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房玄龄惊呆了。
这是《秦王破阵乐》,乃唐初的军歌。
当时还是秦王的李世民打败刘武周,军士们以旧曲填新词,赞颂庆功。
这首歌对李世民来说,意义颇重,他登基后不久,便命魏征等人增改歌词。
而如今,唱起这首歌的人,却是当今陛下。
他一边奋力擂鼓,一边在唱着战歌。
这歌声算不上悦耳,甚至还有些不在调上。
陛下却在一遍又一遍地竭力唱着,他嘶哑着喉咙,全无圣上之威严。
很快,又有一道歌声应和着响起。
这是一位女子的声音,是长孙皇后。
长孙皇后挥舞着旗帜,遥遥望着冲锋陷阵的银色甲胄,满脸泪水。
君亦如此,兵又何惧?
城墙上,渐渐有歌声四起,在夜空中响彻云霄。
铁鹰卫的冲击将盾阵生生冲散,李安之攥紧缰绳,催动座下战马,自这道缺口冲了出去。
与此同时,剩下的铁鹰卫纷纷跟上,为李安之清扫一旁围杀上来的叛军。
周边的叛军手中长枪密密麻麻,如同天罗地网一般,朝着李安之刺去。
饶是铁鹰卫这种精锐中的精锐,也难以招架如此密集的攻击。
但他们无惧无畏,以自己的身躯,为李安之挡住了攻击。
距离在一点点的拉近。
二百米。
铁鹰卫只剩下二十五骑。
一百五十米。
铁鹰卫剩下二十三骑。
一百米。
铁鹰卫剩下二十骑。
五十米。
十八骑。
十米。
就在近前了!
十五骑。
铁鹰卫阵亡半数!
李安之攥紧手中方天画戟,眼中满是愤恨,他将方天画戟举起,心中大吼了起来。
“我已经···”
“怒不可遏了!”
“侯君集,纳命来!”
侯君集提起长枪,面色有片刻的慌张,随即恢复如常。
他不觉得李安之这一路砍杀下来,还能剩有多少力气,所以面对着不要命一样的攻击,侯君集将所有力气灌注在长枪中,朝着李安之砸去。
“嗡~”
兵刃交戈的声响极为刺耳。
一刹那,有火花迸发出来,在黑夜中极为显眼。
毫无疑问,侯君集挡住了这一击。
诚然,方天画戟是一把好兵器,吕布也是自古以来罕见的猛将。
但,终究是经历过那么久的厮杀。
李安之早已不是全盛时期,而侯君集则是一直蓄势待发。
即便如此,侯君集亦是感觉到突然袭来的磅礴大力,虎口被猛地一震,整条手臂都有些发麻。
侯君集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但脸上却不露分毫。
他抬眼看着满脸悲愤的李安之,冷笑道:“谌王爷,若是你全盛时,我挡不下你这一击。”
“但很可惜,你现在没有多少力气了。”
“所以,你输了。”
侯君集微微一笑,而后手臂骤然发力,长枪推开方天画戟。
李安之因着突如其来的反击,身子微微向后仰去。
攥着缰绳的左手一时间竟松开了。
侯君集伺机而动,握着长枪的手臂微微向后蓄力,瞄准李安之后仰的身子。
“噗~”
利刃刺穿肉体的声音是沉闷的。
侯君集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李安之。
而一旁的叛军亦是目瞪口呆。
只见到在李安之与侯君集的中间,有一枝长枪。
长枪的尾端是李安之的左手,而枪尖却从侯君集的胸口穿过。
李安之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咧嘴笑道:“侯君集,只可惜你还是对我了解的不够。”
“毕竟,你从未跟我交过手啊。”
刺穿侯君集胸口的枪,是李安之的龙胆亮银枪。
在李安之身躯后仰的千钧一发之际,被他从系统商城取了出来。
没办法,谁让这个系统给武器的时候,总是喜欢从袖口滑落出来。
侯君集张了张口,惨叫一声,跌落下马,彻底没了气息。
他甚至临死都没想明白,这枝长枪究竟是从哪里出来的,为何会突然出现在李安之的手中。
在看到自家将领被击杀之后,叛军开始乱了。
再加上此时唐军的冲杀,更是叫他们阵脚大乱,士气被挫败了许多。
这一下,竟开始节节败退。
而此时,伫立在城门上的众人,在看到李安之被推得身子后仰时,皆是心中一紧。
然而下一秒,局势瞬间逆转。
以他们的视角来看,只见到一杆长枪突然自后方而来,出现在李安之的手中。
顺势被刺了出去。
——
——
唐军势如破竹,喊杀声震天响,朝着叛军冲杀而去。
而城中的玄武军,本就是李世民最为精锐的部队,此刻亦是杀红了眼。
以区区千余人的数量,竟将三千叛军打得节节败退。
一时间,叛军的颓势明显,最终只能退守。
“该死!”
李元昌在帐中听闻侯君集被李安之袭杀之后,气的怒火中烧。
三千军队,竟被李安之率领的两千骑拖延了这么久,而且还被那三十骑冲杀进来,袭杀了己方的将军!
这是何等的耻辱!
李元昌红着眼睛,大喝道:“所有兵士听令,不要管城门处的玄武军,他们是大唐的精锐。”
“我要你们围攻后方的援军,以数量优势彻底碾压。”
“还有那个李安之,凡砍下李安之头颅者,我便封他为大将军。”
“砍下银色甲胄的兵士,一律赏黄金千两,封地百亩!”
底下将领听闻此言,皆是神情一震,纷纷带领手下兵士冲向李安之的援军。
此时的李安之历经这么久的征战,力气早就有些见底了。
而身上虽无大伤,小伤却是不少。
而他所率领的铁鹰卫更惨,不少人身上的甲胄都被划烂,露出怖人的伤口。
有些伤很深,露出了森森白骨。
血流不止。
李元昌的意图很明显,他趁着李安之的病,要了李安之的命。
以兵力的优势,彻底击垮李安之。
李安之以方天画戟抵地,喘着粗气,手臂在微微颤抖,这是即将力竭的预兆。
他抬眼望去,只见到前方密密麻麻,宛若鬣狗般贪婪的叛军,正包围过来。
——
差不多了,不太会写,马上结束这些战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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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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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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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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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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