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望低声笑了起来:“鹿鹿,这么喜欢小狗吗?”
鹿鹿忽闪着大眼睛认真地看着他:“是呀,因为小狗狗太可爱啦。”
裴望心中一软,想说鹿鹿更可爱,突然生起坏心,指了指望远镜,又指了指自己:“鹿鹿,那你觉得是小狗更可爱,还是小狗哥哥更可爱?”
闻言,鹿鹿嗷呜一声扑向望远镜,将自己的脸埋进它毛茸茸的后背上。
因为是脸朝下,她的声音听上去闷声闷气的,但言语中的喜爱都要溢出来了:“小狗狗最可爱!”
“原来鹿鹿更喜欢小狗。”裴望自嘲地笑了笑,满是失落。
鹿鹿疑惑抬头,看见他脸上落寞的神情时,慌了起来。
鹿鹿年纪小,还不明白落寞的意思了但她就是能够感知到裴望的情绪,知道他这是不开心了。
于是她连忙哄起了他:“小狗哥哥,不要伤心。虽然你不是最可爱的,但是鹿鹿还是很喜欢你哒!”
“只是很喜欢吗?”
看他的神色,鹿鹿机敏地改口:“最喜欢,鹿鹿最最最最最喜欢小狗哥哥了。”
“哦?是吗?”黎意晚的声音从一旁幽幽传出来,“那我呢?”
“小狗哥哥是我最最最最最喜欢的哥哥,姐姐是我最最最最最喜欢的姐姐。”
见黎意晚满意地笑起来,鹿鹿悄悄拍了下自己的小胸脯。
好险,还好她聪明,不然哥哥姐姐们肯定又要吵起来了。
长大之后真麻烦,总是生气。
她都不想长大了,唉!
鹿鹿不由得愁眉苦脸了起来。
黎意晚捏捏她的小鼻子:“鹿鹿,你最喜欢的是姐姐还是哥哥?”
听见这话,鹿鹿当时就愣住了,想了许久也想不出来应该怎么回答,差点就要急哭了。
裴望不悦地瞪了黎意晚一眼,轻轻拍了拍鹿鹿的后背:“没关系,鹿鹿,我做你第二喜欢的就行了。”
“唔……”鹿鹿点点头,眼里含着一泡泪,转身面对着裴望,只留一个后背给黎意晚,“姐姐坏,我不要喜欢姐姐了,我最喜欢小狗哥哥!”
“啊这……”黎意晚猝不及防,没料到鹿鹿会是这种反应。
此时她也没时间去争鹿鹿心中的第一了,赶紧用各种办法来哄鹿鹿。
直到吃完午饭,她才把人给哄好。
黎意晚身心俱疲,余光瞥见一脸轻松地陪鹿鹿玩的裴望,突然意识到了他的险恶用心。
靠,她就说裴望怎么主动退让了,原来是以退为进,好让鹿鹿更喜欢他。
想通这一点之后,黎意晚看裴望就更加不爽了。
不过她再怎么不爽,鹿鹿还是喜欢黏着裴望,这会儿她坐在沙发上靠着裴望,困意逐渐来袭,就这么睡着了。
她睡觉的过程中,裴望就一直没动,任由她靠着,渐渐的,他也觉得有些困了,半梦半醒之间,他突然听见了鹿鹿难受的哼哼声。
这下裴望的睡意瞬间全部消失了,他紧张地推醒她:“鹿鹿,怎么了?是做噩梦了吗?”
鹿鹿泪眼朦胧地摇了摇头,刚被喊醒她意识还未清醒,凭着感觉爬下沙发,往黎书和云初的卧室走去。
裴望不放心她,赶紧跟了上去。
房间里,黎书与云初正在酣睡,鹿鹿爬上床,挤进了他们之间。
鹿鹿的动静不小,云初被弄醒了,她不悦地睁开眼,看见是鹿鹿,深呼吸几次才平静下来,伸手推醒了仍在睡梦中的黎书,然后她翻了个身接着睡觉。
黎书一脸懵地看向鹿鹿:“怎么了?”
鹿鹿小声抽泣着把自己的小脚丫子踩到黎书的脸上:“爸爸,要挠痒痒。”
黎书握住她的小脚丫从自己脸上移开,这才注意到她白嫩的小腿上红通通一片,鼓起了大包。
鹿鹿皮肤娇嫩,即使只是蚊子包,看上去也十分可怖。
黎书也不敢太用力,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给她挠着。
“爸爸,还有点痒。”
黎书却叹了一口气:“唉,我累了……电量不足,需要补充能量。”
他话音刚落,鹿鹿就撅着小嘴亲在了他的脸上:“好啦,鹿鹿给爸爸充电啦。”
黎书傻呵呵的笑了起来,继续给鹿鹿挠着。
看他们熟稔的模样,挠痒痒、补充电量这样的事情,以前是没少做。
裴望也不禁失笑。
鹿鹿居然都养成了习惯,挠痒痒直接找黎书,没睡醒也能下意识地往他的卧室走。
不过这蚊子的确毒了点,又毒又刁钻。
他和鹿鹿睡在一起,结果鹿鹿腿上都是包,他却什么事都没有。
挠了没一会儿,黎书就又没电了,鹿鹿给他充电之后,他又接着挠,然而要不了多久,他又没电了。
就这么循环往复,父女俩笑闹了起来,安静的卧室里回荡着鹿鹿银铃般的笑声。
云初也被他们吵的睡不着了,认命般地起床去医药箱里拿了一管药递给黎书。
“别挠了,小心把鹿鹿给弄破皮了。”
擦了药之后,鹿鹿果然就没有之前那么痒了。
她笑眯眯地凑过去亲了云初一口:“谢谢妈妈的药。”
“小没良心的,只要你以后不在我睡觉的时候来吵我,我就谢天谢地了。”
鹿鹿笑嘻嘻的,也不知道将她的话听进去没有。
这个时候云初已经完全清醒了,再无睡意,看着鹿鹿身上的旧睡衣,决定带着她去买衣服。
鹿鹿上午出去的时候穿着的也是这套旧睡衣,也不知道她这副模样要维持多久,总不可能一直穿着这一套衣服。
这次出门,可谓是声势壮大了。
贺母、黎书和云初,再加上黎意晚和裴望,五个大人带着一个小鹿鹿,一起前往商场。
黎意晚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她投资的商场里,在这里她也不用做什么伪装,方便了许多。
一行人为鹿鹿购买了从头到脚、从里到外的全部“装备”,离开商场时,除了鹿鹿,每个人的手里都提着很多袋子。
换了新衣服的鹿鹿很开心,走路时也一蹦一跳的。
回到家里之后,她还舍不得脱下新鞋子。
贺母他们要来帮她脱,她反而抬起脚给他们看自己的新鞋子。
刚刚买的鞋子里面,有两双鹿鹿特别喜欢,一双是有花的,一双是有碎钻的,挑来挑去她都想穿,于是就一样一只穿了回来。
这会儿她炫耀自己的新鞋子,还轮流着来。
“鹿鹿的新鞋子是不是很好看?有小花花哦!”
“这只鞋子闪闪的,也好好看哦,对不对?”
贺母他们也拿她没辙,不知如何是好,但也不可能让鹿鹿一直待在门口。
这时,却见裴望上前几步,蹲在了鹿鹿面前。
“鹿鹿的新鞋子真好看,因为鹿鹿很漂亮,所以新鞋子看上去更漂亮了,这个花花变得更好看了,闪闪的鞋子也变得更闪了。”
“今天买的新衣服穿在鹿鹿身上,也变得比之前更好看了,这都是因为鹿鹿太漂亮太可爱了。”
不得不说,裴望真的很会夸人。
既夸了鹿鹿,也没忘记她的新鞋子,还顺嘴夸了一下她的新衣服。
鹿鹿当即就笑开了花,被夸得脑袋晕乎乎的,裴望说什么她就做什么。
贺母他们看着裴望不动声色地让鹿鹿听话的脱下新鞋子,不由得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一旁的黎意晚也为之佩服。
她是和鹿鹿一起长大的,自然知道她有多难搞。
鹿鹿平时是很听话没错,但是她认定的事情,就很难改变。
买了新鞋子回家之后她不舍得脱下来的这种事情以前没少发生,但是他们都拿她没办法,只能随她心意,一来二去,就让她养成了习惯。
她长大懂事之后,这一点也没改变,已经成为了她的一个小怪癖。
此时天已经黑了,在回家前他们在外面解决掉了晚饭,这会儿没什么事情,洗漱完就直接休息了。
临睡前,鹿鹿却把贺母拉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妈妈,今天可以陪鹿鹿一起睡觉吗?”
“当然可以。”
“好耶!”
鹿鹿兴奋地在床上蹦了几下,然后迅速钻进贺母的怀抱里躺下。
今天鹿鹿去了好多地方,实在是太累了,不一会儿,她就睡着了。
但睡梦中的她,并不安稳。
吵闹的游乐场,想要呼救却被捂住嘴巴的她,远处看到了她却被吓呆住的小哥哥……
高大的树木旁,喷洒而出的鲜红血液,掉落在地的断指……
黑漆漆的山洞里闪着微弱光芒,高大恐怖的黑影拉着她一步一步走向地上的躺着的人,手起刀落……
贫瘠干燥的沙土地上,未来的路程不知道何时是个头,她又累又渴,却不能停下,只能一步一步向前……
身边的人逐渐消失,他们丢弃了她。
她独自一人漫无目的地向前走,也不知道走了多远,终于因体力不支而晕倒在地,人事不省……
……
清晨,天刚蒙蒙亮。
贺母是被耳边的啜泣声吵醒的。
她以为是自己幻听了,便没去管,伸手想抱着鹿鹿重新入眠,却摸了一手空。
那位置冰冷,没有一丝温度。
“鹿鹿!”
贺母惊叫出声,连忙坐起,看见墙角处缩成一团的小可怜,才松了一口气。
但很快,她就注意到了鹿鹿的异样。
此刻她身上穿戴整齐,还背着昨天给她买的珍珠小包包,怀里紧紧抱着玩具熊,身体止不住的发抖,眼睛已经哭肿了。
“鹿鹿,怎么了?是做噩梦被吓到了吗”贺母下床走到她面前,心疼地将她揽入怀中,“不怕不怕,妈妈在呢。”
感受着妈妈温暖的怀抱,鹿鹿终于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妈妈,鹿鹿是个坏孩子,鹿鹿杀人了,有好多血……鹿鹿是不是要被警察叔叔和警察阿姨给抓走了啊?”
“呜呜呜呜妈妈,鹿鹿在监狱里面会想你和爸爸哥哥外婆舅舅舅妈潇潇姐姐的,你们一定要记得鹿鹿,要经常去监狱看鹿鹿,不要忘记我了,好不好?”
“还有云妈妈、爸爸、梨子姐姐,小狗哥哥……妈妈,鹿鹿会不会再也看不见你们了呀?呜呜呜呜呜我可以带上新衣服新鞋子还有小熊熊吗?”
骤然响起的哭声一下把其他人全都给吵醒了,听清是鹿鹿在哭泣后,他们便立马赶到了鹿鹿的房间。
“这是怎么了?鹿鹿为什么哭?”
云初前一句话是在问贺母现在的情况,后一句话则是在问鹿鹿自己。
鹿鹿现在抽抽噎噎的,因为哭的太狠了,现在不停地打嗝,话都说不了。
贺母的心刺疼着,鹿鹿哭得那么惨,更叫她心疼。
“鹿鹿好像想起来了她被拐走之后发生的事情,她很害怕。”
除了黎意晚之外,在场的人都明白了贺母的话。
想起了被拐走之后的事情,那也就是说,鹿鹿想起了她被迫杀人的事情。
他们倒宁愿她一辈子也想不起来。
这件事情对她来说,实在是很重的阴影。
黎意晚一脸懵,不明白怎么大家突然就全都神色凝重了起来。
她只以为鹿鹿被拐之后受到了一些虐待,现在想起来了就很害怕,便赶紧去安慰她。
“鹿鹿,没事的,都过去了,那些事情不会再发生了,别怕。”
“真的吗?”鹿鹿吸吸鼻子,“那……嗝……警察嗝……叔叔嗝……会抓走……我吗?”
“怎么会呢,鹿鹿你是受害者呀,拐走你的人是坏人,鹿鹿你是无辜的。鹿鹿是最乖的小朋友了,警察叔叔不会抓走你的。”
“可是……可是鹿鹿杀人了呀……”
鹿鹿低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看,声音越来越小。
但黎意晚还是挺清楚了。
她很是惊讶:“杀人?”
她这反应让鹿鹿更加害怕了,重新缩回角落里,把自己团成一团,说什么也不肯出来了。
裴望直接上前将她整个人都端了起来,端去了自己的房间里。
贺母和黎书跟着过去一起安慰鹿鹿,云初则是留下给黎意晚解释在鹿鹿身上发生的事情。
听完之后,黎意晚沉默了。
她没想到,居然有人会那么丧心病狂的对待一个小孩子。
“鹿鹿她……”
黎意晚张了张嘴,有很多想说的话,最后却没能说出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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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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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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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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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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