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有人起哄道:“房小姐才学冠绝长安,也来一首与侯小姐的诗比较一下。”
“房大才女肯定备有好诗,快念出来让我们大家开开眼界啊。”
侯羽兰也不是吃素的,察言观色,自然看出房瑶漪心中没底,装作诧异道:“房大才女不会没有准备吧。”
随即假意笑道:“没有准备不打紧,不如现场作首诗如何?”
“大家也不要催了,就算是房大才女,也不可能出口成诗。”
“我们安静等待片刻如何?”
这一番话,说的是真得好听。
但话里话外,却把房瑶漪逼到无路可走。
“那倒也是。”有人跟着附和,“那我们就安静等待房小姐的新作。”
房瑶漪脸色渐变,坐在桌边,却迟迟没有下笔。
这档子时间,有人小声议论,大抵是些最多持平,绝无超越可能的话语。
事实上,就连由官府派来专门负责抄录的人员也并不看好房瑶漪。
如今唐朝科举制还未完善,多以察举制为主。
李世民为从寒门中选拔人才,从而在朝堂与七宗五姓势力平衡,特吩咐凡是小有名气的诗会,皆要向官府报备。
并由官府派遣抄录,以此来挑选那些才学不错的才子。
所以,侯羽兰这首诗刚念完,负责抄录的官吏便将诗句写好,待墨干,交于另外一人火速送往宫中。
李安之打了个哈欠,悄悄起身来到厅外,他对于斗诗没什么兴趣,反正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至于房瑶漪那边···
苏小扇从头到尾都在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自己,俨然一副你帮帮小姐的样子。
李安之无奈道:“我真不会作诗。”
苏小扇摇摇脑袋,“公子你肯定会的,你不是还给千金醉写了句诗吗?”
在这小丫头心目中,公子酿的酒好喝,诗做得好,灯谜也那么厉害,早就成了她心中的神人了。
有什么难题,找公子就对了。
“公子···”
“公子···”
李安之叹了口气,伸出手摸了摸小脑袋,突然想起在某本小说里看到的情节,轻轻笑道:“你不是想帮你家小姐吗?”
“那我教你一首曲儿,你就说是之前小姐教你唱的,怎么样?”
“一定比那什么侯小姐的诗好百倍。”
苏小扇眼睛发亮,欣喜道:“公子快教扇儿。”
公子说好,那一定是好的,公子是不会骗人哩。
李安之点点头,“你去拿笔纸来,我把这曲子写下来。”
苏小扇很快就拿了笔墨过来,李安之捏着毛笔,想了想突然问道:“咳咳,扇儿,你会写字吗?”
苏小扇不明所以,但还是点点头,“扇儿虽没读过书,但小姐平时常常教我写字。”
“公子为何这样问啊?”
李安之一本正经道:“这样,我来唱,你来写,你可以先熟悉下旋律。”
苏小扇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公子果然细心。
李安之实在没脸面对一脸崇拜的小丫头,只是暗暗下定决心,回去之后一定要把字练好。
李安之想了想前世王菲唱的那首《明月几时有》的曲调,所幸前世唱歌还可以,唱出口倒也听得过去。
“公子这是哪儿的曲调,怎的这么好听。”苏小扇听得两眼亮晶晶的,纸上却干干净净。
随着这些时日的接触,苏小扇渐渐发现公子身上常常会有些神秘有趣的地方。
李安之无奈地看了眼苏小扇,气笑道:“还不记词,你家小姐在里面怕是都快愁死了。”
苏小扇如梦初醒,呀的惊呼一声,慌忙道:“公子再唱一遍,扇儿这次绝不会忘记了。”
随着李安之轻轻的唱,工整好看的字也随着毛笔跃然纸上。
工整好看,虽然跟大家笔法有着云泥之别,但这句话换作李安之和苏小扇的字,同样适用。
李安之不禁有些汗颜,更加坚定了好好练字的决心,最起码要比这小丫头强,不能破坏自己在小丫头心中的形象!
李安之轻笑看着苏小扇说道:“我唱一句,你学一句可好?”
苏小扇用力点点头,捧着纸张认真看着。
公子唱的这番好听,自然是要学的。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不得不说,苏小扇这丫头在唱歌上的确很有天赋,那歌声在李安之耳际摇摇荡荡,声腔轻灵婉转,好似山涧中的潺潺流水般浅吟低唱。
李安之一时竟失了神,视线放在远处圆月。
不知道现在的华夏是否也是圆月时,爹娘此时又是否愁白了头,小弟是否又会吵着寻哥哥。
说好要送他的高达,此时应该已经拿到了吧。
李安之不知道别的穿越者在这种时候会想什么,可现在他却只有一个念头,那便是想家了。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不知觉间,竟有一两滴清泪模糊视线。
“公子,公子···”
李安之猛地回过神来,巧妙地将情绪遮掩起来,轻笑道:“唱的很好听,快进去帮你家小姐吧。”
苏小扇诧异的看着李安之,公子的眼圈似乎是红了,记得小姐之前说过公子好像无亲无故,应是想家了吧。
苏小扇没有说破,这是羞人的事,认真行礼道谢。
只能暗暗记在心里,以后要多陪陪公子才行哩。
最起码不让公子那么孤独。
__
“房瑶漪,这过去这么久了,为何迟迟不动笔?”
“难道是写不出来诗句了?”
话音落地,不止房瑶漪脸色难看了些,就连与房瑶漪交好的人也都黑了脸。
这侯羽兰是想直接叫房瑶漪名声扫地。
负责抄录的官员微微皱眉,今日房瑶漪若是作不出比侯羽兰更好的诗,那对于她的才情名声,将有巨大的影响。
哪怕是相当都不可,因为你是长安第一才女。
房瑶漪退无可退,开始着手研墨。
便在这时,苏小扇突然喜滋滋地拿着张纸卷跑了过来。
“谁说我家小姐写不出诗句?”
“我家小姐写的诗,不光比你的好,还能唱出来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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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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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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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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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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