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望不到尽头,密密麻麻的大军,行军声充斥着整片大地,凌然的气势,冲天而起。
一路上,周围的百姓,看见浩大的军队,只敢远观不敢靠近,他们都不知道,这支军队的目标,是哪里,只知道,这是大秦的军队,有着大秦的旗帜。
大秦往北方走,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镇守边疆,北疆很有可能,出现了问题,但具体是什么问题,他们就不知道了,也不是他们这些平民百姓,能够知晓的。
“长公子,前面,就是长城了。”
蒙恬来到赢长生的身前,指向了前面一望无际的高大城墙。
长城,最早是燕赵国诸侯为了防御别国入侵,所建筑的,大秦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修建。
为了修建长城,嬴政使用了近百万劳动力修筑长城,几乎是号召了大秦数之不尽的百姓,没有任何机械,全部劳动都由人力完成,工作环境又是崇山峻岭、峭壁深壑,十分艰难。
他更是亲自,参与了长城的建设,他非常清楚,修建长城,究竟有多么的困难。
能够建设出如此庞大的城池,长度如此之长,当初他们,也是没能料到,能够到达如此程度。
“长城?”
赢长生双眼闪烁着,抬起头,望向了前面的高墙。
远远的,就能够看到,那一望无际的长城,高墙,那是一代人的智慧结晶所在,第一次见到长城的他,无比的震撼。
之前,就曾听闻过长城的传闻,但从未亲眼见过,不看不知道,看了才知道,究竟有多么的震撼。
万里长城,抵御外族,纵然千军万马,都要倒在长城外,无法进入中原一步。
这就是当初一代代人,每一个朝代修建万里长城的先辈初衷,为的,就是家国。
“到了长城,那我们,要到边境了?”
赢长生转过头,看向了旁边的蒙恬。
这一路上,他光顾着赶路,地理位置这些,都不归他管,北疆的路,蒙恬比他熟悉多了,毕竟蒙恬出征北疆这么多次,这条路,早就十分熟悉了。
“过了长城,就到了。”
“不过臣建议,在长城驻守,北疆的几座城池,接连被破,边境的情况尚未知晓,贸然进入,很容易陷入被动。”
“在长城停留,将边境消息打通,确定边境情况,匈奴人的位置后,在动身也不迟。”
蒙恬点了点头,一脸凝重之色。
前线的情况,他不知道,长公子也不知道,最好的办法,就是派出斥候,打探消息,确定消息后,在动手。
但是他怕赢长生直接下令,穿过长城,直取边境,虽然他们大秦的将士,丝毫不惧匈奴人,但他们连敌人在哪里都不知道,完全没有方向,被埋伏了,可就麻烦了。
况且,匈奴人能够短时间,接连攻下北方几座城池,实力也定然不弱,有着他们不知道的底牌,所以绝对不能贸然行动,否则后果不可预料。
赢长生第二次出征,就要来到北方,环境和百越,完全不同,消灭六国余孽,可以说他都有些懵,赢长生只下了几个命令,就赢了。
但现在的情况,和那个时候,可不同,匈奴人是主动进攻的他们,他们现在要进行反击,反击还不知道,敌人的去向,这才是最麻烦的问题,这个时候,他也不管什么上下级,都要去劝住赢长生。
“那就先进长城,在长城整顿,明日出征匈奴。”
赢长生想了想,微微点头,没有否认蒙恬说的。
一方面,确实是他们连匈奴人的位置,都不知道,派出了罗网前去探查,到现在都还没有给他带来准确的消息,只发现了一些踪迹。
最重要的那位陆地神仙,都不知道在哪里,其他匈奴人,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这个陆地神仙,匈奴的陆地神仙不死,大秦的军队,想要消灭匈奴人,将无比的困难。
匈奴人能够以摧枯拉朽之势攻下北疆的几座城池,恐怕就是匈奴的陆地神仙搞的鬼,在开战之前,是必须要找到,匈奴的陆地神仙,秦军才能胜利。
他对秦军的战力,还是足够自信的,匈奴人的灭亡,只是时间问题罢了,不差这一天,就让匈奴人,在苟活一天也无妨。
还有一方面,是他想要见识见识,这壮观的万里长城,毕竟第一次来,对新鲜事物的好奇,而且还是奇迹般的建筑。
“全军听令!进长城!全军整顿!”
蒙恬紧张的看着赢长生,听到赢长生说的后,松了一口气,脸色也缓和了下来,连忙朝着周围的军队大喊着。
他还在担心,赢长生太过傲气,不考虑那么多,直接进攻匈奴人,毕竟赢长生的首战,就剿灭了二十万六国余孽,得到了陛下的重任,风头正盛,心高气傲也是极为正常的。
但结果,却出乎了他的意料,赢长生竟然想都没有想,就直接同意了,赢长生表现出来的,完全不像年轻人的气性,没有一点浮躁,能够沉得住气。
“是!”
周围的将士,纷纷应和了一声,大军的脚步,也加快了许多。
赶了这么长时间的路,寒冷的气候下,双手和脸都已经冻僵了,嘴唇也早已干裂,现在能够让他们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停止赶路,休息了。
前面的长城,能够为他们遮风挡雨,让他们的心,也热乎了起来。
严峻的环境,对士兵的影响,是极大的,赢长生的实力,早就不惧寒冷了,但这些士兵都是肉体凡胎,若非都是训练有素,身体素质很好,恐怕早就有人冻晕过去了。
大部分将士,不是第一次出征北方,大部分都是之前的精锐,老兵,军队的情况,看上去才会这么好。
“长城。”
赢长生快马加鞭,来到了长城之下,抬起头,高高厚厚的城墙,遮挡住了前面的视野。
“真是奇迹啊。”
赢长生用手,轻轻抚摸着厚实的城墙,忍不住感叹了一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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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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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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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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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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