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
官渡关我何事?
去那里血战么?
别闹了!
连番大战下来,曹远也想通许多。
血战这种事,还是交给老爹吧。
我负责收人头就是最合理的。
不会真有人放着好处不拿,而去血战连连吧?
曹远之前多少有点不得已而为之,毕竟官渡大战之前,袁强曹弱,还是需要多做点事情。
只要这次战胜袁绍,以后曹家就在整个大汉领土内一家独大。
就不需要曹远再去这么费心费力的辗转南北,东征西讨。
老爹,你要加油啊!
我会给你宝贵的精神支持的!
曹远的连番念叨让远方的曹操喷嚏连连。
总感觉,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
青州,临淄。
曹远率军北上,贾诩和孔融两人便留守青州。
在接到曹操递过来的书信后,贾诩先是眉头一皱,转而将其让人带给曹远看。
现在的临淄是真正的空城一座。
守军只有几千,曹操要增援,那是要不来的。
能决定行军动向的只有曹远!
至于曹远怎么选择,那就看远公子自己的了。
贾诩如今能做的只有守好临淄,等待远公子大捷的消息。
临淄的武备除了士兵不足外相当完整,倒也不需要贾诩太过操心。
寻常的政务也有孔融在忙碌。
这么一算下来,贾诩算是清闲下来。
可他也没打算闲着,而是提笔写到。
“曹远传!”
纪传体的记载,通常帝王家为本纪,各方代表人物为列传。
如今贾诩并不能预估曹远以后会走到哪一步,姑且就用列传为名。
至于内容。
贾诩并不打算按照正经史书一般一板一眼的记载,那样太过无趣和枯燥,无法很好的彰显曹远的特征和光辉,不符合自己的初衷。
而且正经的史书也会有人编纂,他也来记录史实的话多少有些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不如换个角度,换一种方式。
于是,贾诩打算大胆的以类似日记的形式,以自己的视角为主来记录曹远的所作所为。
这比直接记载曹远的事情更容易让人相信,也更容易体现自己的真情实感。
故这书既可以叫曹远传,也能叫观远公子有得。
房间内,贾诩提着笔写到:
建安四年,夏,那是我第一次来到临淄,来之前我的同僚大多跟我说这位远公子是丞相府里最无能最庸碌的人,他没有像其他几位公子那样从小就展露才学,纵使远公子曾在宛城之战中有过表现,可招惹得丞相不悦,并非善事。
那时候,我多少有些不安,自古以来,公子、皇子都是最难伺候的主,辅佐的好了可能被砍头,辅佐的不好了也可能被砍头。
于是当时的我决定,静观一二。
可自从我第一次见到远公子开始,我的想法就变了,他全然没有别人说的那样颓废无能,不仅将青州治理的井井有条,政绩斐然,还颇有见地,目光长远。
也许你会以为我在吹嘘,实际上我这么说已经相当收敛,评价一位当权者做的怎么样最好的办法就是微服私访当地百姓。
我曾去过临淄城的百姓家里,也去过乡野山间。
临淄城中远公子是无与伦比的象征,只要有他在,一声令下,整个临淄城就会同仇敌忾所向披靡,事实上一年后爆发的临淄保卫战确实印证了这一点。
乡野山间比之临淄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或许你不信,整个汉室江山中唯独青州是没有一个人还在拜巫蛊这等迷信之物的,他们拜的是远公子!村庄里到处都是远公子的画像,日日夜夜都有人向他祈求风调雨顺。
说来可笑,远公子还活着呢!要是他知道自己跟死人一样受人祭拜不知道是什么感受。
当然,人无完人,远公子在女人这方面比之丞相更是犹有过之,我听说教坊司中最美丽的女子都会被送到远公子的府邸成为婢女,也不知道未来远公子的子女会有多少,依我看来,数量必定是相当惊人的。
建安四年中发生过许多的大事,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事无非就是讨伐刘备之事。
远公子似乎能预知未来一般的洞悉刘备的计划,并且提前有所准备。最令人惊讶的是,远公子就连军事器械都多有研究,那回回炮的威力我至今难忘。
远公子一向很谦虚,其表现为他很喜欢撒的一个谎,那就是这些新奇玩意是从西域胡商那里买来的,根据我的调查,西域过来的胡商少之又少,贩卖的也无非是一些马匹之类,何谈这么多新奇之物?
大家似乎都知道这件事,并没有选择拆穿,毕竟以远公子的才学,发明这些东西并非什么难事。
建安四年的故事便是如此,不知道建安五年的远公子又会以何等之姿立于大汉的天地之间。
……
贾诩写完之后,悄悄藏在了一堆书卷之中。
这些,并不是正史,只是一些所见所感。
贾诩并不打算将它拿去给别人阅览。
他有他自己的考虑。
以远公子开办教坊司这类举动,在那些腐儒的眼里恐怕是绝对的异类。
在编纂正史的时候很难对远公子有公正客观的评价,带一些主观色彩的污蔑也是时常发生的,毕竟谁都没办法保证自己写的东西绝对客观。
这份手书,就当是一种观点,一种想法在未来流传下去。
将来有人考证以往的历史时,不至于太过偏颇。
历史究竟如何,任由后人评价,曹远或许不在乎这些,可贾诩在乎。
自己决心跟随的人,不容许他人随意污蔑其名誉。
心念至此,将手书藏好。
等到将来自己有了孩子,让他来继承这些。
“文和先生,丞相又派人来催促援兵了!”
“嗯?不是已经让人将消息转职远公子那边了么?”
“额,好像远公子并未理睬,直扑邺城!”
“啊?”
贾诩下巴一张。
眼睛眨了好几下。
觉得似乎要把刚才的手书拿出来,再写一笔,就四个字。
缺点:不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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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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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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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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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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