不了了。”

  王学男点点头,也不再说什么。

  她知道自己跟秋雅不一样,不过李勇反正不会亏待自己,这些事情都交给他去考虑吧,自己就不烦恼了。

  李勇又问道:“伱想去哪里实习,我找人先打个招呼。”

  王学男学的是传媒,就像她之前喜欢在广播站一样,这是她的爱好,所以之后出来当然也想从事相关的行业。

  不过跟了李勇后,她就不太想站在台前了,比较容易引人注意,所以做些幕后编导的工作就好了。

  这样电视台、电台、报社、杂志社其实都可以,李勇认识的人多,打声招呼就行了。

  三年多的大学生涯,李勇自然不可能闷在学校里就当个普通学生,他陆续又发行了三张专辑,务求一年一专,每张专辑的十首全是精品。

  这也让他成为如今内地最炙手可热的唱作人,靠着他环球音乐提前在内地乐圈站稳了脚跟,也顺势推出了一些歌手来。

  李勇的好歌太多了,他自己好多用不上的,也就扔出去给他们,自己担个制作人的名头,把控一下整体风格就可以了。

  虽然其他人都赶不上他,但发展也都不错,也让内地乐坛多了一个“环球系”,像是这两年出头的朴树、许巍,都是个人风格明显的歌手。

  最主要是他们自己就能写,唱的也很是那么一回事儿。

  当然李勇除了在那事儿上不快,其他做什么现在都是快枪手,也可以说是熟能生巧。

  毕竟很多东西早已经在他脑子里有轮廓了,只要别人能够跟得上他的节奏,那办事效率岂止高了一成。

  而他之前考虑到的,这会对内地乐坛、创作人产生刺激的效果,刚开始两年还不太明显,可能还是在消化。

  但是随着市场对于这些音乐的接受度越来越高,出现了一批模仿者后,自然也引得那些专业人士也纷纷“下海”来抢夺市场了。

  等到再过三四年,彩铃时代到来,网络歌手崛起,或许这些专业音乐人能够提前适应,也能比原时空坚挺一些。

  李勇倒不是看不起网络歌手,实际上里面也有不少精品之作,但烂俗的歌曲的确也有很多,或许真的招所谓大众喜欢,但这类口水歌对于音乐类型的拓展和进步确实也没啥作用,反倒还会让许多人觉得用心做的音乐没人听,大家就喜欢“俗”的。

  这种事情在后面的版权时代又重演了一次,李勇尽管并不觉得自己对所谓华语乐坛有什么责任心,但如果能够做点什么有用,他也愿意去做。

  文艺作品永远都是多元化最好,要是让一个类型充斥市场,就不说审美疲劳的问题,也显得不太健康。

  而且有时候觉得好像是市场、是听众的选择,其实更深层次,他们也是被动的选择,毕竟要迎合流行嘛。

  就好比短视频时代,一首烂歌找好推广就能堆出一个几十亿收听的夸张数字,不火也算火了。

  那个时候谁去管你整首歌曲的编排怎么样,只要副歌有点儿旋律就行,哪怕抄袭也没人管,反正钱都拿到手了。

  整个环境就是这样逐渐恶化的,最后受损的还是没法发声的听众和创作者。

  闲话少提,王学男最后选择的还是电视台。

  李勇一个电话过去就搞定了,然后两人又温存片刻,李勇先将她送回学校,然后回到自己的学校时,突然看到校门口路边有个人正在唱歌,那身影着实是熟悉,让他不得不停下车来走过去围观。

  “……”

  “好、好听!”

  好不好听不知道,不过这种街边驻唱,只要不是碰到成心捣乱的,大家都不介意说几句吉祥话捧个人场。

  几年时间过去了,夏洛比起当初显得又沧桑了许多,主要是胡茬的问题。

  不过他的眼眸却显得明亮了许多,比以前好似多了什么东西。

  等到这一曲唱完,夏洛正打算要收拾东西离开,突然注意到自己跟前多了一双鞋,然后顺着腿往上,再往上,看到一张熟悉的、却又很惹人讨厌的笑脸,“怎么,不会这么快就忘了我吧?”

  ……

  “最近两年,你过得很好啊。”

  “最近两年,看来你过得不太行。”李勇喝了口酒就放到一边,微微一笑,已经赢得对方的怒气。

  夏洛手上用力攥了攥,青筋爆出,但很快又释然一般放开。

  “你怎么会跑这里来?”

  “这里又不是你的地方,”夏洛翻了个白眼道:“再说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只要有这双脚在,喜拉马雅山我都爬得上去。”

  李勇也懒得去纠正他的叫法,点点头道:“你说的也有道理,是我想多了。”

  夏洛嗤笑一声,又掏出了一包烟来,自己点了,也没打算递一根给他。

  李勇笑了笑,并不以为意。

  他还是老习惯,别人抽烟他无所谓,但是自己不抽,除非人设有必要。

  好在目前来说,倒也不存在这个问题。

  而且如果说以前普通人时期,烟这玩意儿可能对他还有些作用,那到现在,他的身体和精神早已不在普通人的层面,可以称之为“超凡”了,拿烟就更没什么意义了。

  “说实话,我很恨你,到现在也还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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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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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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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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