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手一套书本的男知青们,顿时挺直了腰杆。
看不惯莫然的男知青在安禾的挑拨下,拿着书天天在他家门口溜达一圈。
谁不知道莫然运气可好了,得了一个能干的媳妇,天天过的那是比谁都好,一个冬天过后养的白白胖胖,简直像个娇气的小贵公子,和他们似乎都完全成了两个世界的人。
剩下的男知青过的日子就苦逼多了,村民们都不待见他们,因为安禾在他们哪里,本来就紧张的食物更是不够。
在安禾不断挑拨下,剩下那些男知青很快对过得太好了的莫然再生怨怼。
安禾还偷偷让人传,知青回城里以后会抛妻弃子,和知青结婚不靠谱,闹得不少人用奇怪的目光看着莫然。
仿佛他要是参加高考,就是个抛妻弃子的大渣男,就对不起酒笙,对不起这个家。
安禾不觉得自己有错,毕竟上一世这种事的确发生过,她就是想闹得大一点也好趁机出口恶气。
至于万一人家真不能高考又关她什么事?
很快也听到谣言的莫然死死的抿着唇,攥紧了手指掩饰着内心的不安,她会信他吗?
那些拿着书溜达的知青,终于看到了莫然的人影,忍不住拿着书晃悠了一下:“怎么,在农村待惯了,这是不打算回城里了?”
莫然不理他们,自顾自走了出去。
这时那些知青的脸色都变了,他的脚竟然好了?
“我们去城里那包裹的时候可没见着你的,该不会你家还没寄来书吧。”那个男知青盯着莫然的脸色,没有他想象中的脸色难看。
要知道莫然家里可是从来没见的寄来什么东西,别的家常寄来一些带着粮票,好吃的钱之类的包裹,要是写信向家里卖卖惨,没一会都能寄来不少的吃的。
这也是为什么经常完不成工作的知青们,还没饿死的真正原因。
莫然听到家里没寄来的时候,脚步略微停顿了一下,家里没寄东西他真的一点都不意外,他们应该早就把他忘了吧......
伤心吗?好像是有浅浅的一点,莫然摇了摇头索性不再多想那些,酒笙说今天早点回来,他想去等她,很想见她。
没见的莫然朝着他们借书的男知青,有几分诧异,他们原本以为,自己可以看到莫然难看的脸色,还要低声下气的求他们借书给他。
毕竟这书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弄到的,他们在城里家里人还能弄到,而娶了一个农村人的莫然从那能弄到?
更别说目光短浅的农村妇人,会不会让他读书了。
碰了个壁的几位知青不情不愿的回去了,安禾压着性子不耐烦的安慰了几句。
等到时候她去了城里,什么都能买到,而在农村里的所有人都被错磨成一个个灰头土脸的黄脸婆。
到时候她再买一辆车在村里面逛一逛......安禾想着都觉得扬眉吐气。
——————
酒笙在村口拿着书本认真学习的小反派,少年身姿如松柏般挺直,黑色的头发看起来毛茸茸的,衬得少年又软又乖,让人很想摸摸。
“怎么在这里等着。”酒笙有点无奈,揉了揉毛茸茸的脑袋。
“村里说知青考上大学以后,就不会回来了。”莫然把书放下,耳尖蔓延上一片的淡粉。
酒笙点了点头:“嗯。”
莫然抿了抿唇,看着淡定的酒笙,心里有点闷闷的,想说的话也不说了,像是个生了闷气把头埋到毛里的大狗狗。
“你不回来,我就过去找你。”酒笙摸了摸胡思乱想的小反派,看着瞬间变得亮晶晶的眸子觉得有几分好笑。
“等考完试,我们就一起搬到城里,你考上了那个大学,决定我们未来会在哪里安居,所以一定要加油。”
“可是房子很贵的。”莫然弱弱的说,他对自己的实力自然很有信心,上一辈子他既然能是高考状元,这一次同样也能做到。
酒笙摇了摇头:“没事。”
小团子在一旁帮腔:“那是,宿主在哪个地方还没有它十几套房子了!国内随便住!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叫问题!”
感觉自己也变豪的小团子:\(^o^)/~自从跟着宿主以后,它就不知道穷字怎么写。
话说现在宿主到底多有钱了,完全计算不出来的小团子:......
几个大爷大妈在私下找了酒笙谈了一下关于知青的事情,见她都不在意,那些大爷大妈自觉无趣悻悻而归。
很快就到了改革后的第一次高考,两小只很兴奋也想去城里。
在云景保证自己可以骑着小自行车带着妹妹,才被允许跟着去。
酒笙骑着自行车带着莫然,云景骑着自行车带着妹妹远远的落在后面。
云锦看着完全被拉开的距离:“哥哥,我们快追呀,都赶不上姐姐了!”
“你要是少吃一点,我们现在就或许能跟得上了。”云景费力的蹬着自行车,没一会就累的大汗淋漓。
“哥你变了,你都不爱我了,竟然让我少吃一点。”后面的云景委屈巴巴的抱怨,“明明是哥哥的力气太小了,完全已经看不到人了。”
“啊啊啊我们是不是跟丢了。”云锦可怜兮兮的攥着哥哥的袖子,眸中全都是狡黠。
“姐姐给了我二十块钱,让我们自己先去买好吃的,乖乖等哥哥考完试。”云景吃力的开口。
“我们乖一点,姐姐那么快也是怕哥哥迟到,听说迟到了就不让进了。”
“嗯嗯。”云锦拼命的点了点头,扒拉着手指数着:“那我要吃小馄饨,还有炒米粉,还有包子一咬都能出肉汤的,香喷喷大包子......”
“你吃的完吗?”云景下意识的想阻止她,突然想起酒笙说的十块钱是自己的,剩下十块钱是云锦的,这属于个人私有财产。
哪怕是哥哥都不能替妹妹做出任何决定。
“那肯定的。”云锦拍了拍小肚子自信满满:“对了,哥你要买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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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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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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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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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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