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桀皱着眉头问道:“怎么了?都快子时了,怎么还不睡觉?”
子安干脆坐起来,抱着被子担忧地道:“我不知道,心里乱。”
“因为壮壮的事情?”慕容桀也坐了起来,看着她。
“是的,我总觉得,壮壮今晚来还刀疤索的时候,有种绝望的气息。”
慕容桀一怔,“你是说壮壮会想不开?”
“我不知道。”
慕容桀摇头,“不可能的,都过去那么多年了,她不可能再因为这件事想不开,当年她以为萧枭背叛她,她都熬下去了,现在知道萧枭不是背叛她,还依旧深爱她,怎么还会想不开?你多心了。”
子安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当初那么艰难都熬过来了,怎么会到现在才想不开?壮壮的抗压能力不该这么弱吧?
她重新躺了下来,“希望是我多心了。”
慕容桀抱住她,“睡吧,没事的。”
子安闭上眼睛,但是也没办法睡着,半点睡意都没有。
她试图代入壮壮,如果她是壮壮,到这一刻她会怎么做?
但是,她发现代入感是很薄弱的,因为,她不是壮壮,没经历过那些痛彻心扉的伤害。
壮壮回到公主府,唤来琴之与琼华,“你们自打进宫便一直跟着我,我们虽然名分是主仆,但是早比姐妹更亲厚,你们待我如何,我心里清楚,我待你们如何,你们心里也是清楚的。”
琴之觉得她的神情有些怪异,不由得担心地问:“公主,怎么忽然说这些?您方才去了哪里?”
“我见了萧枭。”壮壮没有隐瞒两人。
“你去见了大将军?”琴之和琼华对望一眼,都有些吃惊。
壮壮笑了,“是的,我见了他,且与他说了很久的话。”
“那……”琴之看着她,“你们谈了什么?”
“不外乎是以前的事情,只是十一年再这样近距离地对话,让我觉得人生无常,所以,我今晚叫你们来,交代几句话,我不知道我还能活多久,当然我希望我能长命百岁,但是正如我方才所言,世事无常,生死更是难说,如果我先于你们离去,你们可从府中取一笔银子,我已经交代了账房的,去嫁人也好,做点营生也好,只要你们想,就去做,不要顾忌太多。”
琼华听了这话,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眼圈都红了,“呸,胡说,胡说八道,好端端的说这些话做什么?公主若出了什么意外,我琼华第一个便跟着去。”
壮壮泪盈于睫,“你才胡说八道,我若死了,你们还得活着去给我上坟。”
“不许说这些,说得人心里发毛,是不是大将军跟您说了什么?”琴之生气地道。
“不是,别怪他,他很好,我和他只是有缘无分。”壮壮依旧维持着一个平静的微笑,掩饰着千疮百孔的心。
“那您别说了,快去睡觉,好不好?别吓唬我们!”琴之红着眼圈道。
壮壮握住两人的手,轻声道:“听我说,若我真的出了什么事,你们代为转告萧枭,让他好好地活着,找一个好女子,成亲生子,过他想过的平顺一生。”
琼华跳起来,“您别说,别说,奴婢不要听,这些话晦气得很,不要听的。”
壮壮笑着道:“瞧你,毛毛躁躁的,我也不过是随便说说。”
“随便说也不能说这些的,这不是吓唬我们吗?”琴之道。
“好,不说了,我也困了,今晚喝了点酒,对了,你们今晚早点睡,不必守夜了,明天早些起来,我们去个地方。”
“去哪里?”琴之问道。
“我想去汤山住一段日子,你们先收拾好你们的东西,明日一早再来给我收拾。”壮壮道。
琼华点头,“去汤山也好,去散散心。”
她们松了一口气,若公主愿意走出去,离开京城,或许心情会好起来的。
“嗯,去吧,我困了,得早点睡。”壮壮道。
琴之站起来,对琼华道:“我先去交代车夫,你先回去收拾东西,连同我那些也一并收拾了,多带点衣裳,我们多住些日子。”
“好。”琼华道。
两人伺候好壮壮睡下才走出去。
壮壮听着两人的脚步声渐行渐远,她缓缓地坐起来,抱着被子,坐了许久,才慢慢地走下来。
寝殿里点着一盏蜡烛,火苗跳跃,她凝望着那一簇火苗,眼睛里也倒映着亮光,却不知道是泪水还是火苗。
茶几上有茶壶,有水,她倒了一杯,喝了。
她走到书桌前,摊开宣纸,磨墨,想写点什么,但是抬笔许久,也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写。
往事一幕幕地在眼前回放,开心的,不开心的,欢笑的,痛哭的,都显得平静不已。
像一条直线。
她生命里的那些曲折,最终都会成为直线。
她放下笔,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没什么好写了,她这一辈子都没有值得书写的事情,也无人可交代。
她惦记的,她想遗忘的,都似乎不重要了。
然后,她打开柜子,取出一件嫁衣。
这件嫁衣,不是萧枭送给她那件,那一件已经穿在了韩清秋的身上,她亲眼看着韩清秋穿着它嫁给了她深爱的男子。
后来,她又命人做了一件,找回那些绣娘,一针一线,都仿照萧枭送给她那一件去做。
做好之后,她也不敢看,更不敢穿,就一直放在柜子的最底层,锁起来。
锁起来的,不仅仅是一件嫁衣,还有她想嫁给萧枭的一颗女儿心。
她褪去身上的衣裳,铜镜里映着她光洁无暇的身体,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她把嫁衣一层一层地穿在身上,在烛光的映照下,金线发出熠熠光芒,繁复刺绣堆砌出龙凤呈祥的图案,一如她心底对未来美好的祝愿。
穿好嫁衣,她坐在妆台前,细细地晕染着脸上的妆容,她想要出嫁的新嫁娘,无比的细致,不容妆容有丝毫的错漏。
眉毛画了好几次,她都不满意,擦了重新再描,终于满意了,她笑了笑,在眉心贴上黄花,冲镜子里的自己妩媚一笑。
她有很多的首饰,各种贵不可言的首饰,但是她挑出了一套银饰头面,是萧枭送给她的,在她十四岁生辰那年,他说是他自己跟银匠打造的。
很精美,是她这辈子收过最好的礼物。
不,不对,她收过最好的礼物,是上天赏赐给她的,那个眉目如画的男子,她的萧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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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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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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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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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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