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摊牌了,我只想混吃等死>第23章 完犊子,名声坏了
  宫殿内文武百官并未将方商的话放在心上。

  正如裴寂所说,千古绝句那是何等分量的诗?

  古往今来,但凡能称得上千古绝句的,大多出自早已成名的文学大家。

  无不是历经风霜,阅遍人生。

  一个小小的若水诗会,还算不上长安最负盛名的诗会,能出千古绝句?

  说出去也不怕人笑掉大牙。

  想来也是这小官为博陛下目光谎称罢了,不过他确实成功了。

  最起码陛下有兴趣了。

  方小商并未将纸卷交给宦官,缓缓展开,捧在手中。

  照着上面的诗句饱含情绪地诵读起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上半句尚未念完,在座众人齐齐失声。

  仅仅只是上半阙,这首长短句的大家风范便显露出来。

  李世民脸上笑意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脸凝重。

  方小商本就是读书人,饱读诗书,如今按照韵律认真诵读。

  声腔阴阳顿挫,虽没有苏小扇唱腔那种空灵,却是慷慨激昂,带来另一种意境。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一首长短句诵完,方小商认真行礼,随后将纸卷交于宦官手中,立于一旁不再言语。

  李世民缓缓点着头,伸手接过纸张,又仔细看了一遍,满心震撼。

  不仅李世民如此,下方的杜如晦亦然,细细回味着这首长短句的内容,只能在心中暗暗自愧不如。

  也是在如此的气氛中,侯君集一脸不屑道:“这什么破诗,一点都不工整,哪里比得上我家女儿的诗?”

  毕竟只是一介武官,对于诗词文学什么的,他可以说是一窍不通。

  此诗长短不一,这的那的,哪有我女儿写的好?

  此言一出,顿时惹得数道寒芒投来,都是文官的目光。

  就连长孙皇后都不禁蹙眉,这侯君集可真是武夫一个,狗屁不通。

  杜如晦更是被这话气的涨红了脸,忍不住口吐芬芳,“侯大人,此诗若是破诗,贵千金所作的诗怕是连烂诗都算不上!”

  虽然心中极其愤怒,但他还是没有揭穿侯羽兰买诗一事。

  若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揭穿此事,那就是跟潞国公撕破脸皮,此事恐怕难以善了。

  侯君集眼睛一瞪,不满道:“杜大人,你这话说的可就不讲道理了。”

  杜如晦丝毫不让,身子微微绷直,刚要开口,便被李世民摆摆手打断。

  李世民之前已被告知是何人所作的此诗,但为给谌儿扬名,只好佯装不知问道:“方小商,此诗是何人所作?师从于谁?”

  方小商微怔,略作思索开口道:“启禀陛下,臣先前忘了询问姓名,只知道是那位公子是渡酒肆的掌柜,姓李,其他的便一概不知了。”

  渡酒肆,姓李?

  卧槽!

  房玄龄一口酒差点没喷出来,那不就是小李公子吗?

  这首千古绝句居然是那家伙做出来的。

  自己当时居然还傻乎乎的指点别人?还说什么人穷志短。

  现在回想起来,房玄龄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不是滋味。

  不过转念一想,那日小李公子却是认真请教的样子,没有半点不耐。

  这样想来,房玄龄不由得对小李公子多了几分好感,若是皇后娘娘赐婚之人真是小李公子,那自家女儿可真是攀了高枝。

  长孙皇后秀手突然攥紧衣袍,若非及时耐下心,差点便喊出声来。

  难怪二郎如此高兴,说给自己一个天大的惊喜,原来这千古绝句是谌儿所作。

  我家谌儿竟有如此才华,长孙皇后眸子轻颤,却有些伤心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长孙皇后轻声呢喃,心中忧伤更甚。

  谌儿才十六岁,这两句诗却道尽人间沧桑悲欢。

  究竟经历了多少磨难艰辛。

  听到渡酒肆之后,杜如晦悄悄吞了口唾沫,这小李公子端是神人啊,先有逆天谋略,再有满腹才华。

  何其了得。

  李世民心中高兴极了,脸上却稍作掩饰,望向裴寂笑道:“裴相以为此诗如何?”

  裴寂此时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恨不得把头埋到桌子底下。

  此时被李世民点名道心,更是暗暗叫苦不迭,干嘛呢,干嘛呢,非要把老子拉出来鞭尸是吧?

  但也不好说什么,勉强挤出一丝笑,“此诗确实是首佳作。”

  我承认了好吧,你可别揪着我不放了。

  李世民却丝毫没有放过他的意思,接着问道:“那裴相以为,可算得上千古绝句?”

  啥玩意啊,你这是杀人诛心。

  裴寂人都麻了,干笑奉承道:“当得上,当得上。”

  眼看着李世民又要发问,裴寂慌忙说道:“陛下,方才侯将军称此诗不如自家女儿,想来心中一定有自己的见解。”

  侯君集瞪大眼睛,裴寂个老奸巨猾的,这就把锅甩给自己了?

  他虽不懂诗词,但眼看着陛下对此诗心仪至极,岂能不明白此诗绝妙的道理?

  赶忙行礼道:“臣一介莽夫,实在是不懂得诗词之妙。”

  “但刚才心中稍作回味,却突然惊觉此诗只有一个字足以形容。”

  李世民好笑,挑了挑眉,“什么字?”

  侯君集伸出大拇指,故意拖长声音:“妙啊~”

  “······”

  好家伙,见风使舵有一手。

  见到此状,李世民也懒得再调侃二人,当即吩咐亲信太监将此诗裱起来,挂在书房。

  另一边。

  李安之和房瑶漪三人出了云中画舫,便唤来一艘航船,准备回去。

  航船上,房瑶漪略带歉意,“给公子添麻烦了。”

  李安之倒是无所谓,反正那些人穷酸的装逼范儿,他也看不下去。

  摆摆手:“不用客气,多帮我渡酒肆宣传宣传就行。”

  房瑶漪哑然失笑,这公子还真是掉钱眼里了,“公子那诗写的是极好,今夜过去,难道还愁销路不成?”

  李安之苦着脸,叹道:“但愿吧。”

  这下子得罪这么多读书人,自己不被骂死就已是万幸。

  苏小扇噘着嘴,她不知道什么诗好不好,只是觉得这曲子是真好听,以后还得缠着公子多学几首。

  片刻无言,李安之突然想到自己手头有钱了,是时候把自家铺子扩大下规模了,再招几个帮手。

  卧槽?混吃等死的日子这就快来了?

  李安之骤然眼前一亮,对房瑶漪问道:“说起来,我还真有一事相求。”

  房瑶漪点点头,“公子但说无妨。”

  李安之说道:“我想租一家铺子,只是我对这长安并不熟悉。”

  “不知房小姐可有靠谱的牙行推荐?”

  如今李安之手握近二百两银子,有钱了!

  房瑶漪略作思索,轻笑道:“租房一事倒是简单,公子预算几何?”

  李安之想了想道:“五十两。”

  房瑶漪缓缓点头,五十两算不得多,应该够一栋三层酒楼一年的租金,实在不够,自己倒不是不能添上一些。

  “那就交给我来操办吧,算是今日的答谢。”

  李安之行礼,“那就有劳小姐了。”

  上了岸,李安之先行告辞,苏小扇咋咋呼呼地挥挥手,“公子,改日我去找你哩。”

  房瑶漪望着李安之消失的背影,陷入沉思。

  说实话,今夜的若水诗会,带给她的震撼不小。

  见过李安之的诗句之后,她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

  试问这天底下,又有谁能斗酒诗百篇,而且全都是足以流芳百世的诗句。

  难怪爹爹那日劝告自己,要与李安之打好关系。

  姜还是老的辣啊。

  可她不曾想到的是,老姜房玄龄也着实被那诗惊艳到了。

  这一夜,李安之怀抱着满当当的银子睡的那叫一个香。

  可长安城却并不平静,一夜之间,这首《明月几时有》便传遍整个长安。

  当李安之醒来的时候,整个人愣住了。

  卧槽?

  完犊子,名声要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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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数据一直在掉,这谁顶得住啊T_T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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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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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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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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