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开局一座玉门关>第487章 前夜
  李承乾想了想,然后就无奈的摇摇头:“父皇,这个儿臣是真的不知道,不过这方面,我觉得父皇您就不要跟老师争了,毕竟不管多大的阵势也是在给长乐长脸,而给长乐长脸就是给我们大唐长脸,反正这几年下来,大汉在很多方面都要比我们大唐先进,这也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李世民也是有些无奈,也不能怪他私心,主要是这种事情,民间这么说确实是没错,男方越厉害,女方自然也是越有脸面,问题那是民间,他可是大唐的皇帝。

  只是现在,他也属实没有太好的办法,霍刚如果真的想要搞大动作,他是真的比不过,重点是,霍刚肯定是要搞大动作的,这么多年了,他跟长乐之间的书信往来就从来没有中断过。

  两个人就像是他们自己所说的,当了“笔友”,因为长乐和霍刚之间的传奇爱情故事,没错,两个人的爱情故事已经在宫外传的神乎其神了,不知道被多少说书先生改编成为了各种各样的版本。

  总而言之,两个人成为了整个大唐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而这种“笔友”的形式,在整个大唐都已经流传开了,虽然李世民没有专门打听过这方面的事情,但是也知道长安城里面,很多大家闺秀现在都跟自己定亲的那些男子当起了“笔友”。

  而长乐和霍刚能够成为整个大唐都羡慕的神仙眷侣,主要是羡慕长乐,这原因自然是霍刚几乎将长乐宠上天了,长乐现在号称大唐第一富豪,这个真的不是吹着玩的。

  虽然说各个门阀世家的底蕴也许比长乐更加有钱,但是长乐从零开始才多久?而这些门阀世家积累多少年?这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所以长乐才被称之为第一富豪。

  而这一次是两个人结婚,以霍刚以往的性格,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规模很大的,所以他才有这个想法,自己这当岳父的,总不能比女婿差太多吧?

  不过想了想,算了,这也不太可能,这么多年了,大汉要比大唐是强太多了,很多方面的差距李世民也看的出来,听到李承乾这么说,李世民想了想干脆也不说什么了。

  既然无法阻止,那也就没有办法了,只能是等到时候再说了。

  跟李承乾聊过之后,李承乾也就告辞了,该准备的东西他们要准备了,虽然说最大的假装早就在几年前就已经给了大汉,但是这一次李世民也不可能真的什么都不给。

  但是金钱什么的没有必要,所以李世民这一次准备的都是大汉比较落后的东西,或者说大汉没有时间去在这方面开拓市场的东西。

  其一就是瓷器,大汉虽然也有瓷器,但是大汉的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烧制瓷器的精品泥土并不多,所以在精品瓷器方面,大汉并不多。

  大汉主要烧制的瓷器都是最普通的瓷器,是为了普通百姓来使用的瓷器,不求精品,只求便宜好用就行了。但是作为大汉的领袖,霍刚自然不能用这些,就算是大汉用来招待其他的人也是需要精品瓷器的。

  除了精品瓷器之外,就是精品的高端丝绸,这些东西因为每年的产量优先,而且很多都是贡品,所以李世民已经存储了大量的这样高端的丝绸,这些都是李世民给准备的假装。

  这些东西之外,那就是其他的珠宝等首饰,像是金饰,出嫁的服装等李世民让人准备了好几套。

  包括长乐日常穿着的服装都是有很多,这些东西都是由工匠不断的在做,千万不要小瞧大唐的这些高端丝绸,这些纯手工的高端丝绸就算是在后世想要制作出来的都很难。

  而那些精美的金饰在这个时代绝对都是艺术品,而类似的这些工匠,最多的无意就是在皇家,虽然各个门阀世家也有,但是大部分的贡品都交给了皇家。

  李世民准备的大部分东西都是这些,因为更多的东西,肯定是没有大汉更好,所以李世民也就不准备了。

  第二天早上,大唐长安火车站和长安之间的那一条道路直接封禁,长安城的御林军开始全线封禁,而随着御林军封禁的时候,一辆辆马车已经不断的开始到了这些道路的两侧。

  而在这些马车上面运送的花朵也纷纷引起了这些御林军的侧目,不过他们也都只是站在那里看着,但是那些红色的蔷薇不断的开始一车车的运送到道路两侧,并且在那些特质的陶土盆里面整齐的堆积起来的时候,这些御林军他们也忍不住都有一些羡慕了。

  这……平时看着这些蔷薇花似乎也就是那样,但是当这些花朵多了起来的时候,看起来却似乎……真的很好看,尤其是这些花都是红色的时候。

  实际上……这些御林军说的没错,这些花确实是属于蔷薇科,但是在现代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那就是红玫瑰,玫瑰自古就发源于中国,所以并不缺少红玫瑰,而这些红玫瑰霍刚已经不仅仅在大唐种植,而且都已经在大汉培育过了。

  它的种子已经在大汉用灵泉水经过了培育然后又送到了大唐这边种植的,所以这些种子的生命力都非常的顽强,至于说那些陶盆,反正也不值钱,无非就是花钱的事情,霍刚现在最不怕的就是花钱。

  一共按照六公里的道路来计算,道路两侧整齐的摆放了三层红玫瑰,每隔陶盆里面都至少有三到四只红玫瑰,虽然它们的叶子没有剪掉,但是那火红的玫瑰连城一片的时候,依然异常的漂亮。

  整整一整天的时间,六公里的道路被数千人布满了红玫瑰,而且不仅仅城外,城内的道路两侧也是布满了这样的花朵。可以说当城内同样看到这被红玫瑰铺满的道路,全城的人几乎都轰动了起来。

  不过轰动虽然归轰动,甚至很多人都跑过来观望,但是没有任何人一个人去动这些花朵,即便是城内的道路并没有封禁也是如此,因为他们都知道出嫁的人是谁,是大唐的嫡长公主,是让大唐的所有百姓能够过上好日子,所以寒门学子有了出头之日的长乐公主。

  他们这些普通人对长乐公主的心里充满了敬重,在长乐公主出嫁的日子里面,他们自然不会做出这种大不敬的事情。

  而且他们也知道,这街道两侧的所有鲜花都是由大汉的首领霍刚首领准备的,自然是为了迎娶长公主所准备,那他们就更加不能破坏了。

  当夜幕降临,整条街道上面都已经没有人的时候,城市里面再一次开始忙碌起来,普通的百姓都已经宵禁,但是专门为这条路铺设的红地毯却才刚刚开始铺设。

  道路在黄昏的时候已经再一次经过打扫,羊毛压制并且染色而成的大约两米宽的鲜红地毯一路从长安城内开始向城外铺设,从长安城南门到火车站的这一段路也是混凝土道路,这是大唐目前建成的唯一一条混凝土道路。

  因为它要一路通往火车站,后续承接着大量的运送货物的重任,所以道路就从大汉遥远的运送了水泥过来,在这里变成了混凝土道路。

  此刻道路已经被彻底的清扫干净,前后不过六公里的道路,全部都由常常的红色羊毛地毯铺设而成,估计明天李世民也未必能想得到这一点。

  大唐虽然奢侈,但是也没奢侈到这个地步,也就是羊毛并不之前的大汉才敢这么玩了。

  不过李世民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呢,明天注定他们都会看到的。

  此刻的皇宫里面依然是灯火通明,因为长乐明天要出嫁,所以今天晚上要准备的东西有很多,比如说嫁衣就有两套,首先明天要穿一套,然后路上因为有很长的时间,所以等到了目的地的时候,自然要更换另外一套。

  除了嫁衣之外,其他长乐的衣服,需要携带的行礼,嫁妆等等,大约要有三十多个马车。这些马车都已经装扮了起来,由大汉外交部提供的,全新的马车,都已经在皇宫里面等着了,马车上面已经被红色的丝绸所覆盖。

  而拉动马车的则是全部都是没有一丝杂毛的白色战马。

  坐在铜镜前面的长乐其实没有什么事情,该做的事情都有下人去做,而长乐此刻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情绪,坐在长乐身后的长孙皇后则是轻轻的用手抚摸着她的长发,一脸爱怜的开口道:“我的长乐长大了,明天也要嫁人了。”

  “母后。”长乐回过头,眼神里面充满了不舍,明天她就要远嫁数千里之外,第一次离开长孙皇后如此之远,她怎么可能舍得?

  “好孩子,母后知道你舍不得,不过,这一天,你不是等了很久了吗?”长孙皇后笑着开口道,她也没有那么难受了,主要还是因为火车的开通,前往西域并不是什么难以想象的事情了,长乐也有机会回来,所以她的心情也好了许多。

  长孙皇后的话,让长乐脸微微红了红,相对于她对父母的不舍,对大唐不舍,更多的,她内心深处反而是要见到他的期待更多一些,哪个少女不怀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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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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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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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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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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