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恩漫步在昏黄的夜灯下,脑海中还思索着刚刚看到的信息。
这颗蛋他已经决定好了将其孵化的方法,先滴血认主,再以合适的能量加以孵化,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孵化出一个不知所谓的怪物来,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才行。
最好想找一个密闭的空间,安装好炸药和陷阱,万一孵化出来的东西没办法控制,直接一发带走。
没有了信仰之力的影响,也不知道这蛋中是否还会孵化出神祗。
他一边想着,一边又忍不住摸了摸口袋,尽管书的内容他大都已经看过了,但肖恩还是选择了外借,将那本《诺德神话考》带了出来,准备以后有机会再参考一下。
这时一阵香味却引起了他的注意,抬起头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却是来到了一条商业氛围颇为浓厚的街道上,街道两侧摆满了小吃摊,熏鹿肉,炸油糕,坚果松饼,肉杂汤,各种本地特色的小吃散发着或美味或诡异的强烈气味。
眼前的场景让肖恩颇为亲切,让他想起了一些上一辈子的经历来。
他掏出一把铜币和银币,准备买一些尝尝,吃不了就带回去。
自从有了次元口袋,他就有了囤积食物的习惯,好吃不好吃买了再说,反正可以随便堆放。
他买了几个坚果松饼,这是一种用油脂,面粉,奶油以及各种坚果烤制而成的派饼,味道马马虎虎,热量极高,再加上加了大量的廉价红糖,有种异常甜腻的怪味。
不过在这个时代,却似乎还是一种颇为高档的食物呢。
他又买了一碗肉杂汤,肉块和杂碎炖煮成的一锅浓汤,花几个便士就能买上一碗,汤多肉少,很受那些贫苦体力工作者的喜爱。
但由于缺少调味料,味道颇有些难以下咽。
肖恩勉强喝了几口便放到了一旁,倒是炸油糕的味道还不错,就是油腻了些。
肖恩一路走来,一路吃,总体来说这里的街边小吃味道差强人意,毕竟没有现代世界那么丰富的调味剂,也没有那么多精加工的食品原料,多少还带着一些原始的食物风味,与其说是小吃,到更像主食多一些。
肖恩不禁有些怀念起上辈子吃过的街边小吃来,炸鸡、烤串、烤冷面、烤生蚝……时至今日,脑海中那些食物的味道已经有些模糊了,却更加的引人遐想。
唉,终究还是吃不到了啊。
不过倒也未必,这些街边小吃也没有多复杂,自己既然能把红烧肉,锅包肉,东北乱炖复刻出来,那么复刻一些街边小吃又有什么难的。
炸鸡,只要研究出合适的调味料和面糊,把鸡肉裹上油炸就是了。
烤串就更简单了,在诺德福森就做过不止一次。
烤冷面倒是个问题,烤生蚝也只能等以后去海边再品尝了。
对了,自己手里有冰魄石,回头可以弄一个冷柜,倒也未必就不能搞起来,等以后自己有钱有闲了,倒是可以好好搞上一搞。
他一边胡思乱想的一边往旅馆走去,不知不觉口水都流出来了。
回到旅馆天色已经完全黑了,旅馆的大堂里,住客们正在享用晚餐。
旅店的食物和这个时代的大部分食物一样,很一般。
煮豌豆汤,烤肉肠,煎猪排,腌野洋葱,以及万年不变的主食——面包。
肖恩肚子里塞了一堆街边小吃,倒是不怎么饿,只是拿了一块面包就上了楼,一边啃着干硬的佐餐面包,一边推开了房间的门。
艾葛莎正坐在床边的写字桌前,写写画画的计算着什么。
让肖恩有些奇怪的是,她仍旧穿着白天出门时的那一身老土装束,这实在有些不可思议,刚刚接触大城市,手里还有大把的钱,竟然能忍住不去购物一番,这个世界的女人莫非是另一种生物?
“嘿,今天逛得怎么样啊?”
“很有收获!”艾葛莎有些感叹,又有些惋惜,“我看中了一个店面,可惜租金太贵了,诺瑞姆的消费实在是诺德福森比不了的,我还在上城区吃了顿午饭,一份红酒炖鹿肉竟然要三个银塔克,简直疯了!我甚至都没有吃饱,而且味道很一般,根本比不上我做的红烧肉。”
她说着一把抓过肖恩递过去的坚果松饼大口的啃了起来。
肖恩心说那肯定的啊,这个时代的美食文化本就没怎么发展起来,更不要说诺德这种美食荒漠了。
他对于这种结果并不意外,虽然不知道艾葛莎干掉那只黑色大老鼠之后分到了多少赏金,但诺瑞姆好歹也是二线城市,诺德行省最大的城市,又是市中心,租金肯定不便宜。
说到餐厅,肖恩却是心中一动,所谓民以食为天,不管到了哪个世界,哪个地区,吃东西都是人们必不可少的事情,尤其是这个娱乐设施匮乏的时代,美食更是有钱人的一种重要的享受。
如果自己能经营起一个大型连锁餐厅,没准也能收获不少信仰之力呢。
他最初的利用商业来获得信仰之力的计划是把电灯搞出来,到时候开一家太阳神灯具店,把自己的LOGO印上去,人们一看家里的灯光就能想到自己,一定可以获得大量的信仰之力。
可惜想法虽好,却无法实现,电灯到底怎么做的他完全不了解,只是知道原理,还有灯丝是用钨丝做的,但是怎么搞出钨来他完全没有概念,让他搞发明什么的实在有点强人所难了。
相比之下,开发美食就要简单多了。
想到这里,他微微一笑:“那个店面的租金要多少?”
“一个月100金镑,一年就要1200金镑。”
确实不便宜,要知道肖恩买下橡树谷的那栋宅邸也就花了500金镑而已,1200金镑还只是租金而已,餐厅总要装修吧,总要有餐饮设备吧,总要雇人吧,总要囤积材料吧。
全都是钱啊。
“那个店面有多大?”
“很大,和这家旅馆差不多大,我本想开一家大型餐厅,不过看起来,只能找个小商铺先干着了。”
“不,倒也未必如此,我明天和你一起去看看,我有一个计划,或许我们可以合作。”
第二天一大早,两人就来到了那个店面门外。
这是一座颇为气派的二层小楼,和这个时代的大部分商铺一样,有着嵌着玻璃的木头橱窗,门外挂着店铺出租的牌子,在这个时代,由于受到建筑技术的限制,即便是大城市中也也大抵是这种二三层高的建筑,唯有一些标志性的代表性建筑,才会建造的格外高大。
肖恩推门走了进去,一个胖子正在跟几个戴着礼帽的生意人讨论着什么,看到肖恩和艾葛莎走进来有些无奈。
“我昨天已经说过了,每个月100金镑,不讲价。”
肖恩开门见山,“如果我打算买下这栋房子,需要多少金币?”
那胖子打量了肖恩一眼,面无表情的说道:“两万金镑,少一个子都不行,我这栋楼可是有地契的。”
“成交。”肖恩也面无表情的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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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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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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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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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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