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是陶家的祭祖,陶家本是其他市的一个有钱人家,家族资产过了千万。
但是当初,陶行的父亲一死,家中就开始争家产,甚至连父亲的遗体都闲置了下来,没有及时下葬。
陶行,在家中排行老三,是最小的那一个。
他并没有争家产,一份钱都没有拿,而是默默的将老父亲下葬,然后离开了那一个市,来到了临州定居。
因为没有一分钱,他开始做农活。
但是他并没有讨厌这种生活,相反的是,他对这种生活挺满意的,至少不用在看他的两个哥哥,为了争一点家产,吵的面红耳赤的。
所以陶行就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很穷,很穷,直到遇见了君不败,变的更穷了,因为多了一张吃饭的嘴。
但是,他们把君不败当成了亲儿子一般对待,从来都没有亏待过。
而每年这个时候,陶家这一个家族之中,要举行祭祖,这是老一辈,代代传下来的。
每一个姓陶的,都要参与。
以往,都是那两个哥哥举行的,陶行并没有这个财力,不过这一次,陶行告诉了那两个哥哥,他来举行。
“老三,有出息了?这次,他要来举办,破天荒啊。”
“去你那临州的破农村么,哈哈哈,不过,这一次,我一定来,我把全家都带来。”
这是陶安安跟他复述的原话。
那两个哥哥,并不怎么看得起陶行这一个,不喜不争的弟弟,对于君不败这一个养子,那就是更看不起了。
很快,君不败就到了自己老家。
不过是陶通来接的。
他终究,是一个陶家人。
“君……君……上。”
见到君不败之后,淘通吓的脸色都快变了,身子一度往下匍匐。
他担心,君不败记仇。
不过君不败,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轻声道:“一家人,不用那么客气,当时的事,我也知道,不过过去了就过去了。”
“谢君上。”
“叫我君不败吧。”
“是。”
君不败并没有秋后算账,陶家终究是把他养大的,而且他在生活之中,性子也算是温文尔雅,平近易人。
随后,君不败与陶通一并行走。
“我记得,这次祭祖,是你在负责,对吧?”君不败偏头问了问。
“对。”
陶通点了点头。
“这点钱,你拿去布置,不够在跟我说。”
君不败从身上掏出了一张银行卡。
“好。”
陶通接过了银行卡,就准备出去置办,不过临行一步,又回头问了问:“这里面有多少?”
“几个亿吧。”
君不败摆了摆手,走向了自家的院子。
秦怡那丫头,已经在翘首以待了。
而陶通却是一脸目瞪口呆,最后去置办的时候,脑袋之中,一直浮现的就是那一句话,“几个亿吧。”
这一场祭祖,他必须要办的风风光光的。
“哥。”
秦怡蹦蹦跶跶的,就跳上了君不败的身上,用小脸在君不败的脸上,蹭过去,蹭过来:“怡怡想你了。”
“你这小丫头。”
君不败将秦怡抱了起来,这个小丫头性子一向都讨人喜欢,然后看向了其他人,阿花,换下了那一身素白裙子。
穿上了一身白色大衣。
至于陶安安,则是去接人了。
“先生。”
阿花打了一个招呼,眼睛眨了眨。
三天没看见先生了,她心中空落落的,现在一见到,仿佛整个世界都有了光。
“义父义母呢?”
“做饭呢。”
阿花指了指里面,飘出了一股子肉香。
君不败刚刚准备进去,不过在其身后传出了一身:“哟,君不败,如今‘发达’了,见了招呼都不打啊。”
这一个‘发达’二字,咬的特别重。
君不败抱着秦怡转身看去,在路上来了一个姿色一般的女人,手上提了一个行李箱,后面跟着他的父母。
还有陶安安。
这便是他义父的二哥一家。
女的,叫做陶安琪。
小时候,一直嫌弃他是一个养子,名曰其名是一个野种,每一个祭祖的日子,都会用一个劲讽刺他。
以此来享受一种优越感。
而数一数,已有十年,这一个陶安琪没能讽刺她了,想必已经憋坏她了。
“陶安琪,十年了,你语气还是这般阴阳怪气的。”君不败直接挑明道。
“我这可是在关心你,听说啊,你从部队之上回来了,是不是逃回来的,我问了安安,你现在都还没有工作,是不是逃回来,身上打上了逃兵的符号,然后想找工作都找不到。”陶安琪一个劲的说道。
但是,在其身后的陶二叔扬了扬手:“安琪,够了,把东西放进去。”
“二叔……”
君不败想要打一声招呼。
那个陶二叔就摆了摆手:“别,别叫我二叔,我受不起。”
说着,就走进了那一个宅子之中。
句里行间,充满了嫌弃。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不仅仅陶安琪看不起君不败,那个陶二叔也同样是如此。
“真的是,一个农村,真嫌弃,一股味道。”
陶安琪走了进去,看了看那简陋的装饰,一脸的嫌弃,随即转身,望看向了陶二叔:“爸,我们去住城里吧,我要住五星级的大宾馆。”
“不行,明早就是祭祖,先将就一晚。”
陶二叔摇了摇头,拒绝了。
虽然,争家产,他能够争的面红耳赤,但是夏国人一向对于祭祖之事,比较重视。
这是传统。
“难闻死了。”
陶安琪闻着这一个农村的味道,用一只手,蒙着鼻子。
其实,实际上,陶行一家,一向是挺干净的,院子之中,还有好几盆盆栽与仙人球,周围有不少的树木。
空气清新。
之所以陶安琪会觉得难闻,是因为她在城中呆久了,并没有来过农村这种地方,没有呼吸过什么叫,新鲜空气。
“哥。”
陶安安从后面走了上来,打了一声招呼。
“你大叔,那一家呢?”君不败问道。
“我不想去接他们。”
陶安安嘟了嘟嘴,有些不情愿。
那一家陶大叔的儿子,叫陶凯泽,从小便十分的顽皮,在几次祭祖之中,都喜欢戏耍陶安安,以此奚落。
甚至,有一次,大冬天的,将陶安安推进了河水之中。
差一点淹死。
君不败下河去救的陶安安,顺便,再把那个陶凯泽的头,按在了水中,让他感受了一下什么叫绝望。
不过,就那次,陶安安发了高烧,住了一个月的院。
对那个陶凯泽,一直心有怨气。
所以才不愿意去接那一家。
“傻妹妹,做人要大气。”
君不败揉了揉陶安安的头发,眼中有些温柔:“你想想,你不把他接来,我们怎么报仇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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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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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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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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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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