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亲眼所见,谁敢相信?
两位九州八大家,为了争抢沈卫,竟然给他下跪!
这尼玛……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郑南道和元思哲,想拜入沈卫门下呢!
师父与徒弟,这是反了吧??
许家众人瞪大双眼,惊愣的半张着嘴。
直到现在,他们方才意识到,这两位八大家有多么想收沈卫为徒!
唐芸、许洪等人,颤抖的找了个座位急忙坐下,他们突然觉得血压有点儿高,站都站不稳了!
杨家三人也是惊愣在一旁。
杨建中刚才还觉得沈卫脑残,元思哲收他为徒,他竟不愿意,还想敲打这小子,让这小子赶紧拜师。
结果。
现在!
他算是看明白了!
人家根本不是脑残,这叫有资本啊!有恃无恐啊!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爱的永远有恃无恐,这句话放在这儿,实在太合适不过了!
宋时文的脸色,如打霜了的茄子,面如死灰。
他也终于明白,爷爷为何刚才和他说,不要自取其辱,面对此等场景,八大家下跪收徒,他可不是自取其辱吗?
大厅安静的可怕。
人们完全被这场面震惊了,但内心,其实很是不解。
文人风骨啊!
为何要下跪收徒?
不过,之所以不理解,也是因在场之中,没几个人懂读书人!
《项链》那篇文章,对普通人来说,只是震惊,震撼!
但在元思哲和郑南道眼里,那篇文章,定将流芳百世,永垂不朽!
读书人要的是什么?
风骨?
不!
那算个屁!
对于读书人来说,比风骨更重要的是……
青史留名!!
将来,沈卫此子,就算不拜师,也定会在九州文坛留下一席之地,而一旦,收了他做徒弟,人们一提及他的名字,提及他的著作,自会联想到他师父,他都那么厉害了,他师父自然更厉害!
未来后人说起……
《悯农》的著作者沈卫,是元思哲的徒弟。
《项链》的著作者沈卫,是郑南道的弟子。
这……不香吗?
香死了啊!
他们只是当代的文坛八大家,若想青史留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下跪,看似丢弃风骨。
实际上,郑狐狸和元狐狸,精着呢!
若能收沈卫为徒,别说跪着了,邦邦邦磕几个头也行!
现在看起来,是丢掉风骨了。
但未来,后人提及此事,便会说:当年文坛八大家之一,郑南道,一心惜才,为了一个弟子,不惜抛弃风骨,下跪收徒,真乃读书人的一桩美谈。
郑南道连这件事的成语典故都想好了,就叫:师跪泽徒。
成语典故来源:郑南道下跪收徒。
师跪泽徒的注释:形容老师惜才,为了培养学生,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多用来形容老师品德高尚,师德无量,专指为培养文学之才,愿意牺牲一切的伟大老师!是夸赞老师的最高级的词汇!
这形容的是谁?
不就是我郑南道吗?
看着元思哲,竟也效仿自己下跪……
郑南道狠狠的咬了咬牙,当即就要磕头!
沈卫吓得急忙将郑南道扶起来,也赶忙将元思哲提溜起来。
这两位文坛巨佬给他下跪,不是折他的寿吗?
沈卫苦笑,央求道,“您二位千万别这样!我受之不起!”
“那你就选一个吧!”郑南道也不啰嗦,大手一挥,“你是愿意和元思哲去那穷乡僻壤的楚州,还是愿意和我在华州,共创文坛盛世!”
元思哲气笑了,也立马反击,“对啊!就看你,是想和他留在华州,受人诬陷,处处受委屈,还是愿意和我去楚州,赏楚州风光,写九州诗篇,留名远扬!”
两人彼此瞪着对方。
不光嘴上,眼神也互相厮杀起来。
沈卫微微思索了下。
其实,在内心里,他一直没把文学当主业,只是他的爱好而已。
但在文学路上,他心中早已有人选。
沈卫走向桌旁,倒了一碗茶。
他走到了郑南道面前,当即给他跪下,举起茶杯,“学生沈卫,愿入您门下!”
“哎呦!卧槽!”元思哲气的拍了下大腿,“你真是瞎了狗眼了啊!”
郑南道却得意的看了眼元思哲,接过沈卫的茶碗,一口气干了,喝完后,还洋洋得意的在元思哲面前晃了两下。
这是拜师茶,你懂不懂啊你!
元思哲很是不甘心。
突然,他严肃的一本正经说,“我觉得,师以育人,文以载道,自古大贤,都要拥有多位老师,而沈同学,完全可以效仿大贤……”
嗵!
没等元思哲说完。
郑南道一个大脚踹在他屁股上,将他再度踹倒在地。
“做梦吧你!”
元思哲拍拍屁股,一脸不高兴的站了起来。
那脸上都好似写着几个大字:宝宝不开心了!
沈卫却也很是感激的对元思哲一拜,“感谢先生对我的重视,以后学生有什么不懂的,也想多多向您请教。”
元思哲眼眸一亮,“最好能来楚州请教!”
郑南道急忙推开了他,搂着沈卫就出去了,“走!和师父喝酒去!”
元思哲就像被抛弃的小三,急忙委屈的跟在后面,“带我一个!带我一个!”
三人有说有笑的离开了酒店。
看着沈卫越来越成器了,杨家三人也真替他开心。
与许家的不愉快,也被抛之脑后,三人也笑眯眯的离开了。
酒店大厅里。
就剩下寂静无声的许家、宋家等人。
宋咏和唐芸敷衍了两句,也带着他孙子灰头土脸的走了。
丢了一天的人,宋家也实在不好意思呆下去了,之前吹过的牛,都变成了无形的巴掌,扇在宋家爷俩的脸上,哪还有脸继续呆着。
大厅里,就剩下死气沉沉的许家。
这场原本喜庆的寿宴,现在当真变成了丧事儿。
许家人全都死气沉沉的,低着头一声不吭。
“咳!”
王伟国清了清嗓子。
唐芸猛地回过神,看到王伟国等人还没走,她感动的不由眼眶都红了。
患难见真情啊!
王家虽揭穿了许家,但他们现在还没走,依旧陪着许家!
这就是朋友!
有这些大佬把许家当成朋友,郑南道之徒又算什么!
唐芸急忙站起来,正要笑着说话……
只见,王伟国拿起自己送的强体丹来。
“那个,我觉得你身体挺强壮,这礼品我还是收回吧!告辞!别送!”
说着,王伟国拿着丹药,带着王家众人离开了。
唐芸傻愣在原地。
这送出去的礼,还能收回的?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
刘梁栋抱起自己送的青花瓷器,“这青花瓷,老太太你也不懂欣赏,我就拿走了。”
说着,刘梁栋抱着青花瓷就跑了。
唐芸身子都轻轻颤抖起来。
她和许家众人,都不由呆愣的看向白戈,只剩下最后一位贵宾,尴尬的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白戈尴尬的笑了笑,手却不老实的拿起自己送的玛瑙宝石,“你们懂的,再见!”
说着,他拿上礼品,转头就跑。
这种事儿,对三位大老板来说,着实丢人!
但没办法啊!
这礼要是送了,沈先生那边不就得罪了吗?
拿上东西赶紧溜,算是最好的办法了。
宾客都跑了。
大厅只剩下一群死马脸的许家人。
唐芸颤抖的坐在座位上,霎时间,这位老太太好似苍老了许多。
“沈卫,杨家!沈卫,杨家……”
她好似得了老年痴呆,咬牙切齿,一直喃喃的念叨着这几个字。
过了半响!
唐芸愤怒的握紧拳头!
金诺大酒店,响起她歇斯底里的怒吼声,“即日起!将许湘逐出族谱!永世不得再入许家族谱!”
“杨家,沈卫!”
“我要让这些个臭鱼烂虾,死无葬身之地!!”
得不到,就毁掉!
话音一落。
唐芸来回晃动了两下,眼睛一闭,倒在地上。
夜晚八点,许洪才疲惫的回到家中。
老太太气血攻心,晕倒在地。
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杨家,沈卫!
大逆不道!
不孝子孙!
但比起这个,许洪现在更恨那个哑巴!
如果那个哑巴,替他杀了杨小果,今天寿宴,又怎会发生这么多事儿!
那个诈骗犯!
司马玩意儿!
绝不能饶了他!
一回到家。
许洪第一件事,打开电脑,向血网举报!
他洋洋洒洒,声泪俱下,写下一篇一千字的小作文,发给了血网官方。
……
夜晚,十点左右。
洛城郊外,一栋破旧的大楼。
这栋大楼,孤零零的屹立在洛城郊外的荒野上。
在几十年前,一位神秘人买了下这片荒郊地皮,建造了这栋大楼,大楼不远处,便是州道,此地虽偏僻,但交通便利。
这里,便是洛城血组的基地!
九州血组,一个遍布九州的地下组织,由无数武道、枪师组成,经营着各类黑暗的交易。
但最为出名的,便是血组所创立的网站—血网!
而血组的主要任务,就是维护血网的稳定运转。
每一位在血网发布任务的金主,都要上缴佣金的10%,来作为血网的运营费。
一旦,金主的利益受到损害,血组便会出面摆平,主要针对那些接了血网任务,拿到钱却不办事儿的家伙。
对于这样的人……
只有一个字。
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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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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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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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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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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