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一的新兵班长,名叫陈鹏,是西川府人。十六岁那年,因为家中困难,陈鹏跑去当了兵,这一当,就是七年。
而他,离家七年以后,终究再也没有回到自己的家乡。
作为一个班长,陈鹏算不上好,也算不上不好,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班长。可就是这样一位班长教会了苏一要学会相信自己的战友。
军队需要个人英雄主义,但从来都不是个人英雄主义。就像一个民族,需要英雄,但不能人人都是英雄。陈鹏这样的普通人,才是军队的基石。
新兵连的训练结束后,苏一被分到了陈鹏的班级,在这个班级里,苏一就是那个个人英雄。
“苏一,再强大的人,也是会累的。你看,就像天上的那些星星,它们都是一个又一个的太阳,可它们依旧聚在一起,形成各种各样的星座。就连星星都会孤独,又何况是人呢?我是唯物主义者,但我还是相信缘分的。我们聚在一起,就是一个整体。我们不是完美的,但这就是我们。不完美才是人生的真谛。所以我们才要聚在一起啊!这样,大家就可以相互弥补对方的不完美了。”
这句话,苏一当时并不明白,只觉得自己的班长给自己说的,都是一些鸡汤罢了。
但说完这句话的一个月后,陈鹏就永远的留在了这片土地上。
那时正值耀华和那伽对峙时期,苏一所在的连队被调往了一线。四月份,山上还下着雪,夜晚的狂风,足以吹起鸡蛋大的石头。
苏一他们一个班挤在一个帐篷里,苏一作为新兵,睡在帐篷最里面,而陈鹏是班长,睡在帐篷最外面。
某个清晨,陈鹏再也没能起来。
零下三十多度的气温,那是多么冷啊!可他一声不吭,就这样硬抗着寒冷,然后静静的感觉自己生命的流逝。
后来,陈鹏的事迹在整个西北军区传诵。苏一知道,如果陈鹏还活着的话,那么他一定会笑着说到。
“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呢,我只是做了一个班长应该做的。”
后来,陈鹏的父母家人来到了部队。
看着儿子的骨灰盒,陈鹏的父母都没有哭。
苏一当时看着陈鹏的父亲笑着说道:“这娃儿就喜欢军队咧!为自己喜欢呢事,尽自己的责任,我们为他骄傲!他既然喜欢这里,领导,我就一个要求,就让他陪着这座雪山,还能离你们近一些咧!”
就这样,陈鹏的骨灰,葬在了耀华帝国最高的烈士陵园,瓦康烈士陵园。
背靠日月山,面朝喀拉河,海拔四千五百米。
每当从日月山的山口升起,喀拉河上金光闪闪,宛如一条金色玉带。
云天线沿着喀拉河一路前行,每当有司机经过这里,都会鸣笛示意,送上自己的敬意。更有心者,还会停下车,前往烈士陵园看一看,递支烟,放瓶酒。
在这里的烈士,永远都不会孤独。
苏一来到瓦康烈士陵园,已经是战斗结束后的第十五天。
他从边境徒步返回古格市,找到了自己那辆面包车,开着车又走了两天,才来到这里。
“班长,我又来看你了。”
苏一给每一位烈士都发了一支烟,然后才在陈鹏的墓碑前坐下。
“说好的每年清明节来看你,但明年的清明节,我应该是来不了了。我想,班长你一定不会怪我的对不对?不过,我现在又孤身一人了。班长你说的对,人都会孤独的。但是,有些时候,这种孤独是必要的。不仅有孤独,还有误会,以及保密。有些东西,一辈子都不会公开,甚至不会有人知道你究竟做了什么。”
苏一点燃了一支烟,抽了一大口,吐出一条长长的烟气。
“我不像班长你,你的心里有家,有国。我的心里也想学着像你一样,多装下一些东西。离开军队的一段时间,过的还挺充实。只有离开家,才知道想家到底是什么滋味。才知道无论身在何地,都改变不了我是一个耀华人。”
“好像不知不觉又说大了呢。嘿嘿,这一次出国,我可就是一个浪子了。无牵无挂的那种。不像班长你,还有人牵挂你。你看这儿风景多好啊,有山有水,就是不知道那天我能不能来这里陪你。”
寒冷的风吹起苏一的衣服,似乎是一种回应。
“仔细想想,我觉得我挺失败的。心里话都只能对着一块石头说。这一次行动,其实挺难过的。赫拉,阿芙洛狄忒,算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这一次行动结束后,估计我就是她们这辈子最恨的人。特别是阿芙洛狄忒,我把她给打了一顿,老惨老惨的那种,而且还说了许多伤人的话。我这一顿打,打通了她的任督二脉,以后这姑娘,进境将会一日千里,没准将来那天,我就得跪在她的面前。我在云天线上遇到两个不错的姑娘,有一个叫何青敏,还有一个叫沈林倩。何青敏的妈妈还想让我当她的干儿子,当时差点就答应了呢,现在想想,有些后悔。班长你不用担心啦!实力倒退了好几年,就连人都脆弱了。”
苏一笑了笑,抽完烟,站了起来。
“这些话,我可只对你一个人说哦,班长!在座的各位前辈可能都听到了。当然哈,如果哪天你们能遇见我说的那几个姑娘,一定要记得保密哈!”
“接下来就要离开耀华了,祝我一切顺利吧!”
苏一把怀里揣着的半包烟全部拿了出来,放在墓碑前。
“记得,每年只能抽一根,得抽到我下次来看你才行。我得走了,有缘再见!”
阳光照在苏一身上,苏一却感觉不到任何的温暖。
他朝着墓碑敬礼,然后转身,离开。
他的步伐是那么稳健,身形却是那么的萧索。
风萧萧兮
壮士一去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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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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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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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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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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