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如果,先帝对这个儿子极其器重,甚至不惜罔顾他有一个,上不得台面,为人垢病的母妃,也要栽培他为储君呢?
中宫无子,后宫只要有子的妃嫔,人人可争那个位置。
先帝有心追究,又能如何?
那也要问朝臣们,愿不愿意让皇帝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宠妃折腾。
皇上要是真疼儿子,就会隐忍下来,以免因这件事得罪了朝臣,以后周厉王的处境,将会更加艰难。
虞幼窈心中扑通乱跳,感觉自己窥见了,什么了不得的事。
这种事不能想。
虞幼窈连忙将脑中乱七八糟的想法驱逐:“周厉王的病症,是否是头部受创,导致颅内於血不散之故?”
她对病理也知道了一些。
於血积於颅内十分危险,需要好好将养,时间久了,於血或许会渐渐散去,症状也会减轻,但也有恶化丧命的风险。
殷怀玺不知她心中所想,眼中透了一丝冷意:“确是如此,颅内於血,寻常汤药难以尽化,只能辅以针术,只是我爹当时的情况比较凶险,就是太医院,医术最好的御医,也没有万全把握,御医们又惯常明哲保身,便只能采取稳妥的方法,辅以汤药养之。”
先帝险些痛失爱子,也不敢轻易冒险。
也是因此,先帝对爱子多纵容了一些,难免就纵出了一身纨绔毛病。
虞幼窈猜测,这其中应当还有其他内情,却也知道,有些事最好不要问得太清楚:“那后来,周厉王的病症治好了吗?”
殷怀玺颔首:“治好了。”
虞幼窈隐约猜到了什么。
果然!
殷怀玺话锋一转,就道:“男人在面对喜爱的女人时,总带了可笑又卑微的自尊,用我爹的话就是,你娘那可是京兆第一才女,我哪能给她丢人,她亲自教我,那是必须行,不行也得行的那种。”
“你娘,我是说王妃她……”虞幼窈有些紧张,颅内於血最初没有化去,常年累月地於于颅内,再用针散於,危险也会更大。
殷怀玺笑了:“我娘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我爹怕她担心,不敢告诉她,也不许我告诉她,他是悄悄命人寻了精通针术的名医,也不知道他是蠢得没脑,还是太盲目自信,一听说对方祖上出过一位药王,也没搞清楚对方的底细,医术是否真的高明,就让人在他头上下针了。”
虞幼窈弯了一下唇儿,当年她偶然得了一张从海外来的残方,窥见了膏油的做法,但因为方子残缺不全,制作方法也一知半解,后来做成了之后,也只是在一个婆子身上试用了一下,就直接拿给了殷怀玺用。
殷怀玺也真敢用。
既不怀疑这张残方的来历,也不怀疑膏油做得对不对,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就这么相信一个,学香药不到一年,年仅十岁的小姑娘。
用殷怀玺自己的话,也不知道是蠢得没脑,还是太盲目自信了?
谷</span>果真不愧是父子俩吗?!
殷怀玺觉得她笑得有些奇怪,却也没有多想:“大约是傻人有傻福,才让他碰见了孙伯这位用针圣手。”
若单论医术,孙伯还在史御医之下,与胡御医不相伯仲,但若论起针术,孙伯自称第二,无人敢称第一。
虞幼窈抿着嘴直笑:“那你也挺有福气的。”
殷怀玺竟然觉得,虞幼窈是在拐弯抹脚说他也傻,他不动声色:“能遇到你,确实是我的福气。”
他的腿虽然是孙伯治好的。
但是,若没有灵露,替他调养了受损严重的身体根基,若没有保元丹,为他调理元气,若没有膏油养护他坏了五六年,已经逐渐缩萎坏死的腿,孙伯便是有一手,出神入化的神针术,也治不好他的。
虞幼窈捧着朱砂兰,笑得花枝乱颤:“你寻兰的本事,也是跟周厉王学得?”
口口声声嫌弃自己的爹,却也没少学他。
世间最好的父子,莫过于亦父、亦父、亦朋、更亦子。
殷怀玺“咳”了一声,否认道:“我对这些花花草草不感兴趣,只是听他念叨多了,难免也懂了一些,也没刻意学,”他连忙转了话题:“之前巡山的时候,观老帽山的地势环境,便猜测会有兰花,根据兰花的生长习性,寻了这株朱砂兰。”
之前也寻到了其他品种,但野生的兰花,品相不如家养的好,这株是他挑出来,品相最好的一株。
口嫌体正直,说得就是他这样的。
嗯,人艰不拆。
虞幼窈眼里透了一点点狡黠:“我以前没养过花草,院子里的花木,都有专门的下人照料,听说兰花娇贵难养,以后这株朱砂兰就有劳十九哥帮着我养。”
“好!”殷怀玺下意识点头。
接着,就反应过来了。
养兰是个精细活儿,寻一株上品的朱砂兰,可以说是运气好,但若是连兰花都会养,就不是“没刻意学”,“一般懂”,而是内行人了。
殷怀玺轻捻了下手指,觉得有点儿手痒,下意识要去敲她的额头,可瞧着她螓首峨眉,笑得一脸无辜,他就下不去手了。
玉色的上衣,衬得她宛如开在枝头的豆蔻花,亭亭玉立正梢头。
乳白色的花骨朵儿柔若凝脂,晶莹剔透,如玉一般温润,花骨朵的顶端一抹胭脂红,娇艳欲滴,还没有绽放,就已经美到令人窒息。
闭合的花蕾,令人不禁心生遐想,当蓓蕾初绽,殷红微开,花冠乍现,又是何等惊艳?
殷怀玺轻叹一声,抑止不住指尖的颤动,抬起手,指腹轻轻地将她颊边的一缕碎发,拂到她的耳后:“小狭促鬼!”
经常握笔,练刀的手指,覆了一层薄茧,带了点粗砺,轻轻地刮过耳边,带了点颤栗,虞幼窈白玉的脸上,染上了一缕胭脂红,自然地晕开,她忍不住低下头,轻唤了一声:“十九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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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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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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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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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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