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若是贾代善还在世,住所这样分配完全没有问题,古人以东为尊,贾赦住的东跨院好歹是府邸的继承人才能住的,可是偏偏贾代善已经去世了,贾母仍旧住在荣禧堂中,而贾政一直是随着贾母住在荣禧堂的。
长子住在象征着继承人的东跨院,幼子随父母住在正院还能说出一二的理由来。
但若是贾母般离,只让幼子住正房,而府邸主人却住在东跨院,那可就真真是乱像了。
而据红楼记载,贾政可不正是窃居荣禧堂吗,王夫人也住在只有府邸女主人才能住的荣禧堂隔壁的东院。
当然,这个时候,也许是贾母还在谋划,她还未般离荣禧堂,贾政虽然居住在荣禧堂,但还未曾光明正大的窃居。
迎春来了这里几天,对于荣国府的大势也算是打听清楚了。
管姨娘随贾赦等住在东跨院,而出了东跨院就是贾赦的外书房。
避开新太太邢氏的住所,穿过三仪门,就到了外书房,因为贾赦很少邀请府外的成年男子来书房,因此女眷们倒也来得外书房。
书房门口守着两个小厮,管姨娘客气的说道,“烦请通禀一声,妾身管氏和二姑娘求见。”
“好嘞,你稍等。”小厮应道,因为管氏往日里会做人,在这些小厮们面前还是有几分面子的。
不过,还不等小厮通传,里面就传来了声音,“进来。”
管氏心中一喜,老爷愿意见她们,太好了。
进门前,管姨娘用眼神安抚的看了一眼迎春,她就怕迎春见了老爷会露怯。
迎春仰起小脸,对管姨娘笑了笑,笑容中满是天真和乖巧,仿若是还不知道露怯为何物似的。
二人推开门走了进去,这也是迎春第一次见到贾赦。
就见他约莫三十来岁的年纪,穿着一身半新的深紫云纹常服,侧卧在东窗下的榻上,身材微微胖,脸圆润白皙眼睛微微的眯着,手中一把古扇一扇一扇的,一点也没有书中形容的色中恶鬼样,反倒是像个富家翁似的。
迎春心中惊奇,因此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贾赦直看。
贾赦感觉到迎春的视线,目光看过去正好与迎春的眼神对了个正着。
小小的年龄,有些瘦弱,穿着一件嫩黄色的小衣裳,头上扎着两个包包头,娇嫩的小脸上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像星星,个子大概只到大人腿腕上面一点,贾赦正道二姑娘竟生的这么可爱,却见小小的孩子目光与她相遇后竟是眼扬起一个大大笑容。
忽的,贾赦心中就是一软,一喜。
贾家的儿子怕老子似乎是传统,他虽然有嫡子,可却养在老太太身边,与他一点都不亲近,而迎春,却是第一个对他笑,眼中满是好奇与亲近的孩子,一瞬间,贾赦似乎重温了年轻时刚刚得知自己有了子嗣时的喜悦。
贾赦瞬间睁开了迷离的眼神,放下了手中的扇子,仔细的朝迎春看去。
迎春也不露怯,大大方方的任贾赦打量。
这一反应让贾赦更加满意了。
不知怎的,迎春突然想起她那时候看红楼梦时听到的一种推测,说是贾赦对迎春其实还算不错。
因为贾老太太将女孩子们接到她跟前只是像逗小猫小狗那样解闷,并没有教女孩子们持家一类的本事,又因为几个女孩子和已经过七岁的贾宝玉同住在大观园中,坏了名声,偏偏贾宝玉还是个不通庶务的,竟将女孩子们做的诗传到了外面,让女孩子们的名声雪上加霜,因此竟是无人来荣国府中提亲。
在古代,若无缘由过十六岁不结亲就是老姑娘了,而迎春竟是到了二十岁还无上门提亲的人。
面对如此境地,府中的老太太,王氏、邢氏这些女眷竟然无动于衷。
这才逼的贾赦私自做主将迎春嫁给了孙绍祖。
说贾赦将迎春五千两银子卖给了孙绍祖,可想一想贾赦的私房,亲祖母将所有的私房都留给了贾赦,再加上他平日里得的,大约是荣国府第一第二富有的人。他的私房中,任意拿出一件古董就能买上五千两银子,又怎么会为了区区五千两银子卖了女儿呢!
孙绍祖不是个好的,但迎春若是刚强一二,或打或杀或吓唬或和离,还怕拿捏不住一个孙绍祖吗?
“老爷安。”管姨娘扶着肚子缓缓的下拜。
“老爷安。”迎春学着管姨娘的样子,奶声奶气的说道。
小小的孩子正是可爱的时候,尤其是学大人模样时,关键是还学的有模有样。
果然,贾赦的眼神更加的柔和了。
没有错过贾赦眼神的管姨娘心中一喜。
“起。”贾赦说道。
“谢老爷。”管姨娘
“谢老爷”迎春又是一模一样的学道。
“迎春是吧?来,到老爷跟前来。”贾赦叫道。
迎春抬头看了看管姨娘,见管姨娘点头,这才迈着步子到了贾赦跟前。
见此,贾赦对迎春更加满意了,可爱,不怕生,知礼,听话。
“迎春啊,几岁了?”贾赦突然有了逗弄孩子的兴趣。
“快三岁了。”迎春奶声奶气的回答,好像怕贾赦不相信似的,还伸出了三根手指头。
肉肉的小手努力的伸出三根手指头的样子可爱极了,若贾赦知道现代的一个词,一定会准确的说出萌萌哒这三个字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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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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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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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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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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