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有这等将领,何愁灭那六国余孽!”
赢长生闻言,不怒反笑的看向了蒙恬。
韩信做出的决定,并没有出乎他的意料,当时真这么容易叛变,那他就不叫韩信了。
尽管都效忠于大秦,但当着知遇之恩的蒙恬,就这么明目张胆的,接受赢长生的招揽,无异于是在背叛蒙恬。
“还是长公子有先见之明。”
“韩信,既然长公子看上了你,那就好好把握住这个机会,大男人不要扭扭捏捏了,我们都是大秦的臣子,效忠于大秦。”
“你之后的高度,并不会弱于我,这是你的机会。”
不知为何,蒙恬总有一种预感,眼前的这个小子,日后一定会一飞冲天。
从第一次想见,就看出了其不凡,在到之后的接触,越发发现,韩信,就是一个当兵的料子,还是一块好料。
这是他征战多年以来的经验,绝对不会看错的。
而今天,韩信得到了长公子的招揽,这无疑是获得了一飞冲天的机会,至于之后的高度有多远,就要看韩信自己的造化了。
面对赢长生如此强硬,胜券在握的态度,他只能妥协,以他的本事,是不急赢长生的,哪怕他在大军中的地位很高,但赢长生,带来了王翦,那他的地位,就不占优势了。
反之,赢长生身为长公子,更是为此次的主将,想要培养韩信,远比他要有用的多。
不管如何,他都是一心向着大秦,能够为大秦培养出一个将才,放弃韩信又如何。
“这......蒙恬将军!”
“韩信,不会忘记蒙恬将军的恩情,定当谨记在心。”
韩信好像在说什么,看见蒙恬那冷厉的眼神后,只能憋了回去。
面对赢长生的招揽,得确是他很好的机会,赢长生的事迹,他也有所耳闻,跟着赢长生,他将一步青云。
“有你这句话,便够了。”
“今后,希望在朝堂之上,能够看见你。”
蒙恬微微点头,韩信,真的是让他越来越满意,这才是真正的好兵,能够成为将领的兵。
从参军开始,他就没有这么看好过一个人,他一生,只做了一个选择,改变了他的命运。
那个选择,便是选择了正确的阵营,站在了嬴政这边。
当年吕不韦设计想要将嬴政,暗杀在回咸阳的路上,关键时刻,嬴政找到了他,那是他做出的最明智的选择,跟着嬴政,一路护送嬴政,平安到达了咸阳。
也正是因为这次,他成功的,得到了嬴政的信任,也成为了继王翦之后的大将军。
“这么看来,你愿意跟着我了?”
赢长生微微一笑的看向了韩信。
该说不说,蒙恬还是上道,这个时候,能够看清楚局势,将韩信让出。
本来以韩信的性格,只要蒙恬不松口,还是很困难的,也不能强行逼迫韩信,尽管蒙恬说话有些含蓄,但这样也够了。
“愿效犬马之劳。”
韩非下了马,对着赢长生,微微行礼。
到现在,他都有些恍惚,没能缓过神来,最近发生的事情,和他之前的生活,有着天翻地覆的变化。
前不久,他还是村里只能靠别人的接济活命,现在,才过去几天,就从得到大秦大将军蒙恬的招揽,紧接着又受到了大秦长公子的招揽。
也离梦想,越来越近,而现在,是他离梦想,最近的一次。
只是,这一切发生的,都太快了,快到让他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是假。
韩信下意识的掐了掐手,感觉到一阵刺痛,这才露出了笑容。
真的,这是真的,他真的得到了长公子的招揽。
“好,随本公子,出征六国余孽!”
赢长生大手一挥,驱动的战马,缓缓的出了皇宫,来到了街道之上。
后面的蒙恬几人,纷纷驱马跟了上来。
浩浩荡荡的大军,在他们后面,磅礴的气势,以赢长生为中心。
“你们看到了没有,最前面的竟然是个年轻人。”
“蒙恬将军竟然在这个年轻人后面,这个年轻人到底是什么人。”
“好俊朗的男儿,这是哪位将军?”
很快,街边的百姓,看见赢长生后,纷纷露出了惊叹之色。
赢长生的面容,一眼就能够看出,很年轻,特别是对比后面的蒙恬和王翦二人,更能体现出年轻,而且赢长生所在的位置,是在最前面,最引人注目的位置。
“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看见那位身边的佩剑了么,那把剑,名为天问剑,十大名剑之首,陛下曾经的佩剑。”
一位老者摸了摸胡须,给人一种高深的感觉。
“天问剑?我听说过,那是陛下的佩剑。”
“只是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人身上?不应该在陛下手中吗?”
很快,就有人提出了疑问。
关于陛下的话题,所有人都很感兴趣,那可是大秦最有权势的人,谁不想听听关于嬴政的故事。
而且,这关乎的,还有十大名剑之首,天问剑的消息。
“前不久,一个年轻人,回到了咸阳城,回来的第一日,便上了早朝。”
“那是陛下,第一次推延早朝,只为了等待这一个人的到来。”
“早朝,陛下宣布了一件大事,第一次参加早朝的年轻人,便是大秦的长公子。”
老者不慌不忙的缓缓说着,苍老的脸庞上,带着一丝笑容。
“长公子?大秦的长公子,不是扶苏吗?”
“我听说过,大秦的长公子,好像是名为赢长生。”
“对,我也听说过,这个新的长公子一回来,陛下的态度都变了。”
老者周围出现了很多人,一个个议论纷纷着。
大部分的人,都对这则消息,颇为感兴趣。
“错,大错特错!”
“大秦的长公子,从始至终,都不是扶苏,一直以来,都是这位名为赢长生的长公子,十三年前,长公子外出,今日是回来之时。”
“而天问剑,便是陛下,赏赐给长公子的佩剑。”
老者摇了摇头,声音也变得激昂。
“一直在说长公子,长公子和那个人又有什么关系?”
一个壮汉不悦的吐槽着。
“刚刚从我们面前略过的,便是大秦的长公子,此次出征的主将,赢长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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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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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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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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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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