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迷茫的摸了摸自已的脑袋,这还需要什么理由吗?
如今这个年代,作为男人,大凡有一点门路,谁不想踏入军旅?
就算只是做个普通士兵,待遇也要比普通百姓好得太多太多了吧!
更何况卢青还有灵州节度使这个大靠山的照顾,恐怕要不了几年,就能平步青云,继而攒下大片家业,这是多少人挤破脑袋都盼不到的好事,还有什么可想的呢?
这些道理,卢青会不明白吗?
显然不是。
穿越到这个年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卢青一有机会就会陷入沉思。
有机会重生一次,自然不能碌碌无为了此一生。
以卢青的身手,再加上前世的从军经历,想要在这纷乱的世道时闯出一番天地来,并非什么难事,更何况还有李肃与冯晖之助,更可平步青云!
然而,细叩本心,这样的人生却并不是卢青想要的。
前世之中,卢青同样是军人,不过参军之初,卢青就知道自已是为什么参军的。
那就是保家卫国!
可现在呢?
生在五代这个乱世之中,中原破碎,民不聊生,朝代更迭有如翻书,在这样的世道里当兵,为的又是什么?
不管是李肃,冯晖这些大人物,还是李娇儿和李锦这些普通百姓,在他们的理解中,当兵为的就是更好的待遇,更光明的前程。
然而实际上,这个时代的军队,闲时骄横乡里,战时杀民充功,像这样的兵,不当也罢!
而且,尤为让卢青难以接受的是,这个时期除了中央禁军之外,所有地方抚镇的兵将,都会在脸上刺字。
虽然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有逃兵的出现,但这种做法实际上也是对士兵的一种人格上的污辱!
所幸现在正值汉隐帝末期,按照历史的走向,再过一年有余,郭威建立大周,届时天下初定,再投明君帐下也不迟!
继而,卢青又回想起了与莫三娘临别之时的一番交谈。
莫三娘虽是女流,但见识却不凡。
无论是乱世还是清平世界,始终离不开一定的经济实力。
距离郭威起事还有一年多的时间,不若趁此机会,跟着莫三娘到漠北塞外游历一番,增广见闻。
想到这里,卢青心中豁然开朗。
“锦哥儿,当日在永兴城救你也属偶然,你不必一直记挂,你我之间并非主仆,如果你真的有心想要投军,大可按照自已的想法去做,不必理会我的意思。
以你现在的身手,再加上天资不错,投军之后应该很快就会出人投地。”
李锦闻言,当即再次跪地正色说道,“青哥,我李锦虽然没读过书,但也知道关二爷忠义!
我这条命是青哥给的,这一辈子都不会离开青哥的!
如果青哥决意赶我走,倒不如现在就打杀了我!”
见李锦心意已决,卢青赶忙再次将他拉了起来,“既然如此,我想去莫三娘那里碰碰运气,如果可以的话,咱们就一起跟着商队到西域走一遭。”
李锦自然没有任何异议,跟着卢青当即向街心的悦来客栈走了过去。
作为中原与西域商贸重镇的灵州城,大凡有规模的商家,在这里都有店面,但也有些特例,比如南唐莫家商队。
因为南唐与前后蜀两国和中原王朝几十年来之间的微妙关系,中原各王朝基本上不允许他们通过中原地区与外族进行马匹交易,其他诸如吴越,南汉等相对弱小势力,中原王朝则很少加以限制。
因此,南唐莫家在灵州这里并没有设立商铺,而是在中转灵州时选择了大型的客栈,比如悦来客栈。
繁华的顺宁大街两侧,商铺林立,买卖双方除了汉人之外,更多的是各色胡人,不过交易的时侯却都是选择的汉语。
到了悦来客栈之后,这种情况就有所改变了。
作为灵州城内最大的客栈,悦来客栈里面党项,吐蕃,回鹘,栗特等等什么人都有,服饰更是五彩斑澜,千奇百怪,聚在一起吃饭的时侯,所使用的语言也就更加混乱了,闹哄哄一片。
“两位客官,里面请。”
刚到了门口,热情的小二肩上搭着毛巾,笑容满面的过来招呼了。
“小二哥,我想打听一下,今天早上是不是有一队从南唐过来的商队住在这里?”
“客官说的是莫三娘的商队吧?”店小二痛快的接过话头,“莫三娘的商队是我们的老主顾了,每次经过灵州,都会住在我们这里。
而且今天早上莫三娘住下之后,就按往常的规矩,开始招聘护卫了,所以今天我们这里的客人要比往常更多一些,毕竟,莫三娘的商队护卫,待遇可是相当优厚的。”
李锦闻言当即有些着急了,“青哥,咱们会不会来晚了?万一莫三娘招够了人手怎么办?”
卢青也没有想到莫三娘的商队会这么受欢迎,人的名树的影儿,一心想做商队护卫讨生活的人,如果知道莫三娘的商队缺人,肯定会蜂涌而至的。
既然来了,那就尽管试试吧,实在不行,再另想办法。
“小二哥,麻烦替我们引见一下莫三娘可好?”卢青掏出五个铜板来塞给了小二,小二立马笑容满面的引着卢青二人,穿过了大堂向后院走了过去。
“两位小哥儿,看到了吧?”店小二指着后院一个单独隔出来的大院套说道:“莫三娘就住在那里,不过今天上午已经来了二十几位身材魁伟的江湖人氏,你们想要应聘,恐怕——”
说到这里,店小二扫了一眼卢青二人瘦弱的身体,欲言又止。
“多谢小二哥。”
打发了店小二,卢青与李锦向那座独栋小院走了过去。
还没到近前,就听到里面熙熙攘攘的,搭眼一瞧,除了莫家商队原来的护卫之外,果然还有十几个粗豪汉子正在应聘。
“兄弟,你再让我试试,这次我一定能举起来。”
一个体格健壮的汉子被推了出来,仍然有些不甘心,扯着嗓子冲院子里叫道:“三娘,我今天早上只是没吃饱而已,让我再试一次,一定能举起那个磨盘的,不信你看我这肌肉——”
“哈哈——,岳老三,我看你小子就是贪图人家三娘的美色才过来的吧?你小子空长了一身腱子肉,却毁在了迎春院那些娘们的肚皮上,这下傻眼了吧?”
“连护卫资格都混不到,怎么可能会见到三娘呢?岳老三,你小子还是趁早滚球的好!”
被赶出来的岳老三啐了一口,一把推开院门口的卢青与李锦,骂骂咧咧的离开了。
院子里再次传出一阵哄笑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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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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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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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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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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