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卖棺材那些年>第六十二章 招魂
  阿坤老婆把碗放在了桌子上,然后递给我那把刀子。

  我抚摸了一下公鸡的脑袋,然后在它的红冠上点了点头:

  “今日借你的血一用,用来驱除邪灵,不会伤你性命,如果你愿意奉献你的血,那么就点点头!”

  我们也不是好杀生之人,而且借用鲜血之事肯定要问过三牲才行,不然太没礼貌,而且强行借来的血也没多大用处。

  点它红冠是跟它交流,三牲最有灵性,能听懂人话,这也是为什么我要这么问的原因了。

  “咕咕!”大公鸡点了点头,看吧,我就说听得懂我们说的话,所以不要以为动物就是没有思想的,我们无情地杀戮它们,它们也许会变成恶灵回来复仇呢!

  我把公鸡放在地上,它没有动,我拿着刀子对它的脖子扎了一下,它只是轻轻动了一下,然后就没动了。

  我把碗放在它的脖子下,鸡血流下来了,流在了碗上,大概盛了五分之一的血后我就按压住它的脖子了。

  然后拿了纱布给它缠上,纱布是在医院的时候就带着的,不然我刚才就让他们就拿了。

  我割开的伤口并不大,这是为了保住它的性命。

  “你真厉害,居然能让大公鸡服服帖帖的!”阿坤很是崇拜地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三牲有灵,用来通天。别以为动物就没有思想了,多和它们交流,你就会发现它们并不比人傻。”

  我拿着碗靠近了昏迷的燕宇,然后拿着刀子在他的拇指处划开了一道口子,我用刀的时候燕宇也是动都不动,倒是他妈吓了一大跳。

  拇指是人用最多的手指,所以阳气最为通畅,血液最为新鲜而具有灵气。这就是为什么只接拇指血而不是其他手指的,

  我拿着碗在燕宇手指下接着他的血,接了五分之一碗的血后我就给他缠上了绷带。

  我食指无名指并拢,然后伸进碗里搅着,现在这里面有两种灵血,混合后有不同凡响的效果。

  一是可以保护这里,虽然保护不了太久,但是也是可以的,二是我还不想说,说出来就没有什么卖点了,让我卖个关子就好了。

  我用两指沾了血,然后在门,窗户,墙上都画了字,这些字扭扭曲曲的,一般人是看不懂我写的是什么,因为这是梵文。

  翻译过来就是——双灵护身,鬼神莫近!

  这些字可以把这里保护起来,相当于门神吧,只要有这些字在,一般的小鬼都会被震慑,那个怪物要是强大一些,但是也许也会被震慑,毕竟它并不知道我还有多少能力。

  最后我把碗放在了公鸡面前,公鸡歪着脑袋不解地看了看我。

  我点了点头,公鸡似乎明白了我的话,然后低头啄了几下里面的血,啄得满嘴是血。

  完事后我把碗放在了燕宇面前,然后帮他张嘴,把血倒进了他的嘴里,帮他喝下血。

  旁边的三人看着有些不忍,但是还是让我做了。

  “鸡血壮阳气,灵血维系魂。公鸡可以带我们找到燕宇的魂魄,他现在没有魂魄,得先找回来才能够救他。”

  燕宇缺了魂魄那是肯定的,但是缺了什么我并不清楚,毕竟我能力有限,所以我需要公鸡帮我。

  公鸡和燕宇都喝了两者混合在一起的灵血,所以两者也是有了联系,公鸡的眼睛同样也是阴阳眼,理论上本来是可以让燕琼代替的,但是我想她不会同意这样做的,毕竟喝血这种事也不是小孩子可以做到的。

  “帮我找回他的魂魄!”我看着公鸡很是严肃地点了点头。

  公鸡也点了点头,然后自己开始走了出去,出去的时候多看了阿坤三人一眼,然后便不再看了。

  我有些纳闷公鸡为什么看他们,毕竟他们并不是燕宇的魂魄,不过看归看,既然它没有停下来,那就是还没找到魂魄。

  “跟我出去!”我看着他们道。

  “那这里呢?不用防备这里吗?那个怪物再次来了怎么办?”燕琼不解地看着我问道。

  这里有这些符文挡着,那怪物只要一来,我就可以感觉到,到时候马上回来就行了。

  “哦!”燕琼点了点头。

  我跟着大公鸡出去了,而他们三个人关上门也跟着走了出来,我们一起跟着大公鸡走着。

  燕宇魂魄丢失,所以我们需要寻找燕宇的魂魄,我现在就是在借用大公鸡寻找魂魄,因为我是看不到残魂的,我只能够看到完整的魂魄。

  而阴阳眼却能够看到残缺的灵魂,这也是我们羡慕的,不过听说残缺的灵魂很恐怖,既然如此那我还是不要看了。

  我们一群人跟着大公鸡走出了门,大公鸡走走停停的,每次停的时候都抬头看着前方,好像在闻着味道一样。

  最后公鸡在一个地方不停地徘徊着。

  这时候我看着身后三人道:“喊燕宇的名字,后面加上魂儿魂儿快回来。”

  这里应该是燕宇魂魄停留的最后地方,他的魂魄应该在附近,但是我看不见,公鸡也没停下来,所以应该是隐藏起来了。

  如果是亲人的呼喊的话燕宇的灵魂应该可以感觉到,我们做的就是招魂,把燕宇的魂魄招回来而已。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叫他们跟着来而不是待在那房间里的原因了。

  “小宇,魂儿魂儿快回来!”

  “小宇,魂儿魂儿快回来!”

  ……

  他们不停地大声呼喊着,我看着周围很是疑惑。

  “这附近怎么了?这么冷清,都没人住吗?”我不解地看着周围道。

  这附近确实都没看到什么人,我来的时候一个人都没见过,这里的人都足不出户还是没人住着吗?

  “不是啊?这里平时都很多人的!”

  “是啊,这里确实有很多人住,虽然宅子老了点,但是我们都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很喜欢这里呢!”

  “以前还有不少人的,但是最近好像没看到人出现!真的是有些怪怪的!”

  他们三个人也不是很清楚,不明白地说着,看起来这里面有蹊跷啊,哪里会有一个街区的人都是这样子宅的呢?应该没有吧?

  “我们去看看!”我抱起了公鸡,然后走向了旁边的一户住宅。

  这个住宅门虚掩着,看到这门我就有不好的预感了,正常人不管在没在门肯定会关上是吧?除非不怕小偷来偷的。

  我轻轻推开了门,然后走了进去,他们三个也跟了进来。

  “好臭!”

  一进入里面我就不由得捂住了口鼻,这里面真的是非常臭,是尸体的腐烂味,这个我还是闻得出来的,臭气熏天啊!

  其他人走了进来也是和我差不多的样子,都受不了这味道,他们赶紧跑了出去而我没有。

  我还是受得了的,不然我怎么能做一个合格的道士呢?

  我走进了大厅,里面有三具尸体,身上都是蛆虫,苍蝇在空中盘旋飞舞,看蛆虫的大小就可以判别得出来死了半个月左右了。

  尸体周围都是黑色颗粒,也就是那怪物的排泄物,这是说明那怪物袭击了这里。

  尸体死了半个月都没人知道,看起来周围的人也不会有好事情了。

  我走了出去,毕竟这些尸体和那些蛆虫真的是让我都快呕吐了,我只是在强忍着而已,而现在事情完了,我就能够出去了。

  “旁边也都是这样的臭味!”

  这时候阿坤三人从旁边的住户中跑了出来,脸色非常不好。

  “那是尸体腐烂的味道,你们在这里住了那么久都没发现旁边的人死了吗?”我好奇地看着他们问道。

  “不知道,那些气味也没飘太远,而且我们都在房子里,小宇生病我们都没怎么出去,一直在担心小宇。”

  “嗯,阿坤你去报警,我们继续在这里招魂!”

  “好!”

  阿坤跑去报警了,而我们继续待在这里,我把公鸡放在了地上,然后让她们继续念叨。

  现在周围的人都死了,也没办法救活了,那个怪物简直天地不容,居然杀了那么多人,真是肆无忌惮!

  看起来我必须得收了那怪物了!不收了那怪物,又不知道会死多少人了。

  “咕咕!”过了一会公鸡叫了两声,然后转身自己开始走了,我示意他们不要大声说话了,然后我们也跟着公鸡走了。

  公鸡自己回到了他们家里,然后进入了房中,我赶紧去打开房门,因为我知道公鸡要进去。

  刚才燕宇的魂魄肯定是回来了,然后跟着公鸡一起走,毕竟公鸡身上有他的血,他会把公鸡当成自己了,毕竟他只有魂魄,而且还是残缺的,所以一般只认识自己的血,这才是招魂的要诀。

  公鸡停在了燕宇面前,我站在燕宇背后,然后两手按在他的太阳穴处。

  “魂归魂,命归命!”

  “咕咕!”公鸡又叫了两声,这是残魂进入燕宇体内了,它才会叫的。

  我来到燕宇面前,撑开他的眼皮看了一下眼睛,这回燕宇的眼睛已经恢复了清明,灵魂回归了。

  “咳咳!”燕宇突然剧烈地咳嗽了两声。

  “他醒了!”我转身看着后面激动道。

  这是我第一次这么成功地救人,所以特别激动,但是我的身后却没有人,这让我挺纳闷的,他们又去哪里了?

  燕宇醒来他们却都走了这是什么意思?

  “他们都是鬼!我的父母还有姐姐跟早就死了,不过不是死在那个怪物手中!”燕宇突然抬头看着我道。

  “啊?”

  我瞬间惊呆了,不是惊讶于这小鬼八岁居然会说这么多话,而是在于他居然说他们都是鬼。

  怪不得之前阿坤碰我手冰冷无比,而且大公鸡会如此温顺,是因为这里有鬼,而且还是三只鬼啊!

  “有阴阳眼的是我,而不是我姐姐,他们一直都在我身边,一直都在保护我,不然我的魂魄早就被怪物勾走。”

  “嗯!”我点了点头,果然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只有亲情才会如此无私地奉献。

  连死后都愿意保护他,看起来我又一次出洋相了,我居然又错了,我还以为他们是人呢!唉,还是学艺不精了点,真是有些丢人了。

  “那你知道怪物的样子吗?”既然燕宇有阴阳眼,肯定是可以看到怪物,并且才会被怪物吓掉了魂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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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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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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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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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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