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时代,纳妾是不能穿大红的嫁衣,也不用拜天地。
反正,一顶小轿,直接送来,就成了。
易梦珏不想委曲她们。
“爷,那个……”
袭人知道规矩,迟疑了一下。
易梦珏站了起来,看向了众人。
“这个院子,我说了算。”
“你们三人,还有鸳鸯姐姐,都给我换上大红的嫁衣。”
“摆上了香烛,今天晚上,我要给你们拜天地,结为正式的夫妻。”
“以后,没有大小尊卑之分。”
“我们是一家人!”
易梦珏的大手一挥,事情就这么定了。
别说,那火红的嫁衣,其实每个人都有。只不过,没有跟人说那是嫁衣而已。
等这四人都换上了鲜红的嫁红时,易梦珏真的有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在后世,在这拼命苦读之时,谁又想过,自己会过上现在这样的生活?
在后世,自己就算如何苦读。
之后能够取上一媳妇,在北上广这样的大都市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小屋,就已经算是非常的成功了。
可现在……
香烛摇拽,人比花娇!
碧痕心中真的有很多的苦楚。
可这时,碧痕也知道,不是自己该表露的时候。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叫到这里的时候,碧痕愣了一下。
如今,不过是几人在这自已的小院行的这大礼,到是这高堂。
“如今,父亲远在江南,那咱们就暂且对着江南拜一拜吧!”
江南,自己后世,所在之地,何尝又不是在江南啊!
“夫妻对拜!”
“送了洞房!”
礼成!
易梦珏一一的给这四人揭起了盖头,饮了这合卺酒,四人就成了夫妻了。
哪怕已经有了夫妻之实。
这会儿,袭人和晴雯,以及那麝月,那小脸都羞的通红。
虽然只是私下里的行礼,可几人,那心儿当中,真的已经感觉满是幸福。
幸福是什么?
是你饿了,那碗里的几个冒着热气的大馒头……
几人当然不缺吃了。
可她们缺少的是尊重,被丈夫和人一样,平等对待的尊重。
如今,这些,都有了……
今晚,是我们四人的好日子。
我们就一起,同睡一张床吧!
事情来的突然,怎么可能给每人都准备一屋。
易梦珏当然想的好,大被同眠,五人一起,就睡一床。
不过,这个时候,袭人总归要比别人更加的清醒一些。
“爷,你心里有我们,我们就知足了。”
“今日,是鸳鸯的好日子,你就别管我们了。”
确实是一个懂事的姑娘。
直接领着三人,就这么离开了。
不过,临行之时,晴雯到是偷偷的凑到了易梦珏的耳边。
“鸳鸯姑娘初行人道,爷可得爱惜一些才是。”
得了,还真是有些无地自容了。
“鸳鸯姐姐,你真的愿意嫁给我?”
大被同眠。
鸳鸯缩在了被中。
易梦珏到是直接靠在了床头。
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
人生是为得意之事,一天竟然占了俩。
以前看书的时候,到是知道,这鸳鸯可是对这贾府里的男子,没有一个看的上。
如今,竟然愿意了,易梦珏当然要问清楚一些才是了。
在后世,如此姑娘,能够取上一个,就是已经算是前世修来的福分了。
可到现在,竟然一下子取了四个。
以后,指不定还要取多少。
这易梦珏,总感觉不那么真实。
“姐姐,我这心里,总感觉有些不踏实。”
“你看,我这何德何能。”
“竟然同时拥有了你们四个这般漂亮聪慧的女子,你们如此真心的待我,而我,以后可能还要取妻。”
“我总感觉,有些对不起你们。”
“你说,我这是不是有些太贪心了啊?”
你说,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
你来跟这十七世纪的古代人交流一夫一妻制度,那简单就是对牛弹琴了。
就鸳鸯,哪怕她真的有些个性,可她终归摆脱不了思想的定势。
已经在锦被之中闷了许久了。
难不成,睡着了?
易梦珏到是轻轻的用手,把这鸳鸯头上的被子给掀开了一角。
一股清新的空气袭来,鸳鸯那差点窒息的呼吸顺畅了。
“鸳鸯,过些日子,我打算让袭人她们先搬出去。”
“这边家里,就由你守着了。”
“放心,只是暂时的安排。”
“公务不忙的时候,我也时常会回来住。”
“原本,我也想把你一并带出去。”
“不过,老祖宗那边,离开了你,确实有些不便。”
“有你在老祖宗身边,我也放心!”
“对了,我教你练的太极拳经,现在练的怎么样了?”
想到这里,易梦珏到是直接用手推了推这身旁的鸳鸯。
“爷,我,我……”
鸳鸯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怎么了?”
“是不是不舒服?”
说到此处,易梦珏不由把手放在了鸳鸯的额头。
是有些热。
不过,到也不算太热。
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时代,可能一个小病,就能够要你的命。
“爷,夜已经深了。”
“咱们,歇了吧!”
得了,能够让人家姑娘说出这个话,易梦珏其实也醉了。
屋子里,半截残烛,还在亮着。
手指一弹,一股劲风直接射向了红烛。
灭了。
屋子顿时暗了下来。
夜是漫长的,人却有些恍惚。
“鸳鸯,你以前是不是不喜欢我啊?”
“我那个时候,是不是很人讨厌啊?”
问了两句,而且还真是让人很难回答的两句。
谁知,那边的鸳鸯反而转过了身子,就这般偎依在了易梦珏的身旁。
“爷,这些日子,你就像换了一个人似得,一下子变了。”
“变得聪明、勤奋、懂事了。”
“我愿意嫁给爷,我愿意一辈子都跟爷。”
执子之手……
夜似乎开始慢慢的躁动起来了……
一夜之间,很多事情变了。
一个姑娘,变成了女人,一个男孩,成了秀才。
不过,易梦珏那早起锻炼的习惯,依然没有变。
不但没有变,这身边,反而多了一人。
“娘子,都说了,你昨天才刚刚破了身子,应该好好休息,就不要起来了。”
“你怎么这倔啊!”
“真是拿你没有办法!”
“行了,多穿些衣服。”
“今天早上,咱们就在院子里练练就成。”
“外面风大,就不要去了。”
就这般,院子里,迎着朝霞,两个如木桩般的人儿,似乎融入到了这草木,虫鸣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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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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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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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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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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