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看出蒙恬的忧愁,便问道,“看不见的地方,往往隐藏着危险。轻率冒进,乃兵家大忌,蒙恬将军为何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蒙恬对李牧尊重得很,也不隐瞒,“实不相瞒,一位贵人寄身蒙恬军中,却被狼族所害,身中奇毒。蒙恬实在不能不急,因此亲率带领小队骑兵来寻解药。”
一位贵人?天明皱眉,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李牧倒是有些想法,“我有些好奇,你说的这位贵人,是什么人?”
蒙恬欲言,却被李牧阻止,“啊,让我猜猜。是不是嬴政的儿子,秦国的公子?”
“前辈猜得不错,正是当今陛下的长公子扶苏。”蒙恬直接道。
天明瞪大了双眼,兄长出事了?!天明看向韩信,韩信微微点头,告诉三公子确有此事。
“扶苏?山有扶苏,隰有荷华,是个不错的名字。”李牧背手走动,“你不敢明言,是因为我与秦国的旧怨。”
“前辈见笑。”蒙恬有些不好意思道。
“你到狼族的地方来寻解药,莫非那扶苏公子,中的是狼毒?”
“正是。”
李牧却再道,“狼族医术粗浅,制毒之术也不比中原,但这狼毒却令中原的大夫束手无策。因为,它的解药由只能生长在塞外,以狼血灌溉的月狼草制成。”
“月狼草,听起来似乎与月狼之裔有关。”
“不错,头曼征讨各族,月狼之裔也被迫臣服。因为月狼之裔擅长制毒,头曼难以放心,将月狼之裔举族迁往北海之滨,若无他的允许,绝不可南迁。”
“塞北苦寒,是以狼族各部四处迁徙,北海更是终年极寒之地,听说那里的冬季野兽无踪,飞禽绝迹。这么说来,月狼之裔岂非身陷绝境?”蒙恬分析道。
“月狼之裔要逃离那里,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成为头曼的奴隶。”
蒙恬想到了之前在军营里抓住的女子,她的身上就有奴隶的印记,莫非那就是月狼之裔的族人?
“虽然或有一些逃出生天者,但狼族逐水草而生,他们又要隐匿行迹逃避其他部落的追杀,谁也不知道他们会落脚何处。”
李牧的一番话让蒙恬面色大变,那大公子扶苏岂不是……
天明道,“那头曼既然能够拿出毒药,也必然会有解药。恬叔,你们先回军营,我去把那头曼抓回来,还担心解药得不到吗?”
蒙恬自是不允许三公子去冒险,可三公子明显不是他能够劝动。
天明艺高人胆大,只身就要去潜伏进狼族营地拿解药。
“这位可是大秦的三公子?”李牧突然问道。
蒙恬,“前辈猜得不错。这是帝国的三公子扶澈。”
“听闻三公子殿下是最受嬴政宠爱的公子,怎么也来了上郡?蒙恬你的责任很重啊。”李牧难得调侃一句。
蒙恬难以言喻道,“前辈说笑了。”
天明倒没有什么可以和李牧说的,这个人看着就是要隐居在此,守护他的弟兄们,又与大秦有旧怨,可以说是劝不动出山了的。
蒙恬倒是想强军压制狼族,好更快得到解药,救下大公子,但他对那奇怪的军队无法,只得虚心向李牧请教,“如今狼族有那支奇怪的军队坐阵,我们若不能将其攻破,连谈判的机会都没有。”
“我在远处观察过他们的阵法,我与狼族作战数十年,深知狼族习性,狼族惯于以骑兵冲杀。中原各国之中,赵国擅长骑兵,秦国强弩破敌,他们却以重甲步兵为主,骑兵游击为辅的方式,倒与昔日的魏武卒有想通之处。”
“魏武卒?”蒙恬惊道,“当年吴起择魏国精兵训练而成的这支部队,曾经令魏国一时所向披靡,以步卒五万破我秦兵五十万众。不过,在身为鬼谷传人的齐将孙膑以诱敌之计灭其主力后,魏武卒的锋芒已不复存在。”
韩信也对兵家之事感兴趣,听得津津有味,在场的众人之中,真的只有天明一人对这种陈年往事不感兴趣了,他只想尽快救兄长,不想在这里听故事啊!
然而故事还在继续。
“他们结盾如墙,集矛如林比之魏武卒又有连接紧密,攻守兼备的优势,看似坚不可摧,敌人若要强冲,必死无疑。一味撤退,只会退无可退。这些士兵进退有度,举止得法,并且唯军令是从,只有这样的军队,方能将阵型的长处发挥到极致。”
蒙恬更是不解,“这样一支军队,为何会效忠狼族?”
“从与我们交易的狼族那里听说,他们是在戈壁里遇到那群怪人,他们迷失在戈壁中,饥寒交迫,竟然还能小挫狼族部队。头曼因此招降他们,答应资助他们返回家乡。此后,他们就听命于头曼。”
“饥寒交迫中,与狼族交战,竟然还能够小挫狼族?这支军队不但训练有素,还有坚韧如铁的意志。”
“蒙恬将军与他们交过几次手?”李牧问。
“算上今日一次,是两次。”
“哦,结果如何?”
蒙恬很羞愧,“惨败。”
“始如处.子,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李牧提醒道。
“孙子,九地?前辈是要我仿效孙膑对付魏武卒的故事?”
“嗯。”李牧走到一颗大石头上面坐下,继续道,“我一生打过最大的胜仗,是击败樊於期的十万秦师。”
蒙恬也是明白各中详情,“大秦与六国开战以来,未尝遭受这样的败绩。”
“此战虽得大胜,却不能令我开怀。”
“因为那场胜利,并非真正的胜利。”蒙恬回忆道,“当年长安君成蟜奉陛下之令带兵出征,突然中途叛乱,图谋王位,樊於期追随叛逆,本应一并治罪,而在陛下面前,为他求情,让他戴罪立功的人,是昌平君。”
“岂料那次叛乱牵连反秦势力,樊於期难逃嫌疑,而昌平君在李信伐楚之时倒戈,叛离大秦,几乎同时樊於期大败于赵军,叛逃燕国。此二者之间的巧合,不知前辈可有耳闻?”
李牧点头,“你知道的并不少。”
“祖父说过,樊於期曾是他志趣相投的好友,若没有他叛秦逃燕的那些事……”
李牧起身离开,这是没有什么可说的旧事,只能够随风而逝。
蒙恬也难得情绪低沉下来,韩信也是沉默,心中不渝,他想要看看三公子,结果抬头四望,却没有看见三公子的身影。
韩信:???
“蒙将军,三公子殿下不见了!”
蒙恬:??!
三公子呢?那么大的一个三公子呢?明明就在这里的!为何说一会话之后就不见了?
想到之前三公子说的话,蒙恬心中不详的感觉更加深了,三公子殿下不会去贸然闯入狼族军营了吧?!
*
东郡,农家。
朱家接任侠魁之后,就开始处理各种事情。首先就是解决田猛死亡,田言是罗网惊鲵一事。因为田言的危险性,她是被封住了穴道才被关入农家的地牢里,那田赐虽未被关起来,但目睹了他差点杀死典庆一事,朱家还是没收了他的双剑,然后封住其穴道。
胜七陪吴旷一起随章邯去咸阳揭发罗网的谋逆之心,虽然中途三公子不知所踪,诶,是独自去了上郡,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回去咸阳。
田虎得知田蜜的卑鄙过去以及田言和他大哥的死脱不了关系,根本不屑于见这两个蛇蝎毒妇,全然由朱家处理。
而田仲和司徒也因为背叛了朱家,职位被剥,经此有三位堂主之位空出来,朱家就在问过三公子的意见下,任命胜七和吴旷为魁嵬堂和共工堂的堂主,而典庆接替司徒的堂主之位,至于田虎,就继任了他大哥的职位。
可以说,农家是没有人管田蜜田言一事,可心慈手软,还坚决不相信个中事由的梅三娘却不在其中。背叛农家可是死罪,她想要向朱家为大小姐求情,可她一向又与朱家不合,就找到了典庆这个师兄面前。
听了梅三娘的来意,典庆沉默了一会,然后道,“三娘,你真的明白田言的真实面目吗?”
梅三娘直爽道,“我自是知道,可是大小姐一向体弱多病,那地牢潮湿阴暗,如何能够……”
“三娘!”典庆打断她的话语,“田言她已经不是农家的大小姐,更不是农家的女管仲,她是罗网天字一等杀手惊鲵,她也并不体弱多病,她一直都在欺骗农家,背叛农家!三娘,你真的想清楚这件事了吗?”
梅三娘不服,“那大秦的公子所言,哪里当得了真,说不定他就是在污蔑大小姐,想要离间农家……”
典庆突然觉得有点累,三娘对他人的偏见太深,而且还从不怀疑田言,现在明明真相就在眼前,她却还是自欺欺人,典庆道,“那吴旷和胜七,纵横的两位,还有田猛的死,难道都是那位三公子为污蔑田言所做吗?依大秦的实力,依三公子的能力,要灭亡农家,不就是一句话的事吗?三娘,你有没有想过,如果那位三公子不来,我是不是就会死在四季镇?”
“还有,三娘你说,为什么田赐的干将莫邪可以杀死我?他是怎么知道我武功的弱点的?魏武卒的弱点不是只有你和我知道的吗?三娘你好好想一想,是不是你平时和田言相处,无意中把这件事说了出去?”
梅三娘立刻想要反驳,可她突然想到自己确实说过一些,如果那位三公子没有来,那典庆师兄是不是真的会死在二公子的剑下?梅三娘突然不敢细想下去。
“三娘,你真的令我失望了。”典庆叹了口气,如此说道,然后起身将一个木制的老虎放到三娘的手里,离开了此处。
现在农家上上下下还有许多事要去做,朱堂主好不容易当上了侠魁,要清理农家的毒瘤,他可要好好帮忙。
梅三娘看着手里栩栩如生的木制小老虎,眼眶突然就湿润了,难道她真的错了吗?可是大当家也不是大小姐杀的啊,是不是惊鲵也只是别人的一面之词,为什么他们都不让她去见大小姐一面?
大小姐,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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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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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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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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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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