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静静相处了好一会儿,她突然坐起身,拿起手机,“对了,我打个电话!”
封墨言被她吓了一跳,“打给谁?报警?”
女人瞥他一眼,“报警?你不嫌丢人?还想这些破事闹到警察局去啊?”
“那……”
“我给杨梓俊打!”杨千语说完,见他脸色迷茫,显然没记起这号人物是谁,便又解释道,“我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啊!我后妈生的儿子!”
可杨千语寻找通讯录时,才突然记起,自己没有存那个弟弟的号码。
于是,便打给王城。
封墨言听着她的通话内容,更加困惑:“这小子……怎么跟王城在一起?”
“是啊!这都是你的安排!王城说,你出事前见过他,看出他本性并不坏,只是误交损友,成了个混不吝的,便想着拉他一把,省得社会上又多了个败类——于是,叫他入了封云集团,跟着王城做事。”
这几个月了,她忙得分身乏术,也从没问问那个弟弟做的怎么样了。
跟王城拿到了电话,她打过去。
没想到,那边竟知道她是谁,笑呵呵地率先招呼:“姐,你终于记得我了!我以为你完全忘了自己还有个弟弟呢!”
这自来熟的……
杨千语愣了秒,颇有点不自在,“那个……我今天找你,是有事麻烦你。”
“姐,你说这话就客气了。”杨梓俊一口一个姐,嘴甜的很,熟稔的仿佛两人真是感情深厚的亲姐弟。
“嘿嘿,要我帮什么忙,尽管说!”
“是这样的……”
杨千语把今天发生的事简短地跟杨梓俊说了下,没等再说出心中所想,对方竟已经领悟到她的意思:“姐,你是想我过去,劝劝爸?”
“嗯,他就你这一个儿子,也许能听你的话。”
杨梓俊笑了笑,颇有点嘲讽的意味,“他哪里在乎别人的感受啊,别说我是他儿子,我就是他老子,说话也不管用。”
“……”
“不过,你既然找我了,那我肯定还是过去一趟,你把地址发来吧。”
杨千语看了封墨言一眼,意思是征求他的同意。
男人没反对,递了个眼神,她明白过来,应了那边,挂断电话后就把地址发过去了。
封墨言勾了勾唇,淡淡地说:“看来,杨国华已经混到了众叛亲离的地步。”
“是,所以他才可怕,因为没什么好失去的了,他现在就是一条疯狗。”
“放心,疯狗不会有好下场的。”
————
威猛霸气的林肯在封家老宅前稳稳停住,车门打开。
杨千语先下车,看着眼前熟悉的老派建筑,已经落满尘埃的记忆又一幕幕浮上心头。
跟封墨言做夫妻的那三年,每次节假日回到这里,她都觉得压抑、抵触。
本来在御苑,她跟封墨言的关系就别别扭扭,如同一潭死水,掀不起半点波澜。
来到这里,那就更是冰封凝固,好像回到了冰河世纪一般。
徐红从不拿正眼看她,无论她说话还是沉默,无论她走路还是吃饭,都像一个隐形的幽灵一般。
偶尔话题落到她身上,也是冷嘲热讽,极其鄙夷的。
好在,每次回来吃饭,封墨言都是匆匆忙忙,绝不久留——几乎是碗筷一放下,他就起身说公司有事,拉上她便离开。
时隔多年,再次回想,她突然悟出了另一层深意。
是不是那个时候……
封墨言坐轮椅,下车需要几个保镖帮忙,所以动作较慢。
等轮椅落定,他抬眸看见杨千语站在车边,望着老宅怔怔地发呆,精致姣好的面容似还残留着恐惧,俊脸一时也静默下来。
“千千……你是不是,还记着过去那些事?”
杨千语微微眨眼,回过神来,故作云淡风轻:“还好……太久远了,其实都忘了。”
她转过身,瞧着男人深邃英俊的五官,问出心中疑惑:“那时候,每次回来,你都是一吃完饭就立刻离开——是不是,也考虑到我的感受?”
这话一出,封墨言脸色瞬变。
若细细观察,还能看到他眼底隐藏很好的羞赧与尴尬……
似乎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被人揭穿了。
杨千语见他这副反应,点点头,知道自己猜的没错。
“你那时候,为什么不说清楚呢?你若是跟我开诚布公,也许……我们也不会走到那一步。”
她一直以为,封墨言因为那些误会,早已将她当做是心机深沉且心狠手辣的拜金女,心里对她除了恨,再无半点爱意。
如今看来,他只是外冷内热,心底里,还在默默守护着她。
封墨言也没想到她会这么说,眸光惊讶地扬起,薄唇张了张,才低声吞吐地道:“我……我以为你那时候已经不爱我了,只是因为爷爷的要求,为了外婆的医药费,你才勉为其难地嫁给我……”
而男人,尤其是年轻气盛的男人,最爱死要面子活受罪了。
所以,即便心里对她万般眷念,言行上也不敢表露分毫。
甚至,他还痛恨自己。
痛恨自己被一个女人利用得那么彻底,依然无法放下她。
他多蠢!
这一切都是误会,源于他对自己心爱女人的不信任。
所以,他真是罪孽深重,这几年的罪与折磨,都算是仁慈了。
“算了,已经都过去了,对错都翻篇了。”杨千语叹息一声,将那些纷繁缠绕的回忆全都抛掉,走到轮椅后,推着他前行。
封家老宅很大,他们走了一段路才到主屋。
继而,听到了主厅里的争吵呵斥声。
一名佣人出来,看到他们吃了一惊,马上回头喊道:“少爷跟少奶奶回来了!是真的少奶奶,她回来了!”
徐红听到佣人的话,气不打一处来,“你脑子糊涂了!哪里还有少奶奶!谁是你们的少奶奶!”
佣人吓得噤声,立刻退下。
杨国华原本跟地痞无赖一样直接坐在主厅台阶上。
听到佣人的话,他倏地回头,见那大女儿果然出现了,眼眸邪恶地眯起,露出笑意来。
他站起身来,脸上依然带着笑,扬声喊道:“看,这不是我大女儿跟大女婿回来了嘛!”
话音未落,语调骤然一转,“咦?怎么没把孩子们带上?不是三胞胎吗?我女儿就是不一样,一胎生三个,真是厉害!”
杨千语听到这话就恶心。
她看着眼前这个面容熟悉的中年男人,觉得从不认识。
一个人,怎么会活成这副令人恶心的龌蹉模样呢!
徐红看到他们,脸色既欣喜,又愤慨。
欣喜,自然是因为自己儿子回来了,看样子恢复得还好,她当妈的肯定高兴。
——无论嘴上说再多断情绝义的话,心底里都割舍不掉的。
愤慨,当然是因为看到了杨千语,她眼里所有矛盾、不幸、痛苦、悔恨的始作俑者。
——她至今想不通,儿子怎么就是鬼迷心窍,非她不可。
否则,也不会好端端一个令人艳羡的豪门望族,弄成如今这幅模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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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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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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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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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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