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头,传来郁景安玩笑的声音,“哟,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大忙人迟总竟然给我打电话?”
迟彬哪有心情跟他贫,直接切入主题,“你现在来家里一趟,你嫂子她……犯病了。”
郁景安是心理医生,虽然不如国外的有些权威,但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无疑郁景安是最适合的。
郁景安听闻,大吃一惊,“怎么回事?嫂子她不是很多年都好好的吗?现在突然犯病是怎么回事啊?”
话音刚落,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立刻又道,“该不会是被谁给刺激到了吧,到底谁啊,这么大的狗胆!!”
“这件事,一言难尽。”迟彬皱着眉道,“总之,你马上赶过来,我现在有急事,必须要先出去一趟。”
郁景安这回没有再多言,立刻答应了下来,“好的好的,我马上过来,最多十分钟,好吗?”
“好。”
挂断电话,迟彬在床头坐着,静静看着双眸紧闭,乖乖躺着的妻子,心里很不是滋味,眉间的痕迹很深。
要是那个女孩儿不是团团的话,该怎么办?
阿柔,你这个样子,我到底该拿你怎么办才好?
迟彬的思绪,回到了多年前,那时候的团团不过刚满两岁而已,连语言都还不知道该怎么组织,只会说最简单的话,甜甜腻腻的叫唤爸爸妈妈。
那时的团团,声音甜甜,模样软绵绵的,像是团软软的糯米糍,只要看上一眼,就甜到了心里。
还有她笑起来的样子,暖暖的,仿若阳光,能将整个世界的黑暗都驱散,她是他的心头肉,整个迟家的掌中宝,可是突然有一天,噩耗来临。
他到现在还清晰的记得那一天的傍晚,他的亲妹妹迟雅在傍晚的时候,一个人失魂落魄的回到家,然后“噗通”一声跪在了他的脚下,嚎啕大哭。
一边哭,一边跟他说,“呜呜,哥,我把团团给弄丢了。”
他不可置信,“什、什么?”
迟雅满脸眼泪,哭的脸色发青,“我带团团去游乐园玩,我当时买票来着,她明明就乖乖的跟在我身边,可是等我买好票后,团团竟然不见了……”
“我当时马上去了游乐场的监控室,可是游乐园里人山人海的,根本就看不到团团!!”
“哥,团团丢了,我好害怕,我不敢说,不敢给你打电话,我想把她找到,可我已经找了整整一天,都找疯了,还是找不到团团啊……”
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是呆滞的,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团团丢了,团团被自己的亲妹妹带出去玩儿给弄丢了,这是他从未想过的事。
迟雅见他这幅模样,更是满心愧疚,不停的哭,不停的扇自己耳光,“哥,我错了,我打我吧,骂我吧,哪怕杀了我,我都不会有半句怨言的!!”
“哥,我不是故意的!!”
晴天霹雳,不过如此。
从那天开始,他本来幸福美满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那时候,监控还没有现在这样发达,团团像是空气一般,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杳无音讯。
傅柔患上了抑郁症,家里的二老气的连饭都吃不下,自己根本无心打理公司,整天无精打采,迟家,彻底陷入了一片阴霾。
有一次傅柔犯病的时候,去厨房里拎起了菜刀,要杀了迟雅,结果被二老拦下,一番折腾之下,两位老人都受了皮外伤,但他们并不责怪傅柔。
都是从父母过来的,他们能理解傅柔作为母亲,被小姑子丢了孩子的心情,但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他无奈之下,只得把迟雅送去了国外,永远都不许她回迟家,免得傅柔看到她,就发病,她自己也性命不保,一家人变得支离破碎。
刚开始的那些年,日子真的过得特别艰难,直到笙儿的出世,一切才终于好转,这一晃眼啊,都过了好些年,距离团团丢了的日子,已经快二十六年了啊。
他伸手摸了摸傅柔的脸颊,声音有些哽咽,“老婆,都二十六了,你怎么还是放不下呢?”
“要是她不是团团,我真的不敢想象,未来我们要遭受的,到底是什么?”
床上昏迷的人,唇瓣微微蠕动,轻声呢喃出两个字,“团团……”
眼角,溢出了泪水,在灯光下,潋滟着光。
她在昏迷中,依旧伤心难过,他不想看见她伤心难过,却无可奈何。
迟彬深深叹了口气,别过脸不忍再去看她的模样。
几秒钟后,他从床沿边起身,在衣柜里随便找出了一套衣服,穿戴整齐后拉开房门,下一秒,愣住,“笙儿?”
迟笙眼睛通红,像是想哭,又固执的不肯掉眼泪。
迟彬关上房门,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你在门外站了多久了?”
“很久了。”迟笙实话实说,嗓音有点沙哑,“我听见吵闹的声音,心里担心,就过来了……”
“那我跟你妈妈说的,你都听见了?”
迟笙点了下头,难得没有任性,只是睁着红的像兔子一样的眼睛,问道,“是真的吗?妈妈说的,是真的吗?”
“那个贱……”说到这里,她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及时阻止了自己差点脱口而出的话,扁了扁嘴,“那个女人,真的是我的姐姐?”
“现在,爸爸还不知道,有可能是真的,但可能性,很小很小,笙儿……”迟彬喊自己女儿的名字,“你希望自己的姐姐回来吗?”
迟笙别过脸去,脸上的神情,很复杂。
迟彬很少看见女儿这样的神情,她从小被惯坏了,性子坦率直白,从不懂得拐弯抹角,在她的眼里,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要就是要,不要就是不要。
包括希望就是希望,不希望就是不希望,从不带任何掩饰的,可是现在,她沉默了,脸上出现了从未出现的一种神情,叫复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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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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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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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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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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