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崇瑾无语的摇头,心想你爹也不知出于什么心态,竟然让你走后门都要来做这个御前侍卫。
不管是冯鹏的性格还是冯鹏的心理素质,都显然不合适做御前侍卫。
灯点燃后,皇上四下看了看,缓缓出声,“这里一直都是这样子,从来没有变过。”
“是的。”中年侍女回答道:“这里的摆设一如既往,架子上的衣服每天都会换上新的,屋里的熏香,一直点着她喜欢的香味,就像她一直住在这里一样。”
“嗯,你有心了。”
“这是奴婢应该做的。”
皇上一样一样回味,摸着梳妆台,看着里边清音故意摆上用过的胭脂,已经整齐的挂在架子上的女装。
他一一拂过,就感觉这间屋子里的主人,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样。
而后他又走到书房,看到桌上正摆着她喜欢的兵书,对面的架子上,是她常用的兵器,还有与书架摆在一起的,那一架子的酒。
这是他们还活着的时候酿造的,他躲在暗处偷看,被她发现之后,便邀请他一起参与酿造。
如今已经陈放了二十多年,已经酿造得美味甘甜,回味无穷。
可是能品尝到这酒的,如今只剩下他一人。
“已经这么久了啊。”他低声的叹息着。
侍女低垂着的眉目抬起,张了张嘴,犹豫着还是开了口。
“皇上,已经二十多年了,您该放下了。这个院子,也都交给郡主处理吧。”
皇上微微一怔,摸着一只酒壶的手紧握。
“呵呵,放下。”他嘲讽一笑,“那些记忆,比朕这二十几年的记忆更加深刻,朕要怎么忘记?”
他展开双臂说道:“你看看朕现在的样子,是朕自己吗?”
“这……”侍女低下头,并没有说什么。
而后皇上继续道:“朕在唱戏,每天都在唱大戏,你明白吗?”
“朕每天展现给众人的这副样子,那是不是朕自己,那是南宫煦。他们喜欢南宫煦的样子,他们喜欢仁义的君主,朕就做给他们看,可是那不是朕原本的样子。”
说罢,他激动万分的大步走到侍女面前,盯着他急切的道:“清音,你一直跟在我母妃身边,我从小到大的样子你都知道,你可还记得,我曾经的样子?”
“我……奴婢……皇上恕罪,太久了,奴婢已经不记得了。”
说完侍女低下了头。
她不是不记得,只是觉得他始终将自己困在这矛盾之中,终究是将自己逼疯。
如果他继续下去,可能就永远走不出来了。
“你怎么了?你怎么能忘了?”
听到她的回答,皇上疯了一下大声嘶吼。
“还记得朕的本来面目的,还有几个人?你怎么能忘了?”
说到这儿,他面部扭曲,显得痛苦万分。
“要是你们都忘了,朕岂不是变成了南宫煦?那么朕去了哪儿?谁杀了朕?谁?”
侍女眼见他用额间青筋暴起,又陷入狂躁的样子吓得全身一震,急忙出声安抚。
“皇上,别急,别紧张,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都是你自己呀。你现在的模样,你现在的模样梁大小姐喜欢呀。你……”
皇上终于安静下来,只是一双猩红的眸子盯着清音,让她即刻住了嘴。
“红缨喜欢的是这模样?南宫煦的模样?”
清音急忙摇头,“不不,您与南宫煦长得一点儿都不一样,他像先皇,您更像您的母妃。”
皇上又愣住了,半晌后,他又喃喃自语,“父皇是因为这样,才不喜欢我?”
清音微微一怔,他自己钻进了牛角尖,突然不知道应该自己劝了。
清音笑了笑,收拾好心情继续劝道:“其实大家没有不喜欢皇上上,先皇也没有不喜欢皇上,只是十个手指头尚且有长有短,有的喜欢得多一些,有的喜欢得少一些而已。”
“不,他不喜欢我。”
清音:“……”
两人说了半天,并没有发现房梁上的人。
不过房梁上的人已经瞠目结舌,如雕塑一样呆住了。
因为他们看到了与往日所见完全不同的皇上。
薛崇瑾早知道些什么,他的震惊是为了配合冯鹏,不过冯鹏是真的震惊,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再不在薛崇瑾耳边絮絮叨叨,也再不给他挤眉弄眼,试图让对方明白他的眉语。
这时,皇上打开了酒壶,大口的喝了一口,片刻后,他似乎又陷入某种痛苦的回忆中。
“他们看不起我,因为我的母妃是低贱的宫女,是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儿的粗使宫女。”
低贱的粗使宫女?
冯鹏看向薛崇瑾,那低贱的粗使宫女怎么会被先皇临幸的?
薛崇瑾瞪了他一眼,你都不知道我能知道?
“弱冠的皇子都领了自己的差事,封了太子后,也都陆续的封了王,只有我,我永远都是皇子,游手好闲又胆小懦弱的皇子。什么都做不了,也做不好,没有人能看得起我,连同在夫子那里求学,那些贵族子弟都看不起我。”
说到这儿他愤怒了,“哼,我再怎么样也是龙种,是父皇的儿子,他们不过是我南宫家的奴隶,凭什么看不起我?”
清音看他这般,十分担忧,却接不上话。
只见他又大口的喝了酒,而后跌跌撞撞的抱着一把长矛低声的抽泣。
“众多世家子弟中,只有红缨不一样。那年秋猎,他们都等着看我出丑,给我挑选的马下泻药,拉了三天肚子,我坐在马背上,马儿竟然摔倒。”
他转过头来看向清音说道:“你知道我当时多窘迫吗?你知道我听着他们的哄堂大笑,是多么刺耳吗?”
昔日的回忆,犹如昨日,足够他用一生去回味。
“那时,只有红缨向我伸出了手,将她的马给了我。”
清音低垂着眉眼,安静的听着。
“你以为我真的拉不开弓吗?不,他们给我准备的弓,根本不是普通人能拉得动的弓,他们就是想看我的笑话,看到我连弓都拉不开的样子。是红缨将自己的弓给了我,让我第一次猎到猎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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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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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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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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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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