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80:富豪都是我小弟>第27章 第一节课
  这一届英语专业分了三个班,每个班五十人,跟上一世一样,于东青有幸被分到了一班。

  这个班都是英语高考分数比较高的,但这时的英语考试没有听力内容。

  上一世,于东青刚进学校时的英语可谓是哑巴英语,做题都会,开口都讲不对。

  这导致了他很快就被调到三班,成为很多同学取笑的土鳖,也让他在燕京大学的几年里充满了自卑感,没有参加过任何的学生干部竞选,没有谈过一次恋爱。

  他曾经自嘲,班里二十五个女生我都喜欢,可没有一个喜欢我。

  于东青再次走进教室,这种恍然隔世的感觉是很难形容的。他的目光快速扫了一遍教室里的同学,有一些已经想不起名字了。

  而那些上一世他觉得高不可攀的女同学,现在看上去也不过如此,大多还都比较青涩,相貌身材少有黄冬妮那样好的。

  他不禁感叹,上一世年轻的自己是有多饥渴啊!

  第一节课是让每一个同学上台用英语做自我介绍,讲讲为什么选择英语专业,讲讲到燕京大学后的感想等等。

  有不少同学应该是提前猜到了会有这样的内容,提前有所准备,上台也比较积极。

  碍于英语水平的局限,表达的都比较简单,但也足够分辨出英语口语水平的优劣。

  在内容上,多数同学都表示了学习英语是为了更好的与世界沟通,学习更先进的科学技术,更好的报效国家。

  毕竟华夏几千年的传统就是这样,爱家乡爱祖国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情怀和操守,以身许国是一代又一代华夏人的传统。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何况作为华夏骄子的燕京大学生。

  但,确实也有一些缺少这样情操的人,在后世被称作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他们的话语中对遥远的米国充满了向往,觉得那是一个自由开放包容的国家,是一个能实现自己梦想的地方。

  和米国建交以来,很快就出现了留学米国的热潮,在很长的一段时间,燕京大学和隔壁的华清大学几乎成了留学米国的跳板。

  其中一些人学成归来,为建设更美好的华夏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也有一些人,永远留在了米国,在几十年后,米国拿着某些高科技掐华夏脖子时,就有这些华夏人的付出在里面。

  在后世,于东青被骂的最多的也是这一点,被称作留学生教父的他,送了太多华夏学子出国留学。

  但是,于东青觉得自己是很无辜的。你是一个忠心爱国的人,敌人严刑拷打也不会叛变;你骨子里就是一个叛徒,不出国一样当汉奸。

  在于东青心里感慨这些事情的时候,有人喊了他的名字,原来其他的同学都已经上过台,就剩他一个人了。

  于东青慢慢走上讲台,娴熟的用英语开始了一场演讲:

  “老师和同学们,大家好!我叫于东青,来自长江边的一个普通农村。我之所以学英语专业,是因为,只有这个专业能让我有机会考上燕京大学。”

  下面马上传来一阵哄笑,全班五十个同学,说这种理由的就于东青一个。

  不过,大家都觉得他的英语口语非常好,简直就像母语一般流利,对他说的来自农村都不禁有些怀疑。农村的英语教育还相当落后,他的英语不可能是在农村中学学到的。

  “燕京大学是华夏最好的大学之一,这里有华夏最好的教育资源,有机会到这里学习,几乎是全华夏青年都渴望的。

  考进燕京大学,离不开自己的努力,更是因为国家的培养。所以,我非常珍惜这样的机会,感谢国家给了我这样一个受教育的机会。

  华夏正处在一个伟大的变革时代,我们作为这个时代燕京大学的学生,面临着许多的机遇和选择。

  我们燕京大学的同学,无疑是华夏最杰出的一部分青年人,更有机会享受到国家的各种红利,也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

  在追求自己幸福生活的同时,应该时刻不忘自己的责任,为社会为国家做出贡献。

  英语是一种语言工具,学好英语并不能让我们变得更优秀。一个来自米国的文盲,英语口语都会比我们大多数人要好,但他仍然是一个文盲。

  所以,我们在学好英语的同时,要不辜负在燕京大学四年的青春,多学习更多的知识。这样,才有更多的机会做更多的事情,才不会被这个时代所淘汰。

  ⋯⋯”

  教室里所有人都惊呆了,他的英语口语为什么可以这么好?

  很多同学也讲得很好,但只限于很短的一段,一听就是提前准备好的。而于东青看上去完全是自由发挥,随性而讲的。

  燕京大学的英语教授最多也就是这种水平吧?他还有必要花时间学英语吗?

  在于东青走下讲台后,教室里才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大家都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于东青。

  一下课,于东青就被同学们围住了,而且都是女同学。男同学多多少少都有些嫉妒心理,能考进燕京大学的,哪一个不是才华横溢?

  女同学就不同了,异性相吸嘛!再说,老于除了黑点,长相也不算丑,气质还是蛮好的。

  顿时,于东青身边就充满了各种娇滴滴的声音。

  “于东青同学,请问你的英语口语为什么学得那么好?有什么技巧吗?”

  “于东青同学,你是不是有什么海外关系啊?是不是有个姑妈或者姨妈在米国,可以教你英语啊?”

  “于东青同学,你是不是经常看米国电影或者听米国广播?你的口语是不是通过那样的方式学的啊?”

  上一世,没有女生多看自己一眼,于东青感觉特别烦恼。

  现在,被一群莺莺燕燕围起来,旁边叽里呱啦的,也是很让人烦恼。

  “一个一个来问,大家这么吵,我能听见谁说话啊?”

  于东青大喊了一声,顿时安静了许多。

  他目光转了一圈,看着七八个围着自己的女同学,姿色都很一般啊!用手一指眼前的一个女同学,心想,你胸大你先问。

  那个女同学看见于东青指向自己,一下紧张了起来,咬了咬嘴唇,轻声问道:

  “于东青同学,这个周末我们一起去逛公园吧?我想跟你学英语口语。”

  周围几个女同学不约而同向她投去不屑的目光,学英语口语一定要去公园吗?很明显你这是发情了。

  英语老师叫周学渊,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他看着眼前的景象乐呵呵的离开了教室。

  班里有于东青这样英语好的学生,自己可以省不少心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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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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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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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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