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身上穿着的,很明显是一件颇具大宇宙国色彩的罗裙。
他们压根没有想过这个大宇宙国服饰的女人,居然会说华夏语。
愣了下,吴召便挡住了那个落腮胡大汉的去路,洛腮胡大汉赤着上身,露出精壮的,如同石头一样的钢铁肌肉。
两米多高的身形,站在吴召面前,就像大人看着小孩。
这壮汉张嘴便是叽哩呱啦一堆吴召完全听不懂的语言,倒是洛小仙的即时翻译在吴召的脑海里响起,“爹爹,这个人是印三人,他在骂你,叫你识相的就滚远点,不要坏了他沙拉克大爷的好事。”
林凤华也给吴召翻译了起来,意思和洛小仙翻译的差不多。
周围不少御灵者或近或远的站着,当起了围观群众。
有的面容冷漠,有的则带着一丝戏谑,有的则是幸灾乐祸。
那些御灵者的面孔,也是五花八门都有,有的白,有的黑,有的黄……很显然,这里是多国自由御灵者的聚集地。
这种地方,算是龙蛇混杂之地了。
“先生,救救我!求你!”那个女人又叫了句,不过吴召倒是听得出来,这个女人的腔调,有点不像华夏人。
落腮胡壮汉沙拉克看到吴召无动于衷,抬起钵儿大的拳头,朝着吴召的脑袋便挥出了一拳,甚至还对洛小仙露出一个邪恶的笑容。
吴召看着那拳头,朝那个壮汉咧了下嘴,抬腿便是一脚。
这一脚,速度快若闪电,沙拉克的拳头还没过来,他整个人便已经化成人形炮弹,倒飞了出去,呯的声,落到十几米外的地上。
而在他肩上的女人,也被吴召抬手一挥,给抢了过来。
入手柔软滑腻,吴召感受了下,突然发现不对,然后不动声色的往下移了移,并将她的身体扶正,放开了她。
吴召放开她的时候,沙拉克壮汉已经跳了起来,大吼一声,如同疯了似的朝着吴召便冲了过来,身上腾起一道土黄色赤焰铠甲。
黄色打底,赤焰为表,一看就是土属性御灵者。
见这壮汉一副‘我要你死’的凶狠表情,吴召伸手将那女人拉到了身后,面对壮汉沙拉克的必杀一拳,吴召伸出手来。
啪……
吴召的手掌,挡住了那只巨拳。
一时劲风四射,尘土飞扬。
但是吴召的身形却是纹丝不动,甚至连摇晃一下都没有。
一边是全副武装,凶猛出拳,一边是轻描淡写,赤手肉掌。
然而,这赤手肉拳,却轻而易举地挡住了这覆盖着妖灵之铠的威猛一拳。两者之间的差距,一目了然。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如果你再挑衅我,我就杀了你!”
吴召的声音不大,但却清晰地传入那个壮汉的耳朵里,至于他能不能听得懂,吴召不负责这个。
壮汉虽然很恼火,很愤怒,但还没有被愤怒烧成傻子。
在吴召赤手空拳挡住他的必杀一拳时,他就知道,眼前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华夏人,不是他能对付的。
于是,他退了两步,叽哩呱啦说了一通,恨恨地转身离开。
脑海里,又传来女儿的声音,“爹爹,他在威胁你,说要找他的大哥来,把你的屎都打出来!还说要抢走仙仙!”
吴召闻言,唇角抽抽。
旁边的林凤华忧心道:“天刀哥,这些阿三不太好惹,如果没有要事的话,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先行离开,不要再管这件事了!”
“怎么?你们东南亚华人联盟也害怕他们?”吴召戏谑道。
林凤华自嘲道:“印三的势力虽然分为好几十个,看起来像一盘散沙,但他们最大的三大势力,却极其强悍,其中便以这孔雀王朝军为代表。而东南亚各国,看起来才更像一盘散沙,我们华人虽然联合起来组成了联盟,但相经孔雀王朝军,还是有所不如。”
“这个沙拉克是这个小镇的首领莫拉德罕的小弟,莫拉德罕是一个高级御灵者,实力很强。我们华人联盟十三个家族在这里的代表,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联合起来也干不过他。”
林凤华摇了摇头,末了又加了句,“而且,华人联盟说起来,也是一盘散沙,没有人会为了这样一个女人而和孔雀王朝军做对!”
他的这些话,并没有避着那个女人,所以,那个女人有些绝望。
她虽然觉得华人联盟胆小怕事,自私自利,可她也同样没有权利让别人替她出头。所以,这种话,她自然说不出口。
这个时候,她只能把希望放在之前救她的吴召身上,满眼希冀地看着他,眼里全都是恳求之色。
吴召没有嘲讽林凤华,以家族为单位联合起来的势力,只有在他们的利益受到侵害,而他们无法忍受这种侵害的时候,才可能站起来拧成一股绳。如果在他们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那就无所谓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家族,才真的是自私狭隘的产物。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正是从‘家族’中衍生出来的。
吴召没有去理会林凤华,而是转首朝那女人看去,问道:“你是什么人?刚才那个印三人,想对你做什么?”
那女人轻掠耳鬓秀发,露出一张混血儿的脸颊。
林凤华苦笑道:“她只是一个小姐,这是一家青楼。”
他说着,指了指那座建筑上面的牌匾,上面写着好几行字,其中一行是华夏文——贵妇楼。
吴召看了,眉头轻蹙不已!
果然是三不管地带,连青楼都开得这么明目张胆。
“我叫金莲……”
“原来是潘小姐!”吴召点了点头。
那女人眨了下大眼,道:“我姓金,单名一个莲,我的父亲是韩华混血,我的母亲是印法混血,我的华夏语是和我父亲学的。只是我的父母在半年多前就已经去逝,所以沦落至此……”
吴召有些尴尬,这是习惯所然,听到‘金莲’两个字,就条件反射到‘潘’姓上去了。
他轻咳了下,道:“你是被迫来这当小姐的?印三已经糟糕到这种程度了吗?”
金莲咬了咬唇,眸中的泪水滚滚而落,道:“华夏太远了,或许你们不知道,在印三这个国家,自从灾难发生以来,大多混血儿都遭到了难以想象的迫害和羞辱,烧杀抢掠,这都是轻的,女人在印三这个国家,真的一点地位都没有,这个国家的男人,都是变态!”
吴召看向林凤华,林凤华摇头苦笑,“虽然也有过耳闻,但我怎么敢相信这种事情会发生在当今这种文明社会?”
吴召嘿笑道:“文明社会?当今社会已经倒退了,连科学文明都已经渐渐变成了半科学半修行文明,许多科学家的棺材板都早就已经被掀飞了。现在是谁的拳头大,谁的拳头硬,谁就是爹的社会,你还相信那些畜生会回归文明?”
林凤华被吴召笑得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很想一走了之,毕竟大家只是初次见面,也没太深的关系。
虽然同是华夏人,但对方的实力太强大,势力也太庞大了。
但看吴召明知对方是高级御灵者,还一副没所谓的样子,林凤华便有种‘富贵险中求,冒险一搏’的冲动。
想来想去,他还是来了句,“天刀哥,不是我长他人志气,我们华人组织在这里,真的没有人是那莫拉德罕的对手。”
他说着,看向那个混血金莲,虽然这个女人的脸蛋看起来确实很好看,连妆都没化……现在想化妆也是一件奢望。
就素颜来看,这个女人确实很有韵味,四国混血,五官精致而且立体。可再美,那也是个小姐啊!
于是,他很不客气的说道:“既然都已经被逼着来这里做了,你也只是去陪陪他,就当做一场噩梦就是了,何必如此大惊小怪?”
听到这话,吴召和金莲都不可思议地看着林凤华,实在没想到,这种话他可以说得如此自然,太不要脸了!
林凤华轻咳了下,道:“虽然很残酷,但这就是现实,不是吗?”
金莲妹纸抹了抹眼泪,道:“被强行送到这里来的时候,我确实想过,就这么接受命运的安排好了。反正这辈子估计也就这样了。可是,那个沙拉克就是个变态,已经有六个姐妹被他折磨致死了。我无法想象我会遭到什么样的折磨,所以我忍不住就呼救了。”
吴召和林凤华听到她这般说,也挺无言的。
吴召轻咳了下,道:“咱们就在这里等他吧!林先生,不如趁这个机会和我说说这个地方?说说这些沿海小镇!”
林凤华闻言,轻叹一声,说了起来,“这个世界,南海岸几乎都是印三的地盘,其他小国能占领的地方也不多。他们霸占了沿海地区大部分小镇,向进入小镇的御灵者和妖类收取各种保护费,想在这里生存的商团就更加不必说了。而且他们向商团收取的保护费,必须以丹药或者妖兽血肉代替,据收黄金……”
吴召听了一阵,不由呵呵轻笑了下,道:“有点意思哈!如果我把那个莫拉德罕干掉,把这里抢下来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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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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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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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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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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