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子牙本来想说自然是我留下来,毕竟这是他想出的计谋,而且他又没有坐骑,孤身去往西岐还不知道要花费多少功夫。
不过转念一想,申公师弟肯定也能想到这些,那么他为何还要开口询问?
莫非他想留在朝歌?
这是想要争功吗?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
姜子牙心里一阵奇怪,试探道:“师弟你觉得呢?”
申公豹毫不犹豫地道:“我留在朝歌,我会让黑豹送你去西岐的。”
果然!
姜子牙心中叹息一声,无奈道:“既是如此,那就有劳师弟了。”
申公豹翻身下了黑豹,轻声交待了几句,然后静静地看着姜子牙乘上黑豹一飞冲天,消失在天际。
直到这时,他淡漠的脸色才多出了一丝笑容。
“这下好了,不用去西岐那贫瘠之地了。”
他一边笑着,一边熟门熟路地走进朝歌城中一家最大的酒楼。
店小二一看到他便喜出望外地迎了过来,“哟,客官您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申公豹瞪了他一眼,“与你何干,只管把好酒好菜端上来便是,又不曾少了你铜钱。”
“是是是,小人多嘴了。您快请雅间上座,小人这就去给您打酒去。”
申公豹“嗯”了一声,老神在在地进了楼上雅间,在这里可以直接看到酒楼内的歌舞表演。
他在蒲团上落座下来,捻起一粒花生米送入嘴中,一边咀嚼一边欣赏着下方的歌舞,一派乐在其中的模样。
事实上,他去拜访仙家好友早就回到朝歌了,只不过路过酒家时被歌舞所吸引,便遮掩气息进来饮酒作乐。
本来只是想见识一下的,结果一直待了十几日才想起来还要与姜子牙去往西岐。
西岐是什么地方,他游历之时早就见识过了,和大商差了不止一筹。
那里连个酒家都很少,更别提这些歌姬舞姬……
还是朝歌好!
……
时光流转,岁月匆匆流逝。
申公豹留在朝歌城待了月余之后,终于找到机会和年幼的商王殷郊会面,稍稍卖弄一下手段,便引得殷郊上钩。
他拜了申公豹为师,随他修道,三年之后又力排众议封其为国师。
初时,比干、微子等摄政的顾命大臣强烈反对,但在申公豹自报家门之后,他们便安静下来。
圣人弟子的名头,是申公豹最大的倚仗。
国师之位对申公豹来说倒是一个意外之喜。
作为大商国师,他可以借助人道气运修行。
不过短短的十年时间,他便已经步入了天仙境。
修行的顺利,也没让他忘记了初衷。
他作为大商国师,不少朝臣主动与他结交,其中便有费仲、尤浑这两个阿谀之徒。
换做以往,申公豹肯定不会与这等人结交。
他虽交游广阔,但所结交的无不是仙家高人,怎会看得上这种货色。
不过为了扰乱大商朝堂,他也不会把这些送上门的棋子撵出去。
十多年来,他一边依靠人道气运修行,一边遥控费仲、尤浑等大臣与比干等人打擂台,有时甚是亲自下场。
他手段高明,又有商王殷郊鼎力支持,而比干等人也不甘示弱,大商朝堂上的争斗几乎从未停歇过。
斗了十几年下来,商王也已长大成人,哪怕比干他们再怎么觉得他不够格当一个好帝王,却也不得不交还朝政。
殷郊亲政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把太师闻仲、武成王黄飞虎派去了边陲。
一个去北海攻打犬戎,一个去东南堤防东夷。
随后,他又派微子、箕子代天巡狩,将这两位皇叔祖给打发了出去。
五位顾命大臣一下子少了四个,只剩下比干独木难支。
到了此时,申公豹已然成为大商第一权臣,而商王殷郊本身的确也不是做帝王的料,倒是对修仙得道情有独钟,对申公豹极度信任,几乎大商所有的政令都是出自申公豹之手。
他得势之后,便一改此前大商奉行的防守反击的国策,选择主动出击,攻打犬戎、北羌等时常侵边的游牧部落。
这使得他声望极高,但很少有人知道大商的国力根本不支持他四面征战。
为了支撑前线战场,大商不得不提高赋税,惹得民怨四起,而大商兵力大多派去前线,内部防守空虚,很容易发生内乱。
而这正是申公豹想要看到的。
……
西岐
已经被西伯侯姬昌封为丞相的姜子牙坐在案几前,挑灯看着面前的书简,上面记载着大商近期的动向。
“时期差不多成熟了。”
姜子牙放下书简,揉了揉眉心,自语道:“想不到师弟竟能做到这种程度,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好。师侄,看来咱们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完成师门任务了。”
案几对面,一个丰神俊朗的年轻男子盘坐在蒲团上,眉心一道银白神纹在灯火照映下闪烁着微弱的神光。
他仿佛没有听到姜子牙的话语,只是望着案几上的油灯愣愣出神。
姜子牙看了他一眼,“杨戬师侄,你在想什么?”
杨戬微微颤,从神游中醒转过来。
他摇了摇头,有些迟疑地道:“我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我刚刚好像看到了一座崩碎的山峰,还有一道七彩神光从九天之上落下……可我不记得在哪里见到过这样的场景。”
姜子牙关切地看着他道:“可能是你近来没有休息好的缘故吧。玉鼎师兄派你来保护我,却是辛苦你了。”
杨戬摇摇头,笑道:“师叔这是哪里话,您是长辈,保护您是应该的。”
姜子牙叹了口气,“可惜我还是无法踏足仙道。听闻你申公师叔已经成就天仙之体了。唉,只希望西岐能够顺利崛起,我也好借助人道气运修行,早日踏入仙道。”
将近二十年过去,他本来花白的发丝已经全白了。
虽然他的寿元要远比一般的凡人来得悠久,但岁月的流逝在他身上还是不可避免的显现出来。
“这一天不会太远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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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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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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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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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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