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推了推牧云,给了他放宽心的眼神,牧云会意,向我点了点头,我们三人找了一个安静的角落,刚一落座,我先叫服务员点了酒水,把话语权交给了牧云...
牧云也没卖关子,上来就直接道歉:“阿东,哥们今天这事儿做的确实不够意思,不过我也确实不知道这酒的价值!否则也不能不经你的同意拿来喝...抱歉了兄弟,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尽我和沈毅所能,一定帮你...”
没等阿东开口,我便又接过话,简单概括了前因后果,也认了个错!听完这话,阿东板着的脸终于放松了些,但还是不痛快,又不好作,只好倾诉道:“哎,其实真的不是兄弟小气,这酒是我爸十年前珍藏的,我爸早些年就爱喝酒,喝酒脾气不好,闹的特别严重,家里人管也不听,十年前一个冬天,我刚上初中,我爸载着我妈酒驾出了车祸”说到这儿,阿东痛苦的表情,我有些不忍“阿东...”
阿东抬手阻止了我,平静了一会儿又继续说“我爸头上缝了六针,我妈抢救无效走了...后来我爸彻底戒酒了,变成了一个好父亲,照顾我妈的家人也很周全,这些年我也慢慢原谅了他,他其实也挺不容易的,所以这些年自我也攒了点钱可以孝顺他...”
我和牧云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对生活的无奈,我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所以,这五粮液是当年你父亲留给你的?”
阿东也点了一支烟,缓缓吐出烟雾,点了点头,我走到阿东对面,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阿东,凡事都会过去的,别太伤心,你不是还有你的父亲吗?还有我们这群兄弟!努力打拼,过好当下,好吗?”
阿东重重的抹了一把脸,然后伸手搭住我和牧云的肩膀,“是啊,我还有很多需要珍惜的,不过俩瓶当年的酒而已,给我最好的兄弟喝了,也没妄白放这么久...”
“阿东,听牧云和我说你最近参加了某卫视音乐选秀,缺一个搭档,我帮你找找看,算是我喝酒的代价吧!”
“算我一个,我托朋友帮你问问...”
阿东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牧云,无奈的说道:“俩尊大神就坐在我身边,而他们居然要帮我介绍音乐人...好吧,我知道你们的难处,不过死罪难免活罪难逃,走,上台陪我...”
阿东和牧云先行跳上舞台,阿东接手架子鼓,牧云拿了一把吉他,见我迟迟不上台,牧云用吉他出刺耳的声音,用麦克风叫我:“沈毅,不上来玩儿玩儿吗?”
本来就没打算上台的我,看见牧云这小子的挑衅,当即就把西服和领带甩到一边,抬手抄起一把贝斯:“苏紫旭的《没有你》”,台下看热闹的响起一片掌声,甚至还有打口哨的,我笑了笑算是回应
试了试音,向乐队点了点头,当吉他声响起的一瞬间,我几乎不受控制的想到穆雪,回忆又陷入到曾经,无法自拔,画面又转入十年前带走阿东母亲的那场车祸,渐渐又跳到了一年前一位好友国外旅行遇到意外,我的脑子不断被各种零散的画面撕裂...
“就在今天在还没睁眼之前我已觉一些一起生活的秘密有关嫉妒的感觉在于拥有时没有珍惜我难以想象也从来都不愿意可是低下头我还是不是我自己如果没有你如果没有你我就是阳光下的阴影湖水中的空气群星中唯一不闪耀的那颗大漠上最黯然黯然黯然黯然的沙砾最好没有你最好没有你我就是一头狼披着人皮给予”从“如果没有你”到“最好没有你”,从歇斯底里最终变成无可奈何,我最终在猛吸一口气后回归沉寂...
当我回过神来,脸上已经布满了泪水,我放下贝斯,向洗手间走去,这时台下的人才反应过来响起轰鸣般的掌声,我刚好也看到了阿东和牧云眼角的泪水,不是每个人都会习惯失去的,每个人心里都藏着一个乌托邦,就算在这个非主流聚集的地方也没有例外...
在洗手间里洗了把脸,我便从后门离开了,因为今天我没有勇气再提起那把贝斯,再撕心裂肺的唱一歌了
...
坐在孙岩的奥迪a4上一时不知道去哪儿,给自己点燃了一支烟,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野里,今天她穿着一套商务女款西服,微卷的黑松散的搭在肩上,手提一款皮质黑色包包,径直从我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察觉到我
这人正是苏大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杨嫣,出于好奇我打开车门下车张望,刚好看见她打开一辆黑色奔驰gLs的车门坐在驾驶位上,不久,gLs就带着轰鸣声离开了这里,我略微停滞了几秒,也启动车子向杨嫣离开的方向开去
我心里越的好奇,这个女人绝对不简单,就算是在苏州,有经济实力开起这款车的人也是凤毛麟角,更何况还是一个年纪和我相似的女人,凭借着我满满的好奇心,今天居然也做了一回尾行痴汉,不过我也仅仅是出于好奇而已,毕竟我只是一个小白领,在苏州这个异国他乡没车没房,混的不明不白,我可不认为世界上真有**丝逆袭白富美的狗血桥段!而这么做的原因,或许只是出于一个正常男性的本能吧!毕竟杨嫣真的是美得有点不像话...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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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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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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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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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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