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透过雨幕,能看到沈卫湿淋淋的脸庞上,那坚毅的目光,火光和雨水交织映衬在他的身上,他站在那里,就像一位孤独的神。
大家都以为自己听错了。
当沈卫话音落下后,人们片刻的恍惚,有些呆愣。
他在说什么?
向四大武馆宣战?
林剑温、孙志川、柳南、柳北?
在洛城,有多少年不曾有人向武馆的老板宣战了,而这次,一次宣战四位!
他沈卫,一人向四位洛城武道泰斗宣战!
他简直丧心病狂,简直可笑极了,简直……想死!!
过了许久。
人们从他的话语中反应过来,都不由的笑了起来,或是轻屑,或是觉得搞笑……总之,没人用严肃的目光去对待他。
觉得他在开玩笑,亦或是在找死。
他谁啊?
新晋华夏战门的大弟子而已。
他是以为洛山之战,他就无敌了吗?
可笑无知,像个小丑。
沈卫缓步从舞台走下来,他忽视了所有人的目光,他也从来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
他向来我行我素!
就是这样一个我行我素的家伙,他走到郑南道面前,恭敬的将他搀扶起来,在大雨下,为他撑伞,搀扶着他,一步步走出陵园。
人们缓缓转过身,目送着两道身影离去。
一把黑伞下,一位老者,一位年轻人,离开了陵园,烟雨朦胧了两人的身影……
林剑温几人渐渐握紧拳头。
宣战吗?
他们等的就是现在!
从沈卫踏入洛城的那刻开始,他们就判了他的死刑,沈卫一日不除,洛城武道一日不得安宁。
赵国昌走到林剑温身旁。
他拍了拍他肩膀,又看了眼几位武馆老板,阴沉着说,“为洛城除害,到时,我会亲自来观战的。”
几人急忙受宠若惊的点点头。
赵国昌顶着大雨,坐上了那辆黑色轿车离开了,脸上的神情极其不好。
沈卫他得罪了洛城的上流社会。
洛城,已容不下他了。
社会是从来不存在规则的,但规则总是慢慢演变诞生而来。
诸如,不能和上位者叫板,不能说些不合时宜的话,不能做不合时宜的事,只有遵循种种,在这个世界生活,才会被认为是个正常人。
就如名流就该喝昂贵的葡萄酒。
穷人就该生活在煤渣与金属的天空下。
这世上,本无规则,但处处都是规则。
沈卫他打破了一切规则,揭开了上流的虚伪,权贵的丑恶,破坏了体面,毁了优雅和高贵,他不是正常人,他是个疯子。
而疯子……
就该被这世界除名。
沈卫和郑南道站在暴雨下。
洛城的这场雨,越下越大,将马路冲刷成了崭新,树木仿佛新生。
郑南道沉默无语。
他担心沈卫,同样也担心矿工们的生活,他感觉自己惹了麻烦,不仅没解决矿工,还给沈卫添了些祸端。
四大武馆的老板啊!
想想,他就内心自责,这是场毫无胜算的战斗。
“师父,您别担心。”沈卫缓缓道,“我可以解决矿工的问题。”
郑南道迷茫的抬起头来。
远处的暴雨下,刺眼的远光灯,刺破了重重雨幕,一辆加长高贵轿车,停在了道路旁。
从车上下来两位黑衣人,打开了车门。
“沈先生。”两人鞠躬问好。
郑南道茫然不知所措。
沈卫轻轻推了他一把,淡笑道,“郑老,请上车。”
干净的车内,没有一丝灰尘。
昂贵的真皮沙发,散发着清香,一张固定茶几上,摆放着热热的茶水,空凋的暖风吹进来,瞬间吹散了暴雨带来的寒冷。
吕超和白戈站起来。
“郑老。”
漂亮的女服务员,为郑南道倒了一杯茶,又默默退下。
郑南道穷了一辈子。
他挣的所有钱,都资助了穷人,他这辈子还没坐过这么豪华的车,像移动的别墅,精致而又无可挑剔。
沈卫坐在了他对面。
捧着茶,慢条斯理的喝着。
郑南道迷茫的眼神盯着他。
沈卫放下茶杯,从茶几底下拿出了一个银白色的箱子,打开,摆在他面前。
一叠叠鲜红的钞票。
郑南道顿时露出一丝苦笑,“几个月前,我还以为你是个穷孩子,为此,特意给你申请助学金这些。”
沈卫点头,“那时我确实穷。”
“可是你接济他们,能长久吗?”郑南道摇摇头,“近万名工人,多发一千块,也不是小数目。”
沈卫摇头,“我不是接济。”
郑南道微微一愣。
“每个人都在这个世界上有存在的价值。”沈卫平淡说,“只要他们是人。”
这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郑南道看不懂自己的徒弟。
他还记得,当初他和他说过,“文学只是我的兴趣。”
这话,原来是真的。
“我想征求您的同意。”
“什么?”
“用我的方式,来维护正义。”
就在郑南道呆愣间,车门打开了。
两位戴着头套的人,惊恐的被推上车,被几个黑衣人死死摁在沙发上,二人发出杀猪般的嚎叫,拼命的求饶。
当李域和王凯重见光明时,他们第一眼就看到沈卫的笑脸。
两人恐惧的想要呼救,但张了张嘴,还是没发话。
他们知道,沈卫有能力把他们带过来,也有能力杀了他们。
“给你们个机会。”
沈卫将一箱子钱,反转过来,对准了他们。
两人颤抖的咽了咽口水,下意识擦了擦额头的冷汗。
“什……什么机会?”
“成为金铭矿业老总的机会。”
沈卫扬起一丝邪笑。
这一刻,郑南道盯着徒弟的侧颜,那邪笑,令他想到一个词,枭雄。
如果想屠龙。
最好的方式,就是先成为龙,郑南道心想。
夜幕降临。
煤渣与金属的气味,充斥在金铭村里。
这里的气味,哪怕过去数百年,恐怕也不会散去,就如明州的辐射,永远悬挂在人们当空。
平日,到了这个时间点。
这里会陷入一片死寂和压抑中。
人们下矿工作了一天,疲惫和饥饿充斥在他们身上,睡觉是消除两者的最好方式。
只是今晚。
这里格外的热闹。
人们举着火把,聚集在金铭村的空地上,几千人占据了这里,就像几千个深夜下的猴子。
火把要比灯便宜的多。
这里不缺火,但开灯实在昂贵。
就在这幽暗的气氛下,矿工们的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他们排成长龙,领着一叠叠钞票,一人2500元,这当然不是一笔丰厚的薪水,但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一笔巨款,捧在手里激动的小心翼翼。
噪杂喜悦的交谈声,在这里绽开,像是一场小型的活动晚会。
所有的矿工,都领到了这个月的薪水。
轿车旁站着的两位经理,是他们的顶头上司,两人拍拍手,所有开心的目光,都看向了他们。
“这不是金铭矿业给你们发的。”
“这个月,你们的薪水依旧只有500。”
“是沈先生给你们添了两千元。”
人们喜悦的神情,渐渐凝固了,不知所措。
李域的目光,扫视过众人,他缓缓举起手臂。
“追随沈先生!”
他独自振臂高呼,一遍又一遍,在拥挤的人群中,显得颇为滑稽。
人们需要一个救世主。
在这个世界,谁给钱谁就是救世主。
沈先生是谁?
不重要。
但人们知道他是救世主,他们逃离地狱生活的信仰。
闻到了钞票的香气,浓郁而又芳香,人们只想过上正常的生活,沈先生能给他们,这就是信仰!
一个又一个矿工,挥动起了枯瘦如柴的手臂。
“追随沈先生!”
“追随沈先生!!”
声音就像调音器般,从最初的弱小,一点点被放大,直至响彻煤炭与金属混杂的漆黑夜空。
垃圾场上捕食的乌鸦被吓走了。
逃离了这里的喧嚣。
……
如果重新定义送行饭的话。
沈卫吃许姨的送行饭,已吃了很多次了。
但很幸运,还活着,暂时没被送走。
许姨抽泣的眼泪,令饭桌的气氛有些压抑。
杨建中一杯杯喝着酒,脑海里还回荡着白天沈卫霸气的身影。
他拍了拍沈卫,粗狂而又哽咽,“不管怎样,你永远都是我女婿。”
他打心眼里,认可了这孩子。
杨小果无奈的看了眼父母,沉默着没说话。
她见识过沈卫的出手,也见识过仙道所爆发的底蕴,她虽然也替沈卫担忧,但也很清楚,沈卫身为仙道,多少还是有些把握的。
最起码,五五开。
不至于像父母这般,整出必死无疑的氛围来。
“吃完饭,给狐仙上柱香吧!”许姨叹了口气。
沈卫默默的点了点头。
晚饭后,沈卫去了另一幢别墅,这幢只供奉狐仙的别墅,一进来,总有一种灵堂的感觉。
给自己上了香,沈卫出来,杨小果倚在门口。
“诗不错。”
“啊!”
沈卫呆呆的看着她,月光洒在她身上,照耀在她洁白无瑕的脸上,那双美腿互相交错着,泛着微月的白光。
以前,她喜欢穿工装裤。
现在,她总爱穿短裙。
“《有的人》啊!”
“杨叔告诉你的?”沈卫苦笑。
杨小果晃了晃手机,“不,你火了。”
视频上,他站在陵园的舞台上,在暴雨下咆哮,雨水洗刷在他身上,暴雨也掩盖不了他嘹亮的怒吼。
沈卫头一次感觉。
自己无比中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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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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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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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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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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