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觉得明年三月的日子更好,奈何徐毅和易雨年龄都大了,等不起。
这日李氏便叫了个跑腿的小厮去医馆传话,让他们今日早些关门,然后全回家里来吃个饭。
徐娇娇晓得是要谈论大哥与易雨的亲事,半下午里,干活都利索些。
而紧急的一场接生,都被她以忙不过来婉拒了。
贺老今个儿出去转了一圈,回来对易雨说:“你要不去前面那条街买些胭脂吧,我刚才去看了,都挺不错的样子,价格也不贵。我不知道买什么合适,不然我就帮你买回来了。”
一听他这话,三个女弟子齐刷刷的以震惊的眼神向贺老看过来。
“咳咳。”贺老咳嗽两声掩饰尴尬,“你们这么看我做什么?老年人就看不得胭脂了?”
徐娇娇憋着笑问:“师父,你去尝试买胭脂的时候,人家怎么看你的?”
“什么怎么看我?你是不是就觉得老年人不能买胭脂了?”
“没有的事,咳咳咳,师父真好哇。易雨,师父对你真好哇。”老脸都不要了,为你打听胭脂去。
听着徐娇娇阴阳怪气的话,贺老冷哼一声,去了后院。
至他走后,三人才好笑出声。
易雨面色一红,“我又不是今日出嫁,不用那些。”
徐娇娇说:“还是可以用的,今日虽然不成亲,但是定亲啊。”
“不要啦,我从来不用,突然用上,反而怪怪的。”
曹如君是大小姐,虽说现在在他们医馆做小工,但也是每天精致的妆容来。
她笑道:“要不我帮你画个淡雅的妆看看效果?”
“哎呀不要啦,咱们快将这几个药柜整理好吧。”
徐娇娇一看她那脸,比涂了胭脂还红,确实不需要了。
“好啦好啦,不笑话她了。”知道她脸皮薄,一会儿不敢去了可怎么搞?
曹如君笑过之后,又十分的羡慕。
她可摆脱了被吃绝户的危险,找着个依靠,而自己呢?
老天爷,我的夫君在哪儿啊!!!
“您好,打扰一下。”
医馆门口,站着一个唇红齿白的儒雅男子,正伸长了脖子有些局促的向里眺望。
曹如君放下秤药的小秤,开口询问:“你是来看病的还是……”
“不不,我不是来看病的,我是……我是想问下,你们这里缺人手吗?我……我可以做大夫,也可以做个药童,不要银钱,只有个地方休息,能包吃就行。”
曹如君这才认真的打量他。
这男子穿着一件原色的麻布长衫,衫下破成了条子,身上还有几个歪歪扭扭的补丁,整件衣服都洗得发白。
而这么冷的天,他的脚上却还穿着一双露脚趾的破草鞋。
在看到曹如君的目光看向他的脚时,那露在草鞋外的脚趾头,似羞窘似的往后缩了缩。
曹如君再抬头看他的脸,发现他的脸已经有些泛红。
“你是个铃医?”
他的背上背着一个箱笼,箱笼边上有个铃铛,他的腰间还挂着一个葫芦。
在他们这个行业里,这样的打扮就有悬壶济世的意思。
男子小声的说:“我从老家赶到京城,这一路上都在做铃医。”
“那你来京城做什么?冲着年后大考来的?”
男子点了点头,“是的,这是家父的意思。”
曹如君笑了笑,笑容带着轻蔑的意味儿。
“你这年纪来考御医,怕是白来了。”
能考上御医的,哪个不是成名多年的老头子?
有年轻的,那是少之又少。
听说易雨那个不要脸的前夫对医术如痴如狂,不也二十好几了才考上。
眼前这个年轻人,瞧着还不到二十的样子。
年轻男子被她说得有些不好意思,声音小了许多。
“那也要来试试。”
见他说话都没底气,曹如君便没了兴趣,并说道:“这医馆不是我开的,我做不了主,我去帮你问问。”
她到屋里喊人,不一会儿徐娇娇和贺老就出来了。
易雨还在屋里换衣服,好好收整一番,便没能出来。
“这小伙子,要来我们医馆做小工?”贺老上下打量着他。
男子见两个年轻女子加一个老爷子,自然就认为这老爷子是这家医馆主事的。
他急忙向他躬身行礼,表示自己的意图,也窘迫的暗示自己非常需要一个能包吃包住的地方,不然就要流落街头了。
贺老将他带到了屋里,又让徐娇娇将中午他们剩下的一些饭菜拿出来让年轻人应付下。
看他的样子,似乎还饿着肚子。
男子千恩万谢,这才放下箱笼,局促不安的应邀坐下。
贺老见他腰间的葫芦不解的问道:“你都挂上葫芦了,怎么还能沦落到这种地步?”
能挂上葫芦的,说明是正经出师的弟子。
他年纪轻轻就能出师,想来资质和医术都不俗,真搞不懂他怎么就将自己弄得快饿死似的。
男子解释说:“晚辈赶着来京城,只能沿途做做铃医。做铃医可不比大夫,难得接诊到一个病人,而落魄到请铃医来看病的许多都说……都说没钱,心好的,打发我一个饼子加咸菜就算不错了。”
“你叫什么名字?你的家人呢?怎么没多给你些盘缠?”
“我,我爹娘都已经去世了,出门时,除了我身上的这些东西身无长物。我是做着铃医换口饭吃,才一路来了京城。”
大伙儿听罢五味杂陈。、
瞧着他穿的是长衫,可这衣服破得跟乞丐的没两样。
将自己混成叫花子的大夫不是没有原因的。
隔行如隔山,普通人不认他的葫芦,根本不知道能挂上葫芦的意味着什么。
而他小小年纪,一般人也不信任他有高超的医术,除非是家里很穷,没有钱去正经大夫哪儿看病的人才会招他的铃。
而这些人所能拿出的诊费,也就能保证他不饿死而已。
关健听他这意思,人家一句话没钱,他就不收,还是个脸皮薄的。
呵呵,徐娇娇心想,要换了我,尼玛,没钱你招毛的铃医,谁不是穷光蛋可怜人了?
【最近家里有点儿事,更新可能会不稳定,但是每天的总量不会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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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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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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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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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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