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翠云烧好了水准备洗衣服,叶春儿执意要帮忙,陈翠云不依,想把叶春儿撵回屋里去,可是叶春儿根本不听,最后只能是母女俩一起洗衣服。
虽然兑了热水,但是冬天温度低,洗完衣服后叶春儿的双手还是冻得通红。
陈翠云心疼不已,将叶春儿的双手拢在怀里,捂了好久。
当天晚上吃饭的时候,林昭元注意到叶春儿的手背上有几条干裂的痕迹,而且叶春儿总是下意识地去抓挠手背。
这是被冻伤了。
林昭元又看向了金凤。
金凤的双手,虽然比不了富户人家的小姐的,但是也明显比叶春儿的要细嫩很多。
明明叶春儿比金凤年纪要小,按理说双手要比金凤的更娇嫩才对。
林昭元垂下眼帘,默默吃饭。
月色低垂,林昭元的屋门却还开着。
他面对着屋门坐着看书,眼睛却不时地看向院子里,像是在等谁。
终于,对面的林大有夫妻俩的房屋开了门。
林大有披着一个棉袄,双手抓着裤腰出来了,看样子是要去茅房。
“大哥!”林昭元喊住了步履匆匆的林大有。
“二弟,还没睡?咋还开着屋门,不冷么?哥帮你关上吧。”说着,林大有就要伸手给林昭元关门,可是又被林昭元给阻拦了。
“大哥,有个事儿想请你帮忙。”林昭元一脸正经。
“啥事儿?”林大有一手抓着裤腰,空出一只手来拢了拢棉袄。
“大哥明天去城里,有空的时候,帮我戴一罐香膏子回来吧。这是钱。”林昭元递给林大有是几个铜板。“我也不知道那东西多少钱,若是不够大哥先帮我垫上,若是多了,就当是大哥的辛苦钱了。”
“怎么这么客气,你我兄弟,说什么辛苦不辛苦的。”林大有接过钱来收好。“老二,你还有什么事儿?”
“没有了。”林昭元勾唇一笑。
自己这个大哥从小就事事都让着自己,但凡是自己的要求,从来没有不答应的。
“香膏子,是女人擦脸擦手的那个么?”
“是。以前在书院的时候,听同窗们说过,有些有钱的女人,会用香膏子保护双手。”
“好,我知道了,也是,二弟你每天写字,这么冷的天,是要好好保护保护手。”林大有自己分析的,自己觉得颇有道理,还点了点头。
林昭元也没有点破他。
次日,叶春儿和陈翠云又是一通忙碌,终于把后院里废弃不要的东西都清理干净了。
陈翠云看着两人清理出来的破烂东西堆在院子门口,气喘吁吁地叹了口气:“叶春儿,以后我管你大嫂的时候,你别老来阻拦,自从你来了之后,她越来越懒了,别说是你吃了亏,就说是家里的活她本来也应该出一份力才对。”
叶春儿蹲在那里分着能继续用的和不能再用的,听了陈翠云的话,乖乖地点点头。
不一会儿,林氏父子俩和金凤一起进了门。
金凤抱着个小笸箩,里面放着的是绣活的东西。
一进门看到院子里那么多东西,她就知道自己又躲过了一次累翻天的活,心中有些窃喜,却也有些心虚,害怕被陈翠云数落。
果然,陈翠云对她并没有好脸色,根本连话都不跟她说。
接着做饭的时候,金凤几次找话头想和陈翠云说上两句话,可是都被陈翠云忽略了。
几番下来,金凤心里也有些不舒服了,看着叶春儿的眼神也有带了些不满。
“自从这个小丫头来了家里,自己不论做什么,婆婆都不喜欢,口口声声说挣钱最多的是这丫头,干活最多也是这丫头,感情自己这几年在婆家的付出全都成了泡沫,不值一提了?!切!”
心里越想越气,金凤也不再在灶房里待着了,气呼呼地把喜好的菜往桌子上重重一放,回自己屋去了。
陈翠云和叶春儿正在说笑,根本没注意到金凤的举动。
金凤一推开门,就看到林大有正在换衣服。
虽然是冬天,但是靠力气吃饭的人还是出汗浸透了贴身的衣服,所以林大有每天从城里回来,都会换下来衣服让媳妇帮自己洗出来。
林大有今天也是一样,照旧把换下来的脏衣服递给金凤:“媳妇,记得帮我洗了。”
往常时候,金凤会很自然的接过去,偶尔也会和他嬉笑几句,可是今天金凤抱着手臂,没去接递过来的衣服。
林大有举着一只手,低着头摆弄衣服,等了半天没等到人接衣服,疑惑抬头,就看到金凤一脸嫌弃地抱着手臂正看着自己。
林大有满头好奇:“媳妇儿,你咋了?”
“林大有,你是不是觉得,我嫁给你,嫁到你们林家来,就是来受气,来给你们当牛做马的?”金凤语气带着讽刺,脸上皮笑肉不笑。
林大有立刻有了一丝警觉:今天媳妇儿气不顺,自己要仔细应对!
于是他收回拿着臭衣服的手,随后往墙角一扔,伸手揽过金凤,揽着她在炕边坐下:“这是咋了,今天谁给你气受了?”
“可别,我哪里敢抱怨,我生来就是受气的!”说着,金凤一甩肩膀,想把搭在自己肩头的林大有的手给甩下去。
可是这一下,却碰掉了搭在旁边的林大有的外套大棉袄。
棉袄掉在地上,一个小罐子咕噜噜地滚了出来。
金凤眼疾手快,抢先一步把罐子捡起来:“这是什么?”
林大有还没有来得及阻止,金凤就已经三下五除二的把罐子的封口给拆了,一股淡淡的桃花香气瞬间飘了出来。
“好香啊。”金凤双眼一亮。“这是,这是擦手的香膏子啊!”
“媳妇儿,你认识这个?你用过?”林大有吃惊不小。
林家不算富有,从来不舍得买这个用,而金凤娘家比林家情况还要糟糕,按理说更不可能用过这东西,那金凤是怎么一眼就认出来的?
“别逗了,我哪里有钱买这个用,我是有次过年回娘家走亲戚的时候,见一个小姐妹用过这个。”
“你还有那么有钱的姐妹呢?”林大有顺口感慨了一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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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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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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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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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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