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一想到自家最近的账簿就黑了脸,“不修缮一下,生意更没有。你瞅瞅这账簿,你瞅瞅。”
小二一脸无奈。
“去,找几个工匠来,我们就照着对面弄。我就不信了,我家的百年老店弄不过一个新店?”
……
薛崇瑾和冯鹏转到了夜班,守下半夜,清早徐娇娇起床,他正好下班。
“怎么不多睡会儿?这才刚过辰时。”
徐娇娇心想这刚过辰时,也就是说九点多了。
天啊,这还叫不多睡会儿呀?古人睡到九点多的,怕也只有自个儿了。
“嘿嘿,我饿了。”
“那你先起来,我让厨房把早餐给你准备上。”
“行吧。”
现在家里就一个婆子和两个守门的,平时伺候都借用隔壁的丫鬟,薛崇瑾觉得很不方便。
吃饭的时候,便跟徐娇娇商量着,买两个丫鬟回来用用。
不过徐娇娇用春花都用习惯了,左思右想还是对薛崇瑾说道:“要不跟娘商量下,买两个手脚利索的丫鬟去庄子上吧,把春花换回来。”
薛崇瑾点头,“行吧。”
媳妇最大,她说了算。
早饭后,徐娇娇以为薛崇瑾会在家睡觉呢,不想他又穿上衣服准备出门。
“这是要去哪儿?你不休息啦?”
“不了。”薛崇瑾叹了口气说:“冯鹏约我见个人。”
言罢,又加了句,“你大哥也去。”
徐娇娇没多问,躺在椅子上晒太阳。
京城最大的一家酒楼门前,薛崇瑾抬头说道:“就是这里了,在三楼。”
一般的房子顶多有个二楼阁楼,能修三楼的房子屈指可数。
这间酒楼算一栋。
而三楼独特的风景,一般是留给高档消费的贵客,普通人可上不去。
薛崇瑾和徐毅一道进了酒楼后,报上冯鹏的名字。
眼尖的小二心领神会,没多说一句,直接将他们请到三楼的一个房间里。
冯鹏已经在了,除了他之外,还有大皇子,薛崇瑾认得。
另一个打扮轻佻的红衣男子,让薛崇瑾和徐毅微微一惊。
“哟,是你们?”红衣男子先出了声,看到他们也是一幅惊讶的表情。
“是你呀?你怎么在这里?”徐毅也惊讶出声。
薛崇瑾紧抿着唇,没有说话。
大皇子南宫翎看了看他们,惊诧道:“十五叔,你们认得啊?”
红衣男子康王顿时笑了,“认得,几年前本王路过宁安郡的时候,一时兴起去附近的山里狩猎遇到了两位。”
说到这儿他顿了一下道:“我记得二位是附近的猎户,怎么来了这儿?”
两人相视一眼,也都露出了笑容。
薛崇瑾开口说:“我家是军户,我爹回家后,我就顶了他的位置当兵去了。”
徐毅又说:“我是家中老大,前几年打北荒时被抓了壮丁。”
“哦,原来如此。所以二位是各种原因进了军营,然后立了军功,被提拔上来了?”
“是的。”
康王笑道:“这就对了,当时本王就觉得二位身手不凡,埋没在乡野之地可惜了。当时本王邀请你们同本王一道,你们还不愿意。这不,阴差阳错的还是到了本王手里。”
薛崇瑾和徐毅对视一眼,这话说得怎么怪怪的?
一旁的大皇子笑着说:“十五叔,你这话可吓到他们了,他们是到了我父皇手里才是。”
“哈哈哈,对对,你们别介意,我这人就这样,口无遮拦,总得罪人。”
话落,又转头看向大皇子,一脸赞许的目光,“还是我大侄会说话,翎儿,数年不见,长得越发沉稳了,你那几个兄弟没一个比得上你的。”
南宫翎一脸惶恐的表情,谦虚了几句,不过心里特别高兴。
很快就招呼小二上菜,也不拘泥身份,邀请他们同桌而食。
“今日这间屋里没有大皇子,也没有康王,就是朋友一起吃个饭,聊个天,你们可不要拘谨。”
冯鹏倒是混得开,这跟他的出身有关。
从小就混在皇子堆里长大,自然不会拘泥。
薛崇瑾一边笑着吃喝,一边注意着他们互相吹嘘,差不多明白了。
冯鹏这小子不止一次跟自己提新的一轮夺嫡到了,应该提早站队,又提到什么康王站大皇子,谁谁谁也占大皇子,明里暗里的对自己表示大皇子胜率最高,其实就是想拉自己入伙。
像他与徐毅这种白身出来的,容易受到皇上重视,各方势力自然也不会错过。
就算今日大皇子不来拉拢,改日二皇子,三皇子的人也会向他们抛下橄榄枝。
没有足够强大的背景又不想被人搞死,提早找个实力强劲的竞争者靠拢是个不错的选择。
再说,薛崇瑾还有自己的想法。
两人离开了大皇子的饭局,收了笑容沉下脸来。
“崇瑾,你怎么看?”
薛崇瑾侧头问道:“你是说康王还是大皇子?”
“两人都说,先聊聊康王。”
“康王?”薛崇瑾回想起在老家后面的山里遇到的康王,可不是这般模样。
而今日他虽与他们相认,却只字未提他在宁安郡狩猎遇袭的事,还能摆出那么坦然的一副面容,可见他不是个简单的角色。
“我看他未必真心帮大皇子吧,吹捧得他自己都不信。”薛崇瑾淡道。
徐毅想想康王那轻佻的样子,轻皱眉。
片刻后,又点了点头说:“大皇子近来爱往东郊跑,可真是为难他了。”
“哦?怎么说?”薛崇瑾挑眉问。
徐毅苦笑着摇头,“大皇子是个喜欢享乐的主,哪里受得了军中的苦?可为了拉拢人手,天天往军营里跑,可不是为难他了?”
薛崇瑾眯了眯眼,“这么说来,康王此举确实并非真心。”
“那是为何?”
“这得问问熟悉他的人了。”
徐毅想了想又问,“那三位皇子,他怎么挑上了大皇子呢?”
呃……
“可能是因为大皇子急功近利,又最蠢?”
谁让他第一个跳呢。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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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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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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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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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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