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通明。
范蠡在晚间时,与成玄英两人赶回了谌王府。
今日的晚宴,才是谌王府真正意义上的大团圆。
李安之举起酒盏,看着周边人的脸庞,脸上流露出一丝笑意道:“算下来,我回长安也有些时日了。”
“但是自我回到长安后,咱谌王府的人却一直都没真正的团聚过。”
“今日也算是第一次团聚,我先干为敬。”
说罢,李安之便扬起头,将酒盏中的酒水一饮而尽。
众人也是纷纷端起酒。
妮妮捧着肥宅快乐水,也有样学样地咕嘟咕嘟地喝光,然后打了个饱嗝。
看着眼前其乐融融的景象,李安之倒有种微醺的感觉。
酒不醉人,气氛醉人。
推杯换盏,谈天说地。
在深夜时分,这团圆宴才算结束。
李夏瑶早早地就睡了,苏小扇也因着忙碌了一天,有些困意,伴着李夏瑶在自己的厢房里睡了。
深夜里,李安之看着仍旧兴高采烈的妮妮,手掌突然触碰到了纸张,心思微动。
他抬起手,缓缓招了招手道:“妮妮,大哥哥问你些事情。”
妮妮不明所以,但还是乖乖地来到李安之近前,坐下。
李安之摸出纸张,缓缓摊开,看着纸张上的诗句,轻声念道。
“秋风吹雨过重阳,衰草寒云满路霜。”
“异客又惊新岁换,朱弦无语觉心伤。”
念过后,李安之面色柔和,询问道:“妮妮,这是你写的诗吗?”
妮妮小脸泛红,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道:“妮妮没有大哥哥的诗好。”
李安之却是摇了摇头道:“这首诗,妮妮写的很好。”
“但是大哥哥有一点不太懂,就是妮妮你这么会写出这首诗的呢?”
这首诗里满是游子思念家乡的情绪,根本就不是妮妮这个年龄该写出来的诗。
妮妮解释道:“就是在前些日子,妮妮看到窗外的树叶都落了下来,就感觉很荒凉。”
“所以就写出了这首诗。”
“其实也不是妮妮自己写出来的啦,是妮妮看了好多好多的诗句,模仿这些诗写出来的。”
听闻此言,李安之这才大概有些懂了。
妮妮才不过六岁,过了年也就七岁而已。
一个六七岁的稚童,能有什么千丝万缕的忧愁。
更何况是这种背井离乡的愁苦,大抵是模仿其他诗句而写的。
“大哥哥,妮妮不该写这种诗句吗?”妮妮似乎是看出李安之的心思,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小心翼翼地扯了扯李安之的衣摆,询问道。
李安之猛地回过神来,连忙摇头道:“不是,大哥哥不是这个意思,妮妮这首诗写得很好。”
“大哥哥明日就叫人装裱起来,挂在书房里。”
听到李安之的话,妮妮也是笑眯起大眼睛,就好像月牙般,灵韵都满溢了出来。
李安之伸出手摸了摸妮妮的小脑袋,深深吐了口气道:“妮妮,大哥哥听说,你经常秉烛夜读到深夜,这事是真的吗?”
妮妮用力点了点头道:“嗯!大哥哥让妮妮去书院读书,妮妮绝对不能给大哥哥丢人。”
“妮妮要在考试里,当第一名!”
此言一出,端是叫李安之愣住了。
他创办白露书院的初衷,并非是为了让学生之间争谁是第一。
而是为了叫他们读书识字,能够有自己的思想。
但现在的妮妮,显然是陷入了一种死读书的状态。
这一点,从这首诗上便能看出来。
李安之笑了笑,而后将纸张收起来,轻声道:“妮妮,你觉得大哥哥为什么要送你去书院读书呢?”
妮妮晃荡着小脑袋,说道:“是因为大哥哥希望妮妮成为大姐姐那样有才华的人!”
李安之轻笑着摇了摇头道:“不全是的,当然大哥哥也是希望妮妮能有文化的。”
妮妮搞不懂了,她满眼疑惑道:“那到底是什么呢?妮妮不懂。”
李安之深呼吸了口气,他看着妮妮眼睛下面已经隐约有了黑眼圈的预兆,柔声问道:“妮妮,你晚上读书的时候,会犯困吗?”
“还是真的就一读起来,就忘了睡觉呢?”
妮妮嘟起小嘴,想了又想,小小的眉毛蹙在一起。
便在这时,房瑶漪也款款走进屋里,看着凝眉苦思的小丫头,也是没有出声,悄悄来到一旁坐下。
“嗯!妮妮有时候会觉得很困很困,但是妮妮就告诉自己不能睡,妮妮要刻苦学习!”妮妮终于想出答案,笑眯眯地晃着脑袋说道。
倒不是真的热爱读书,而是为了读书而读书。
李安之将视线落在房瑶漪的身上,轻笑着问道:“夫人,你之前读书的时候,又是如何呢?”
房瑶漪看着李安之的视线,眸中闪过一丝了然,缓缓走到妮妮的身边,摩挲着妮妮的脑袋说道:“我读书时,都是读到困了便去休息,将读到何处记下来,待到醒来后再继续去看。”
“妮妮,你读书用功的确是件好事,但若是硬扛着疲倦去读书的话,便不是一件好事了。”
妮妮眨了眨眼,有些迷茫,问道:“妮妮不懂。”
“为什么刻苦读书不是好事呢?”
“妮妮之前就在书上看到过卧薪尝胆,闻鸡起舞的故事。”
李安之闻言哑然失笑,他说道:“卧薪尝胆,闻鸡起舞的确是宣扬刻苦学习的故事,但是妮妮,你现在才六岁。”
“我送你去书院读书,其实是想让妮妮你多跟同龄的孩童玩耍,而不是整日埋首在圣贤书里。”
“什么年龄该做什么年龄的事。”
“大哥哥问你,你在书院这么久了,有交到朋友吗?”
妮妮嘟着小嘴,脸上流露出一丝不开心的神色,摇了摇小脑袋道:“没有……”
李安之深呼吸了口气,道:“妮妮,你这么刻苦学习,大哥哥很开心。”
说着,李安之用手轻轻抚摸着妮妮的脑袋,语重心长道:“但是如果这份开心成了妮妮的负担的话,大哥哥宁愿不要这份开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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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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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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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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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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